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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摊贩经济”刻不容缓

怎么救经济?无外乎一个存量一个增量,复工是存量,补贴是存量,增量就在摊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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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庞克

对于今天的经济问题,裸泳一贯的态度是救金融不如救企业,救企业不如救员工。或者说,救经济不如救民生。

所谓经济,不外乎人的创造性活动。活动都停止了,经济当然就停下来。经济都停下来,民生自然也不好。或者说,经济就是民生。

所以民生有两个概念,一个经济之内,一个经济之外。那怎么救?同样无外乎两个,一个存量,一个增量。

发放补贴是存量,复工是存量,增量是什么?

4天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建议》。5条建议中最让我关注的,就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

换句话说,就是这些年来被禁止的“夜市”,被城管追着跑的摊贩,要放开了。

这就是增量。

那这个增量的现状是什么样?

“前两天出门买药,看见一个卖红薯的爷爷。没有戴口罩,天上还飘着雪花,街上一个人都没有。红薯想卖出去太难了。我跑了4个药店只能买到一次性口罩,想回去送给他,顺便买点烤红薯。但是回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难过了很长时间,后悔当时没有买烤红薯,没有告诉他要等等我。”

这样的人,在中国有1.3亿。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有三:第一这样的人、这样的增量凭什么能救民生?第二假如能救,这样的好事此前为什么禁止?第三实施过程中它会遇到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01 “摊贩经济”凭什么能救民生?

提“摊贩经济”,就不得不提“夜经济”。

因为在现有城市管理条例下,排除少数白天“顶风作案”的以外,大多摊贩只能在晚9点以后出没。因为此后城管才不会查。

所以“摊贩经济”的大头,主要在夜间。

一般来讲,“夜经济”指下午6点~次日凌晨6点。而大多商场、餐饮、娱乐等“正规”消费场所,一般截止到晚10点结束。10点以后,才是所谓“宵夜江湖”的开始。

而正由于后者的“非正规性”,才有了增量一说。

“夜经济”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英国。我国起源于90年代,俗称“夜市”。以个体经营的KTV、餐馆、洗脚城等个体户与流动经营的水果摊、大排档、烤红薯摊等摊贩为主。

到了2002年,中国的商业地产从房地产行业中独立出来,受到广泛关注。一年后,各种“Mall”在中国大地上拔地而起。直到2004年12月,零售业全面对外开放,外国巨头沃尔玛,家乐福,易初莲花,欧倍德进入中国市场。

此后,“shoping mall”,或者说大型连锁商业体,在中国就不再是一件新鲜事了。

换言之,此时“夜经济”的参与主体,有摊贩、个体户与大型连锁商业体3类。

三者的区别就在于,大型连锁商业体与个体户有固定经营场所与正规营业执照,而摊贩皆无。

大型连锁商业体一般营业至晚10点,其内的连锁KTV、影院一般营业至次日凌晨0~2点。个体户经营的KTV、洗脚城等,一般营业至次日凌晨2~3点。而摊贩大多营业至次日凌晨2~6点。

如果非要再加上一条区别,那就是是否卫生,是否影响市容市貌等直接影响是否能评比上“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现代化称号。

一方面由于经济的突飞猛进,居民消费需求的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大型商业地产的“卫生”、“好看”、“高端”的替代,两者一拍即合,在那个“全面对外开放”的一年后,中国各个城市开始了小摊小贩禁止之路。

以武汉为例,2005年1月1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时废止1995年3月31日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换句话说,已经持续了10年的小摊小贩经营模式被禁止了。与之而来,城管的暴力执法与摊贩的暴力对抗,在那些年里屡见不鲜。

而到了近年来,各式“扫黄打非”行动,进一步消灭了本已游离在法律边缘,生存空间狭小的摊贩经济,以及部分个体经营的KTV、洗脚城等。

此时的“夜经济”,只剩下正规的大型商业体,与指定区域经营的、合法的个体户。

但就是这样“非正规”的经营模式,带动了我国数亿人就业。

一般研究认为,我国主要有五类劳动者受不同原因驱使进入到摊贩经济当中:

1. 为了逃离低工资、高强度、甚至非人性的工厂或服务业部门的工人

2. 为了缓解种田收入不足和农村贫困生存压力的农民

3. 下岗工人、残障者、流浪汉、刑满释放者等就业困难群体

4. 为了应对和克服生意失败、经营困难的个体经营者

5. 为了弥补低工资,兼职摆摊维持生计的城市工薪阶层

而从城镇化的角度来看,中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未从农业部门进入城市现代部门,而是进入了政府管制之外的非正规部门。

所以早年有西方学者判断,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最大的问题,是工业化不足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其实是不全面的。

因为它忽视了庞大的非正规经济的现实和作用。今天世界30亿的经济活动人口中,从事各式非正规经济的就有18亿人。而在中国,这个数字是1.3亿

某种程度上说,在中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最大挑战,不是就业机会匮乏的失业问题,而是如何对待非正规就业的就业问题。

假如忽视这个庞大的隐形就业群体,意味着1.3亿人将直接丢掉饭碗。而在中国现有的2.3亿个体户中,或因划定区域租金过高、管理费过高导致不愿去等问题,或部分因涉黄违法等问题,同样会让一些人丢掉饭碗。

虽然在去年年中的时候,我国经济进入增长放缓期间,北京、天津、上海、济南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支持“夜经济”的举措。通过不断设立商业街区、旅游街区等可营业至凌晨的指定经营区域,以图刺激经济增长。

且在去年8月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7月国民经济的见效情况。“7月全国餐饮收入3678亿元,同比增长9.4%。另外,和餐饮相关的行业也受到带动,当月饮料零售额增长9.7%,烟酒类零售额增长10.9%。”

当时《经济观察报》有评论:“夜经济已然成为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但就在这盏最亮的现代化霓虹灯下,“灯下黑”的1.3亿人,依旧面临的是忽视。

而到了今天疫情期间,这些“非正规”就业人口的处境,只会更难。且如文首提到的不能复工员工的言论,数以亿的失业人口,同样艰难。

2015年时,法学家何兵曾提出,在经济危机的形势下,政府应当允许老百姓在路边摆摊,这将有利于扩大百姓的就业门道。我认为是十分合理的。

但问题是,正如此前禁止的理由一样,影响市容、破坏环境卫生、占用道路等公共资源、以及涉黄违法等问题,该如何解决?

02 为什么屡被禁止?

除去部分硬性涉黄违法问题无可厚非外,归纳此前禁止原因,一般有四。

1. 影响市容市貌。流动的摊贩摊位一般形象邋遢,这种过多的摊点分散在城市里有碍市容。

2. 有违公平竞争。流动经营无需租金且占据显要位置,有固定摊位或门店的经营户如何与之抗衡?

3. 占用道路等公共资源,且会导致交通拥堵。

4. 无证、不交税,且破坏环境卫生,这有违法律法规。

在我看来,这四条都不成立。

第一,假使影响市容成立的话,那将不仅仅是摊贩影响市容,还有拾荒、行乞、衣衫褴褛的进城农民工、衣着不整的寒门学子、沿街乞讨的流浪汉,是否都影响市容呢?是否都要将他们赶出城市呢?

事实上,路边的摊位,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没收生存工具,剥夺经营权利,无异于赶他们出城。

第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一般指机会公平而非起点公平。不是说你租了门面我就一定要租门面,应该是你租门面是你的选择。

你比我有钱,你可以租个门面,开个宽敞明亮的超市,吸引更高端的消费群体,赚取更丰厚的利润。

我比你没钱,我也可以摆个摊位,吸引贪便宜图方便的过路行人,赚取一点微薄的差价。

门店与摊位,本就服务不同的消费人群,属于不同层次的市场竞争,能够带来市场的互补。

而政府要做的,恰恰就是给需要帮助的所有人提供机会,为机会公平创造条件,而非制造同一起点的公平。

第三,占用道路等公共资源。虽然交通拥堵确实让人烦闷,但问题是,公共资源的本身就具有让所有人“搭便车”的特性。

对于城市道路或免费公园、纪念馆等,原则是,不管你是否支付了费用,都可以自由的消费且无需经过谁的批准。

就像有人每天逛街,有人10天不逛1次街。每天逛街的人不能说他导致了交通拥堵而因此受到指责,闭门不出的人也不能说他方便了他人而因此受到赞扬。

更重要的是,公共资源绝非只有道路。企业利用土地制度缺陷大肆低价圈地,大学生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国家教育补贴,疫情期间武汉人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他们都利用了公共资源,他们都应该被禁止吗?

第四,无证、不交税、破坏环境卫生,实则一个因果问题。

正因为路边不许摆摊,使得他们没有一个稳定摊位,他们的财产安全和稳定收入得不到保障,所以他们才不能去办理各类证照和照章纳税。

如果有一个安定的经营环境给他们,使他们免于被驱赶与被处罚,一般摊贩是不会拒绝的。

所以在2017年时,李克强总理曾签署过一项国务院令,正式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这条《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放宽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

事实上,在一些发达国家,对流动摊贩的管理较为宽松。

比如在美国,路边小摊在城市中随处可见,一些城市还有定期或不定期的街头集市。英国则把各种摊贩视为城镇商业的一部分,有些城市还对有明显地区文化特点的摊贩加以保护。韩国街头也有很多装饰得很漂亮的流动商贩,形成了一种“道路文化”。

而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严管理,甚至杜绝街头摊贩,一直是我国城市管理的主基调。虽然早在2008年,我国就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但对于流动就业的摊贩,政策方面却并没有出现显著的松动。

也是由此,产生了城管与摊贩们之间的“猫和老鼠”游戏,以及各种层出不穷的冲突。

所以在那次国务院公布的《办法》中,明确将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排除在无证无照经营的范围之外。

至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相关部门也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归而言之,就是由“堵”向“疏”的转变。

因此当时有评论称,“给摊贩更多宽容就是给民生更多机会。”

那么在疫情下的今天,同样如此。

03 实际的问题与宽容的解决

虽然解答了那些理由性问题,但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如何平衡人们外出消费的交通、人身安全、饮食安全等成本,与经营户的利益?把这些细节放在一起,就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城市治理工程。

过严监管,压制经济活力。过松监管,容易放大问题。这考验着每一个城市的管理智慧。

就拿成本问题来说,尽管放开“摊贩经济”,放开夜间的“摊贩经济”,但那些增加的公安、工商、卫生等,这些监管成本是否值得?以及夜间增加的午夜公交、地铁,这些交通成本又是否值得?

2019年各地出台支持“夜经济”举措时,广州市发改委服务处处长尹志新曾这样对媒体说过,“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应紧跟民众的需求,紧跟主体商户的需求。同时,政策实施要做好统筹和顶层设计,算好经济账。”

而这个经济账就是:公交公司可以亏,但公交公司加商场的综合效益算起来如果是盈利的,那这个班车就可以开通。但如果综合算来已然亏损,那么拿公共财政去补贴就不合适。

交通经济账如此,监管经济账亦然。

所以,这必须是一个实事求是的问题。

而就像我曾写疫情下的社区问题一样,假使这个成本政府很难承担,那群众自己能否承担、能否自治呢?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罗兰贝格执行总监刘波曾建议,提高夜经济的公共服务能力,可以发挥街区商会自治的作用。如成立街委会作为管理主体,以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专业化管理。

事实上,早在去年4月,上海、北京等地都开展了夜经济的自治模式。在《关于上海推动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建立了“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

在北京,在7月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中,提出设立市、区、街(乡镇),三级夜间“掌灯人”,负责统筹协调本级夜间经济发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个逻辑不单单是夜经济,也是摊贩经济中依旧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事实上,贩夫走卒,沿街叫卖,向来是贫民的传统谋生手段。历代也都没有限制过他们。不仅不限制,占了道路,官府也不追究。比如老北京的天桥与上海的城隍庙。

还比如日本战国时代,织田信长之所以成为霸主的原因,其中关键一项,就在于放开贩夫走卒,建立“乐市乐座”的自由经济。

而从公平的角度,穷人为什么穷?如果是因为他们好吃懒做,那自然咎由自取。但绝大多数,并非如此简单。

而如果是靠自己的劳动与智慧赚取收益,养活自己,则并没有什么不妥。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摊贩占道经营,似乎是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并没有给社会带来贡献。但经济学告诉我们,凡是双方自愿的交易,总能促进整个社会的财富增长。摊贩自不例外。

他们为经济拮据的家庭提供了物美价廉的蔬菜水果,为没有搭上公交却无钱打车的人、为不会织补却不愿意丢弃衣服的人都提供了廉价而实惠的服务。

不仅如此,他们还为自己的子女得到了必要的教育,使自己的家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使整个社会因无法生存而以身试法的人越来越少,使整个社会只要劳动就有收入而勇于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其实是值得尊敬且意义重大的。

好的是,这些天里,成都、德阳、钱江,四川、河北、湖北等省市,开始放开了对他们的管控。

特别在今天这样的灾难下,数以亿计的失业人口下,这样的“宽容”,尤为显得势在必行。

从经济的角度,我此前也写到过,今年我国经济的主要任务,已不再是保增长,而是稳就业成为了最核心的底线。

如果政策转向稳就业,那么促进消费将成为政策的主要抓手。如果政策全面转向稳就业,那么消费将成为我国经济”三驾马车“中最关键的一辆。因为它除去自身比重最大、带动就业人口最多之外,它还能直接带动制造业和服务业的需求,从而对稳定就业提供最坚定的支撑。

在这个消费之中,服务企业的复工是存量,政府给予企业与个人的补贴是存量,而增量,就在摊贩。

所以我也想在此呼吁,更多城市放开“摊贩经济”,放开“夜经济”中那些“非正规”但合法的摊贩,给没有工作、没有钱给孩子买奶粉买尿裤的人们,更多宽容。

因为给他们更多宽容,就是给经济更多机会,更是给民生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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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派胡言,狗屁不通,中国小摊小贩没有人组织管着,你猜给你吃的能是什么?你家小区被一堆三轮堵住门口,天天乌烟瘴气,你还能舒适起来吗,看似为底层做主,实际博人眼球,毫无实操。。。。。。

    回复 2020.03.27 · via android
  • 我此时此刻就在成都温江大学城摆摊,已经有一年半了,赞成作者的看法,以免活不下去的人没有出路,而逼入歧途!因为我们这些摆摊的,大部分是被债务逼上这一步的,甚至摆摊用的三轮车都是从网贷那里贷的钱,而大部分小摊,一个月营业额上一万的很少,每个月能剩下的,能有6千,就很不错了!我们这里小吃街,口岸最好的摊位,转让费就要23万,没错,是摊位,不是铺面! 每个月要交500元摊位费给楼上的房东,还要交200元给街道办,甚至还要交钱去打点城管! 我们用三轮车拉水果,在市场和路口,和城管打游击,就为了,那个路口,有人群,出生意!卖不掉就烂掉,大家知道一件芒果30斤,包装就有10斤吗? 我们也是非常了解民生的, 哪些是混混,哪些是干不正当行业的, 哪些人是个小官就贪得无厌, 哪些人是生活苦难而不得不等城管9:30下班, 再去摆小吃摊到凌晨4点的! 我很赞成作者的观点: 1.由政府来规范小吃街,但要实事求是, 而不是为了某些个人或者小集体的利益, 把没人气的地方弄成所谓的网红街! 不要规范小吃车,明明几千块钱就好的, 去和你汇兑好的制作商,要我们1万! 2.城管保护帮助商业街规范经营, 而不要一味打压,你们上面下面都有利益需求, 我们知道,但收钱要办好是吧,是非要分吧! 3.看到评论的艰难朋友,如果你们附近也要搞小吃街,我建议你多考察多观察,让自己的产品有特色,先小投入试试,别一开始就像干大事一样,一头脑热,不到一个月就离开,真的不容易… 看见周边朋友都很难,有感而发而已! 一笑而过吧……

    回复 2020.03.28 · via android
  • 不管租金高低,如果是在人流量大的位置,那么大牌商家也同样可以去抢占那些位置,进一步压缩小摊的生存空间,而且无论如何去完善那些摊位的入驻标准,总是有空子给商家钻的,人家还可以有各种优势全方位打压小吃摊,这会慢慢地逼着这些小吃摊转变为流动的摊贩(至少能躲避租金和一些竞争),而流动摊贩又急难管制。如何在这中间取得一个平衡是个大问题。

    回复 2020.03.28 · via android
  • 这个是管理的问题,之所以乱,是以前的政策,所在城区管理者的问题。街道可以高温清洗,食物卫生可以街道办事处监督,拥堵也可以变得井然有序。部队是怎么管理的?火神山医院怎么建立的?一切都在于管理强度和正位。你要指着那些坐办公室的卫生局和去个菜市场都能把扫把顺走的城管,可能是管不好。

    回复 2020.03.28 · via android
  • 一种形式

    回复 2020.03.27 · via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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