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综合】一方面,北京、上海在查处专车运营上毫不手软,另一方面,政府也有意向专车递出橄榄枝。
日前,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公开表示,希望专车和顶灯出租车、租赁车形成优势互补、和谐共处的新格局。被称为专车新规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也有呼之欲出之势。
专车平台需运营许可,“转正”方法初见端倪
半月前,就有媒体报道,根据即将公布的《办法》,“专车”被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列入了出租汽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
作为非运营车辆的私家车一直被挡在合法专车之外,《办法》一旦出台,就给之前暧昧不明的专车定义给予明确指示和合法化方向。孙建平日前接受新华网采访时强调,“职能部门是打击黑车,不是打击专车。”但是按照目前规定,私家车属于非法客运车辆,即使是专车,依然属于黑车,是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违法经营。
不过日前从上海传来利好消息,专车“转正”初见端倪。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上海市交通委会给专车平台办理营业执照。
孙建平表示“按照到租赁公司租车运营或者出租车驾驶员、租赁车公司驾驶员开专车,就符合规定,不属于黑车。”根据孙建平的表述,上海要制定规则,绝不是把专车一棍子打死。只要专车平台申请,上海就给它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专车平台而言,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是有相应的注册资本;获得互联网业务资质;注册服务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
根据此前对还未出台的《办法》的解读,《办法》要求现有以及未来的“专车”经营者,要“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符合以下几大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3.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并尤其指出,服务器需要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
4.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监管平台;
5.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这样一来,滴滴快的等国内公司在申请这一营业执照上应该没有问题,但Uber的外资身份则将成为其在我国开展业务的重要阻碍。
不过,如果Uber能够在华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并合规申报,并遵守《办法》中对于信息安全等规定,是可以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对此,Uber中国方面此前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确认,将会在中国设立独立实体、单独管理机制和单独总部。
专车“转正”后需依法纳税
孙建平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专车从事社会公共服务,要符合运营车辆的条件,除了购买交强险,还应购买乘用人责任险。有经营收入了,应该依法纳税。
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会长冯瑞林也向媒体表示,虽然《办法》还未出台,但是专车纳税应该参考运营车辆处理。
据悉,自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政策显示,对年收入5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出租车公司,按一般纳税人办法计税,税率为1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出租车公司,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税,征收率为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而在冯瑞林看来,尽管目前专车平台对专车司机收取20%多的佣金,但如果参照现行出租车的纳税税点,对于专车平台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此外,如果参照运营车辆,专车司机每年还需要买乘用人责任险,上岗之前还得进行统一培训取得上岗证。
“运营车辆投保费用比较高,出租车每年这一块支出就差不多得1万元。”有出租车司机这样解释道。
纳税无疑会降低经济性专车的盈利能力,但依法纳税是步入正轨的必经之路,专车平台未来还需挖掘更多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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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保护费就不让你赚钱,法律本来就有问题,还说的头头是道,政府的嘴脸人民都看清了,自己还装的正经
听说出租车的分子钱全让政府吃去了,我真不信,现在看来,我信了
看来政府又可以多拿些税收了。by众投社
给UBER发就行了…真的…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