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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金服陈龙:互联网金融颠覆论不成立,平衡创新和监管有三大原则

陈龙认为,互联网金融颠覆论是不成立的,在“互联网+金融”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是互补关系。互联网公司可以给金融机构做一个平台,帮金融机构触达用户。

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

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

【钛媒编辑/王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类货币基金的迅猛发展让人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威力,而近期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先后获准营业,更是颠覆了人们对传统银行和纯互联网银行的认识。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一系列创新以及应该如何监管问题,在5月24日清华大学举办的2015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发表了题为“金融创新监管应该遵循金融的本质”的演讲。

陈龙认为,中国的金融有非常长的长尾,这是一个非常有痛点的行业,而中国传统金融为大企业和富有个人提供比较好的个性化服务,而为底层提供的服务相对比较少。

对于如何平衡金融创新和监管的关系,陈龙认为有3项原则:

第一, 应该平衡好金融创新的安全和福利;

第二, 以消费者为核心是金融创新终极原则;

第三, 金融创新的监管应该遵循的是金融的本质,即渠道连接能力和风险甄别能力。

对于互联网金融中的支付、货币基金、P2P和众筹行业的发展,陈龙表示,支付是发展最快的,因为它的金融属性最弱,它最核心的任务就是把资金做一个安全便捷的转移,所以金融属性相对来说最弱,也是能最快发展的。

而货币基金相对最安全,它的金融属性相对比较确定,所以互联网化也是最快的。

陈龙也充分肯定了P2P的前景,因为它是直接融资方式,去中介化。但P2P有门槛,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去做P2P,发展速度也会比货币基金、支付发展更慢一点。

众筹发展是最慢的,因为众筹不定性相对是最大的。众筹筹的不只是钱,而是筹的客户认知,如果有很多人关注这个创新产品,这个企业会发展很快,跟商业生态结合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陈龙认为,互联网金融颠覆论是不成立的,在“互联网+金融”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是互补关系。互联网公司可以给金融机构做一个平台,帮金融机构触达用户。

以下为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演讲全文,经钛媒体编辑:

当我们想到创新的时候,一般会觉得是非常振奋人心的事情,而实际上创新一直有两个让我们担忧的元素。第一个元素就是好的创新往往会带来对行业的冲击,实际上这个担忧从工业革命以来就一直存在,一直困扰政府、业界和学者。以前有一个大学者卡尔•马克斯,写过一本书就是讨论资本和劳动者的关系。资本是用来干什么呢?是用来买机器、买技术的,所以其本质还是讨论创新或者技术跟劳动者的关系。那么一种创新会不会替代劳动者?卡尔•马克思当时做出一个非常悲观的预见,他觉得最后劳动者都会活不下去,所以他们会起来把这个体制推翻。

经过很长时间的讨论,我们越来越认为可能不是这样的情况,用另一个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话来说,创新性破坏是经济进步最本质的驱动力。一个好的创新往往有破坏性,它会改变行业运作的方式和规则,但是长期来说会带来社会经济的进步。如果把整个人类GDP画一张图的话,到工业革命以前都是一条很平的线,到工业革命的时候就飞快往上走,这是因为技术进步给我们带来的社会福利,这是创新带来的。所以从长期来说创新对社会是非常有益的。

此外,从工业革命以来我们一直都担心,觉得这样的创新会不会带来失业率的上升,但过去几百年经验告诉我们,人类的失业率从来没有上升。为什么人类产业会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过渡呢?就是因为生活最基本的东西越来越被满足,所以我们会花更多精力去做娱乐,去听中国好声音,所以长期来说技术进步带来了人类福利的上升,而且没有带来失业率的上升。

总而言之,创新对经济的进步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在新常态的情况下。

中国金融需不需要创新?大部分人是同意的,互联网行业的时候经常用一个词“长尾”,中国金融是非常长的一个长尾。中国传统金融为大企业例如500强企业,和富有个人提供比较好的个性化服务,而为底层提供的服务相对比较少。以中国的农民群体为例,中国有6亿农民,他们既不知道什么叫融资,也不知道什么叫理财,这是个人。来看企业,中国有99%的企业占据了中国就业的80%,贡献了中国的GDP的50%,但是他们受到金融的支持不到25%。所以无论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中国的金融有一个非常长的长尾,这是一个非常有痛点的行业。

虽然中国的货币发了很多,但以间接融资为主,融资贵、融资难,该得到钱的很多企业不能得到钱。如果融资贵的话,按道理应该对投资者、对理财的人有好处,但事实不是,大部分人的理财途径是非常缺乏的。所以中国的金融是资金配给效率相对低效的一个行业,而同时中国的金融机构是有暴利的,利润比较高,我们认为这是比较适合“互联网+”的行业。我觉得创新能够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而金融这个行业尤其值得我们去推动。

但是不是大力推动金融创新,就不需要监管呢?也不是这样的。创新的第二个让人担忧的元素是它不一定安全。金融这个行业不是一开头就有监管的,证监会、央行、证券法、银行法、投资者保护法都不是生来就有的,每一次产生都是由于各种危机带来的对监管的推动,所以从金融史上能看到,金融是人性的放大,金融消费者是贪婪的,是短视的,而金融机构也会有道德风险,所以我们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应该有监管。

如果我们把金融生态圈划成一个图,最上面是一个商业和生活的生态圈,因为金融是为商业和生活服务,它的右下角是金融机构,它的左下角是监管者,监管和金融机构双方在创新的时代是好伙伴,金融机构更在意的是创新,监管更在意的是安全,他们之间的融合和结合能够推动普惠金融以及金融创新的长远发展。他们应该怎么去结合呢?我们如何在金融创新和监管之间找到一个平衡?有几个原则的,是我特别想分享的。

第一个原则,我们应该平衡金融创新的安全和福利。金融创新是能够给社会带来好处的,但是它也可能不安全,我们一定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如果只是讲安全的话,可以把整个金融行业取消掉,因为没有一个金融机构是百分之百安全,任何一个银行都是有可能倒闭,所以你一定要在这中间找一个平衡,这个平衡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个原则,金融创新好不好应该以金融消费者的体验为核心,这也是最终的原则。当我们看一个行业的时候,我们看的是创新是不是真的给老百姓、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三个原则,金融创新的监管应该遵循的是金融的本质。金融的本质是什么?金融最重要的两个要素:第一个是渠道的连接能力,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是连接双方的,所以连接能力非常重要,而互联网能够大大改进连接的能力。第二个是风险甄别的能力,这是金融机构的一个核心竞争力。

我们监管者对中国金融这个行业是非常宽容的,前段时间他们也提出几个原则: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我们怎么才能做适度监管呢?我觉得这就应该把我刚才讲的金融本质结合起来思考,如果你看一下金融本质或者金融创新发展规律的话,你会发现金融不定性越大的产品或者行业,越难互联网化、去中心化,它的发展相对也会越慢,对传统金融的冲击也会更缓慢,而它良性发展越需要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推动。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和行业结合越紧密,金融发展越健康,也越快。互联网金融过去几年以来的发展也印证了我说的这个特点。支付是发展最快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它的金融属性最弱,资金双方已经同意要做这样的资金转移,它最核心的任务就是把资金做一个安全便捷的转移,所以金融属性相对来说最弱,也是能最快发展的。

而货币基金为什么发展也也很快?各种宝宝加起来也是几万亿的水平,因为货币基金只能投在最好机构发的短期债或者放在银行里面,这样相对最安全,它的金融属性也是相对比较确定的,所以它的互联网化也是最快的。

P2P是通过网络把资金双方连接起来,这是一个革新,但是它没有解决风险甄别的问题,因为它可能有风险。所以如果看到一个P2P网站想去投资,想知道它的潜力有多大,最核心的地方就是它资产端的风险甄别能力。我认为P2P这个行业是非常有前景的,因为它是直接融资的一个方式,是去中介化,非常有效率。但P2P有门槛,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去做P2P,谁能做得好,谁能走得远,则可能是很好的金融机构,有一个很好商业生态圈,这样是有前途的。我觉得这个行业发展会比货币基金、支付发展更慢一点,现在有几千亿的规模。

众筹发展是最慢的,因为众筹不定性相对是最大的。P2P和众筹这样的行业,如果推的太快,没有监管的话,反而容易出事,它的跑路一点都不奇怪,这样的行业反而需要监管介入更多,推动这个行业的发展。众筹虽然发展比较慢,但是如果跟商业生态结合好的话,我还是非常看好的,因为众筹筹的不只是钱,而是筹的客户认知,如果有很多人关注这个创新产品,这个企业会发展很快,跟商业生态结合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互联网+金融”的实现有三种路径,第一种是互联网公司来做金融,这叫互联网金融颠覆论,第二种是金融机构互联网化,第三种是互联网公司和金融企业合起来一起做金融。

互联网金融颠覆论是不成立的为什么?因为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没有一个银行或者大机构由于互联网化就被金融机构颠覆掉了,在现实上没有发生。从理论上来说,因为金融机构长期培养起来的对金融产品的理解,它的风控能力、长期积累的信誉很难被互联网很快颠覆,所以这个颠覆论无论是理念还是实践都不成立。

反过来说,金融机构本身互联网化,如果让他们自己去做我觉得会是比较慢,因为中国金融是一个痛点很大、但金融机构利润丰厚的行业,让他们自己去做的话应该会很慢。就像我们推出的余额宝,它没有改变金融属性,只是把中国的理财起点从几千块钱直接降到一块钱,就很快做到几千亿的规模。这是因为它大大降低金融的门槛,给老百姓理财带来了好处。但更重要的是什么呢?因为有了余额宝才有各式各样的宝宝,让五大行也去做各种各样的宝宝,推动了整个金融行业的互联网化,这是更大的一个成果,或者说帮助我们央行推动中国利率市场化,它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鲶鱼。

互联网金融跟传统金融有两个重要的差异,第一个差异是客户群体的差异,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大众理财或者大众融资,而传统金融是向大企业和富有的个人提供比较个性化的服务,所以我觉得它们之间是互补关系。第二是相对竞争力的差异,互联网公司做互联网更强,金融机构做金融产品更强。在蚂蚁金服眼中,传统金融和互联网公司并不是你灭我、我灭你的关系,而是可以互相融合的关系:互联网公司可以给金融机构做一个平台,帮金融机构触达用户。就像东方财富网,他自己不一定要研发那么多金融产品,而是作为一个渠道,去触达客户,提供一些数据和技术支持,二金融机构可以开发更好的金融产品,他们结合起来把互联网金融做得更好。

“互联网+”是一个思维的改变,蚂蚁金服CEO彭蕾经常讲,我们蚂蚁金服要做的是“小确幸”的金融,就是微小而美好的、可依赖的、可相信的、有幸福感的金融,它的核心以用户为核心,而不是以赚钱为目的。我们蚂蚁金服做的战略和规划,没有一次是以赚钱为目的,倒不是说不想赚钱,但盈利不是我们KPI的一个部分。我们在讨论今年目标的时候不讨论今年赚不赚钱,而是怎么把用户服务好,覆盖更多客户,解决客户痛点,这是非常重要的思维改变。任何时候做互联网金融,做任何金融都应该敬畏金融,包括股票涨的很快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尊重历史规律。此外,发挥互联网公司数据的学习能力,这是我们做金融的一个长项。总而言之,我们想坚守的是小确幸金融观,以客户为核心、为导向,我们敬畏金融,发挥数据学习能力的长项。

最后总结一下,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这是全世界经济学家的一个共识。在金融这个行业痛点很大的行业,“互联网+金融”非常值得我们去推动。但是又有挑战,一方面给互联网带来冲击,另外一方面不够安全,可能有风险,金融创新需要监管,但是这个监管需要遵循金融创新的本质,相对来说不定性越大的金融,可能是互联网化更慢,需要监管介入,不定性相对小的金融更值得我们去推动,监管介入的少一点。这是我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和监管的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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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颠覆就颠覆呗,不需要自谦。关键是:要想着去如何颠覆技术、产品、服务甚至颠覆监管方法,而不要想着去颠覆人家的饭碗。这样的颠覆可以被称为提供“信息服务”,而另外那种颠覆却可以被称为“ge ming”。颠覆是技术进步的方式,同时,也应当尽可能地让每个人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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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015.05.31 · via pc
  • 应该是互联网与实体结合

    回复 2015.06.01 · via android
  • 还没我随便买个股票收益高

    回复 2015.05.31 · via android
  • 只有等待时间的检验

    回复 2015.05.31 · via android
  • 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阿……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吧

    回复 2015.05.31 ·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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