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财务管理存漏洞,小米、苏宁、乐视等被财政部点名 | 钛快讯

互联网企业财务及税务管理存在普遍性问题,未来不排除政府加强在该行业税收方面的监督管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快讯 | 10月30日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财政部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小米、苏宁易购、乐视网、二三四五、三七互娱被点名。

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披露,在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

而在被点名的互联网企业中,包括了部分上市公司。

其中,小米公司存在部分费用摊销核算错误、对外赠送商品未作为视同销售行为申报缴税、报销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实际上,按照增值税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外赠送礼品虽然并不获得收入,但仍需按视同销售行为,参考同类货物的价格计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此项规定主要为了避免出现税法漏洞,避免企业以赠送不收款为名不缴税。对外赠送商品视同销售行为,既堵住了漏洞,也使增值税链条完整。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对外赠送商品未按视同销售纳税。

而苏宁易购则存在资产转让未同时结转递延收益531.89万元、未充分完整披露售后回租事项所形成的收入对当年利润的影响程度、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42.28万元等问题。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的规定,研发费用原来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今年,为了促进科技研发,该项政策调整为按实际发生额的75%加计扣除,同时还允许境外研发实际发生额的80%在境内研发三分之二以内加计扣除。

这本是一项有利于研发的税收激励政策,但重复申报研发费用就会增加扣除,减少纳税,涉嫌违法。

另外,乐视网及子公司存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核销;子公司年度报告关联方交易披露不全面;2016年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支出等问题。

此外,该公司及子公司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多开增值税发票未及时冲回、子公司实收资本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我国增值税的法律相关规定,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不及时冲回,将涉及虚开增值发票的风险,通常开票的金额与真实交易金额必须相符。

三七互娱存在会计核算不当、少计缴税费、内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多计收入35.14万元,少计缴企业所得税11.69万元。

从通过《公告》所披露出来的信息来看,尽管互联网企业在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其财务及税务管理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未来不排除政府加强在该行业税收方面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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