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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漫游路(五):说说GSM的国内漫游结算

漫游本是通信业务,但用漫游结算的规则来调控运营策略,则是运营商不折不扣的创新。

图片来源@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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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宁宇

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移动通信的演进主要是无线技术的不断发展。

其实这是错觉,至少是不完整的概念。

移动通信从1G演进到5G,每一次的升级都是核心网的大变革,只不过这种升级改造是内部的、封闭的,不像直接与用户有关的终端和无线产业,所以核心网的变革往往被忽略。

但是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网络的变迁和运营的调整,主要缘于核心网。核心网的一次次全面升级,从结构上大幅降低了通信业务的实现成本,不仅让移动通信走进了千家万户,还能让运营商有利可图。

要穷举核心网创造的价值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个系列里,我仅谈一个移动电话的业务——漫游,借助这个业务的诞生、成长和演进,揭示移动通信网络的演进轨迹。

第一篇回忆了第一代移动通信的人工漫游,第二篇回忆了第一代移动通信的发展历程以及联网漫游工程,第三篇回忆了第一代移动电话漫游的计费结算历史,第四篇回忆了GSM的核心网如何体系化地解决漫游问题。

这第五篇,说说GSM的国内漫游结算。

GSM话音漫游的结算体系

在GSM的路由接续中,用户在任何一个地方的通话都是一样的。用户先要在拜访地的MSC上完成注册,然后才能通话,而通话记录就产生在拜访地的MSC上。如果这个MSC和用户的归属地在一个地方(或者同省),那么话单的处理在本地就可以完成了。

但是如果用户的拜访地和归属地不是一个省,那就需要把话单传递到用户的归属省,由归属省向用户收钱,然后再把一部分费用结算给拜访省。

这就是漫游结算。

在第三篇里我介绍过,最早的模拟移动电话结算并不是采用一点集中的方式,而是省与省之间相互结算的,出现了效率低、坏账高、不及时等问题。后来全国移动电话漫游计费结算中心成立,所有的漫游话单传递都是由总部来完成中转,相应的财务结算工作也是由总部来完成,漫游结算体系走上了正规化。

第二代数字移动电话GSM网络建设的时候,移动电话的漫游结算体系已经形成,因此在设计GSM漫游结算体系时,只是进行了格式修改:一张话单的位长从82个字节变成122个字节,把GSM话单放在一个新的文件里。

前面也介绍过,电信运营商的计费规则多是基于资源的计量,内部结算的规则也类似,主要基于资源的贡献来分摊收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省间漫游的资费都是固定的:一分钟0.60元,如果发生了长途通话按照长途资费标准计收,因此漫游结算的费率也是固定的。具体规则是这样设计的:

1、每分钟0.60元的漫游通话费,拜访地得80%(0.48元),归属地得20%(0.12元)。在GSM的计费原则中,本地漫游费是0.40元/分钟,考虑到为外地客户服务时需要支付一些额外的成本,所以拜访地漫游的收入要比本地资费略高。

归属地要承担欠费风险,同时也要为漫游支付一定的成本,因此即使没有通信资源的付出,也可以从漫游收入中分得一部分收益。

2、漫游产生的主叫长途费归拜访地,漫游产生的被叫长途费归归属地。用户漫游的时候在漫游拜访地发起呼叫,如果产生了长途,那么就是拜访地付出了长途资源,所以长途费要全额结算给拜访地。

如果用户漫游的时候做了被叫,那就相当于是用户的归属地发起了长途呼叫,因此长途费是由归属地来计算,收入也算归属地的。

比如我是北京的用户,出差去了深圳,在深圳的时候接到另一个北京用户打给我的电话。对于主叫来说,并不知道我离开了北京,让人家支付长途费是没道理的;而对于运营商来说,从北京到深圳的长途是客观存在的,这笔钱最合理的支付者就是发生漫游行为的我,而产生的长途费就是按照北京到深圳来计算。

之所以有这么复杂的计费结算规则,不仅因为那个时候移动电话的资费昂贵,还因为长途资费也不便宜。同样是资源投入来定义费率,所以最初长途资费是和距离强相关的,距离越远资费越贵,以0.1元为单位,每分钟有的是0.5元,有的是1.2元。

后来资费简化了,省内长途每分钟0.6元,省际长途800公里以下的0.8元,800公里以上1元。这些价格都是全国统一的,每次调价要经过测算和请示,最终由邮电部和国家计委(后来的发改委)联合发布,从哪天开始价格刷新全国的资费标准。

后来,移动电话的资费实行企业定价,国家渐渐放开了管制的手,本地资费开始松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套餐。这个时候主要是省内的自主定价,在省内的区域适度放开,可漫游资费,尤其是跨省的漫游资费,基本上纹丝不动。

这当然不是运营商舍不得那点儿漫游费。因为有了漫游费,运营商可以制止跨省倾销的行为,有利于保持全网的移动电话发展正常态势,避免单价过快下滑。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的消费水准不一样。有的地方人均收入高,客户可以承受的通信消费水平高,比较高的价格也能发展得很好。而有的地方客户的通信消费能力差,如果不降价就不能对用户产生足够的吸引力,业务发展不起来。

消费能力低的地方通过降低移动通信资费吸引新客户,那会不会有人拿着这个地方的卡和套餐,带到高价格的地区去销售呢?当然可能。而且这种异地销售的卡多了,就会拉低高收入地区的通信资费,甚至引起当地的价格失控。

这就看出结算体系的价值了:刚性的结算规则导致在拜访地打电话一分钟要给人家0.48元,远高于本地平均资费,运营商不愿做赔本买卖,所以设计套餐时一般不能把省际漫游含进去,只是对本地通信进行优惠。

用户如果购买异地销售的低价套餐,使用的时候是漫游状态,不能享受低资费,这就斩断了异地销售本地卡的途径,有利于运营商积极推行符合本地的产品和营销策略。

到了3G时代,联通推出长市漫合一资费,表面看是从结构上打破了原有的移动电话计费原则,更深的是打破了原有的属地运营的市场体系。

依托WCDMA在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联通采取全国集中运营的模式,全网统一定价,自然不再惧怕异地倾销。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移动的属地化运营和联通的集中化运营展开了真正意义上的差异化竞争,结果呢?联通利用集中化拥抱互联网,移动利用属地化熬到了4G时代,重获领先。

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流量成了主角,但话音业务仍是运营商的主要收入来源。

这个时候,各家的话音资费都是长市漫合一的了,然而内部的结算仍然存在。这是异地销售的门槛,它的存在使移动依旧可以依托属地化的积极性各自为战。

只不过,在具体政策上,结算规则为降低内部的运作成本而简化,结算标准的降低也足以让省公司制定价格更低的套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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