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程程/钛媒体综合】近日,iPhone 6 和iPhone 6 plus 被深圳佰利公司状告外观侵权。该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出,iPhone 6和iPhone 6 plus 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其专利号为ZL201430009113.9、名称为“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请求知识产权局责令苹果公司和中复公司停止销售行为。
5月10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作出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决定书认为,经比对后得知,苹果公司的iPhone6/plus 这两款手机与深圳佰利公司的“手机(100C)”在外观上虽然存在一定的区别,但这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细小差异,并认定两者无明显的差别,属于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据悉,佰利公司“100C手机”于2014年4月在工信部取得了认证。
得到决定通知之后,苹果公司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表示不服该项决定,认为iPhone6和iPhone 6plus并不属于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并根据《行政诉讼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决定。
专业律师认为,如果法院支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决定,判决生效之后,根据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苹果公司被控这两款手机不能继续在北京地区范围内进行销售。
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此项行政行为一般也仅在北京地区有效,在国内其他地方并不会直接产生禁售的法律后果。此项决定对其他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供了参考意义。目前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的审理只是一审程序,若当事人败诉,依旧可以继续上诉。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截止目前并没有明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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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自身权利,做得好
干得漂亮!
干的漂亮。为我大山寨呐喊助威!
没有不可能。
外观这么好,这公司名字没有听过啊
如果是侵权,就应该告状起诉,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倒不是报复。
都要7了
吐槽无力,拿分走人
真是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