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关,有一个业内很有知名度的段子:在《非你莫属》火爆大江南北的时候,张绍刚调侃一个求职公关的男同学,“一个大老爷们为什么想做公关?整天穿一个虎皮裙,不怕别人笑话啊”。不错,因为有幸曾在公关公司做过实习生,所以对于大家对公关行业的误解深有体会:
尤其是过年回家,家里各种亲戚问,听说找了个工作,是干什么的啊?一时之间真的非常难以回答——对此曾经甚至写过一篇文章讨论过这个问题,有一个回答非常有趣:“公关确实不知道怎么说,如果你想把公关笼统的说成市场,人家会以为你是销售,如果你说你是做品牌,人家以为你是发小广告的,所以别人问的话,只能说是做Marketing的,这样一般人都不会继续问下去。”
公关之“危险”
其实对于公关来说,一部《公关小姐》的电视剧对其荼毒甚大,至今有不少人对公关还存有偏见。如果做公关仅仅是容易被误会的话,考虑到相对来说“丰厚”的收入,也还不算太大问题。但在这段时间,随着国家开始大力度的政治媒体,受到池鱼之殃的公关似乎也开始成为了一个“危险”行业。
就在最近,21世纪网主编、副主编等相关人员因涉嫌新闻敲诈被上海公安局抓获,连同一起的还有两家财经类公关公司——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根据报道,所有涉案人员均抓捕归案。在这其中,相信这两家公司最普通的公关从业者也难逃厄运。(详见钛媒体此前文章《财经公关:一个特殊灰色掮客领域的罪与罚》)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这些家公关公司与媒体相互勾结,“敲诈勒索”,所以才会遭此灭顶之灾。但如果细想的话,后果就非常可怕:1)虽然没有具体的对外披露,但在这两家公司中,肯定有基础的执行人员涉案,他们有没有“出事”?2)媒体所敲诈的那些企业,也会涉及到对接人员,也就是企业的公关,他们是不是也会被调查甚至是治罪?3)试问有哪家企业的公关没有“行贿”过媒体,如果累积起来算一下,应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额,心里有没有一丝的“恐惧”?
实际上,国内公关行业受类似事情的牵连也不是第一次了。去年年底就曾有多家公关公司因涉嫌“删帖”、“行贿”等行为被查处,其中最出名的是口碑互动,正是因为此次事件直接倒闭;今年在央视郭振玺事件中,一连串的涉案人员,几乎都是与其手下操纵的公关公司有关;企业的公关在这场风波之中也未能幸免,业内传言,因为去年好几位业内知名的媒体记者被查,很多企业公关都被要求配合调查,其中涉及金额大的人员一度境况非常危险——传言国内最大的电商公司公关就被抓紧去,后面由公司出面保驾护航才平安过关——如果作为公关,公司没有那么“仗义”,后果不可想象。
公关之“困”
去年和一个熟识的公关聊天,他开玩笑说到,“公关应该享受高危津贴”,我对此不置可否。公关是否成为一个“危险行业”,与其工作内容有最直接和最根本的联系。公关,也是一个标准的舶来词汇,维基百科上将其翻译为“Public Relations”,指有关著名人物、商业机构、政府、非牟利机构等各种组织,为改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促进公众对其认识,以树立良好形象、取得公众的理解及支持。放在公司的市场营销当中,公关关系是企业机构唯一一项用来建立公众信任度的工具。
从定义上理解,公关应该是一个相当“朝阳”的产业,有点类似于企业“宣传部”的性质,负责与媒体的沟通,维护企业形象。但往往听起来光鲜的职业,在其具体工作执行中,却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甚至是完全背离原本的意味,尤其是在有鲜明“特色”的中国。
对一般的企业来说,由于自己发展体量并没有那么大,常常会导致公关只是一种奢侈的“摆设”,但企业由于不可能将公关当成保镖一样无限期养着——保镖很多时候也都只是摆设,只有在危险的时候才会体现其价值,所以公关就沦为了需要承担“廉价”的广告宣传作用——甚至很多时候,企业没有那么多的预算可以在媒体上打广告,但为了要有曝光量,就不得不走一些“公关”的渠道。
这些渠道,往往会处于所谓的“灰色地带”——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事,但如果到了出事的时候,可以说一抓一个准,之前被抓的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所以,由于“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存在,公关行业一定是媒体犯罪的重灾区。
但更多的时候,公关从业者有着自己的苦衷:一边是掌管着自己企业的饭碗,另一边是“混沌”世界“控制”的业绩,真的是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办法进行挣扎或者反抗,更何况,在“整个行业都是这样”的情况下,公关就被“困”在了这样一个牢笼里——因为有求于人,公关更多情况下都很难与媒体进行“平等”的沟通。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很明显,公关之所以遭此厄运,更多的时候是整个行业的“历史遗留”,而想要解决这历史之毒的办法,似乎只有两条路:要么企业能够“正确”的对待公关这个行业,不单单将其作为控制舆论和“廉价广告”的渠道,要么媒体行业能够“态度端正”,扔掉那些所谓稿费、车马费、节日礼品的东西。
有没有像极了供与求的关系,企业承担了“求”的角色,媒体承担了“供”的角色。也就是在“供与求”之间,达成了“买卖”——而这恰恰是国家和法律所不允许的,也是媒体本身这个行业所坚决杜绝的。如果要掐断这层“买卖”,似乎从“求”的一端并不能解决,因为作为企业,最基本的就是希望能够控制舆论和宣传,只要有“卖方”,“买方”一定不会放弃“铤而走险”;唯一所剩下的也就是“供”方,如果掐断媒体的这种“不正之风”,似乎也是一个双赢——这种“买卖”被掐断的同时,媒体也可以更客观的做新闻和评论,重新获得公信力。
但,如果真的那么简单就好了。媒体之所以会不惜牺牲自己的公信力成为“供”方,很多时候是因为想要活下去。随着更加精准的效果广告的流行,传统媒体的广告已经很难获得企业的青睐,这使得媒体没有办法获得收入,在“不得已”之下,不得不采用这种“踩着钢丝奔梦想”的行动。更有甚者,很多媒体采用了类似于电信运营商采用的作法,采编人员都要背负广告任务,这种情况,采编人员为了完成目标,偶尔有“敲诈勒索”的行为也不足为奇。
所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鲁难之庆父,公关之媒体体制。体制、媒体“腐败”和公关之间已经形成了这种层层递进的关系——报社体制僵化不堪,采编工资稿费万年不涨,导致媒体通过“其他办法”赚钱,企业抓住这个机会或者是被迫无奈之下让公关出马进行交流,使得公关从业者进入到这种交易,进而使得公关这个行业越发的危险。
似乎,在这种关系之下,由于公关处于最上层,所以所能做的或者所能改变的非常有限。也正是这个原因,越来越危险的公关只能等着“危险”的临近。但是,如果预测不错的话,高风险代表高收益,或许在这种风头之下,公关公司的业务似乎会越来越好,因为这样,企业只需要签一个服务合同,就可以将风险完美的转移出去——“跟它签的公关服务业务,但具体跟媒体的接触和操作手法并不知情”。
一场无厘头的折子戏,纷乱复杂而又精彩万分。作为“公关”的你,虽然不能改变什么,但最起码应该开始意识到这种“危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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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很精准,到位。外界对于公关,内部对于公关,公关的自我剖析,这三个层面很是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