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集体轰炸郭美美,不得不再论的新闻伦理

缺失了新闻伦理、道德的新闻报道,最终沦为 “舆论暴力”。90后炫富女郭美美最终演变成一场怪诞荒谬的“大众狂欢”事件。这一幕犹如美剧《越狱2》中,为了让媒体不再关注迈克尔-斯科菲尔德上电视直播,不惜通过杀人另外制造新闻焦点。

8月4日晚开始,包括新华社、新兴媒体澎湃,以及央视等都开始了对揭露郭美美的大做文章。从《从炫富到涉赌,她为何堕入犯罪深渊?--郭美美涉嫌赌博犯罪被刑拘的背后》开始起底了这个因为炫富成名的漂亮女孩儿。但这篇报道一经披露即引发了传媒业界的巨大争议。央视甚至也一如既往扮演着让郭美美上新闻镜头前认罪的角色,不由得引发一众呼吁芮成钢等最近被披露接受调查的央视人员也上镜头认罪。

报道披露了大量的细节,包括郭美美家人:“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且不说这些细节涉及到郭美美及其家人的隐私,而且舆论引导的方向也令人备感困惑、无法揣测,难道是想从逻辑上佐证“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

报道称,“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都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这些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郭美美的经纪人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报道除了披露了郭美美与情人联手设赌局的细节之外,还重点披露了郭美美与干爹王军大量不为人知的细节。

46岁的广东省深圳市人王某供述:“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从那以后,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    “她要求我给她买一辆跑车,说是生日礼物,不买就跟我断。后来,我给了她240万元让她买车。”王某承认,“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图的就是我的钱;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轻。我们各有所图而已。”

王某供述,“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购了一个叫中红博爱的公司,我投资500万元参了10%股份。”该公司正与隶属于中国商业系统的中国商业红十字会商洽开发“中国博爱小站”项目,即购买车辆免费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车辆喷涂“红十字”标识,以项目为名招揽广告赢利。

报道中自曝包养郭美美的王某就是中红博爱董事成员之一的王军,拥有中红博爱大股东深圳物华公司10%的股份。而王军在报道中提到的朋友翁某就是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EO翁涛。而王军被刑拘的消息也最早由翁涛在微博中爆料:“7月24日8时左右,王军在深圳被北京东城区公安局带走,7月25日已带往北京,超过24小时后家里尚未收到有关方面通知,据说律师7月25日前往东城区公安局要求会见也未获安排,相信此事跟郭美美有关。”

但此番郭美美上央视还“中国红十字会”一个清白,却并未提及干爹王军的下文。没有人知道等待这位与红会合作、又给红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商人的下场将会怎样。

但就舆论对郭美美的报道而言,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在此轮对郭美美的报道之前,媒体的表现可圈可点。因郭美美炫富牵涉到中国红十字会,舆论对于这个90后小姑娘紧追不放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真相的浮出水面。因为中国红十字会是享有副部级待遇的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由政府拨款。用中红会秘书长王汝鹏的话来形容,叫做“传统体制,民间属性”。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慈善机构与中红博爱此类商业机构合作,通过项目招徕广告盈利或寻租。这种现象对于中国红十字会是个别还是普遍?此类商业合作数量有多少?规模有多大?这才是公众和之前紧追不放郭美美的媒体所关心的。

但在这一轮媒体对郭美美事件的报道中,并未见对这一领域的质疑和刨根究底,反而通过“扒衣式”报道对郭美美进行了一次集体偷窥。媒体并不是法官,披露如此大量令人咋舌的情色和隐私细节对郭美美进行道德审判是否可以?

事实上,新闻也有伦理与道德。虽然没有一套白纸黑字的规范约束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应该如何进行规范和自律,但是在新闻实践中还是有一套约定俗成的的行为规范或准则:新闻伦理与道德的范围涵盖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价值观、伦理规范以及媒体价值取向。

这类报道是否又会在“未审先判”中侵犯郭美美隐私,也是在新闻业界备受诟病和争议的话题。纵观近年来新闻报道,新闻伦理、道德的缺失并非郭美美报道中的孤例。但对于媒体而言,比采访还重要的是人文关怀、价值取向。也就是在西方新闻界,引起过广泛讨论的“先救人还是先拍照”!

缺失了新闻伦理、道德的新闻报道,最终沦为 “舆论暴力”。90后炫富女郭美美最终演变成一场怪诞荒谬的“大众狂欢”事件。这一幕犹如美剧《越狱2》中,为了让媒体不再关注迈克尔-斯科菲尔德上电视直播,不惜通过杀人另外制造新闻焦点。媒体将郭美美的隐私放大给受众看,用猎奇、情色、赌博等等取代了本该深入下去的质疑,这无疑是另外一种公共资源的浪费。(本文网络独家首发钛媒体)

本文系作者 李晓晔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本内容来源于钛媒体钛度号,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
想和千万钛媒体用户分享你的新奇观点和发现,点击这里投稿 。创业或融资寻求报道,点击这里

敬原创,有钛度,得赞赏

赞赏支持
发表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 一个郭美美,请能测试一个国家的核心媒体的价值观,看来自认为高智商的白痴是比比皆是呀

    回复 2014.08.06 · via pc
  • 不要认为央视就是完美的舆论导向,你们看看网上给的一张郭美美的像片,一个漂亮的女人,好像大病初愈,漂亮就是漂亮,不会因为她成为犯罪嫌疑人了,天生的容颜就没有了,这样的“漫画“让人认为舆论掺假。至于父亲母亲等等的形像,自然就是”流浪者“,法官的儿子就是法官,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回复 2014.08.06 · via pc
  • 再补充一句,引用普利策的一句话:“一个愤世嫉俗、唯利是图、蛊惑民心的媒体,最终会制造出像他一样卑劣的民众。”不过我引用这句话不是要说明新闻伦理的重要性,而是来引战的。约瑟夫·普利策,这位以自己名字设奖的报业大亨,还有个外号叫做黄色新闻之父。看看吧,这就是媒体人,一百年过去了他们还是一样道貌岸然口是心非。

    回复 2014.08.05 · via pc
  • 約8:7:「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11年的时候郭美美和红十字会的所谓关系就已经澄清了,可惜一直12年,13年很多报纸的新闻标题上还是把郭美美和贪腐,红会绑在一起。某些大老虎被打的时候,部分媒体把笔墨集中在其复杂的情人关系上,再有今天钛媒体首页上报道的"半成品"病毒。呵呵,官媒来个大动作某些人立马就高潮了。可是平时呢,你们在干什么? 我看新闻伦理的确需要重视,可是又有权做给人定罪的法官呢?就像圣经说的:你们中又有谁是无罪的呢。

    回复 2014.08.05 · via pc
  • 作者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回复 2014.08.05 · via pc
  • 强烈谴责郭美美的行为,支持警方严惩

    回复 2014.08.05 · via pc
6

扫描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