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我再钛媒体上发布了文章《国人抢注名人商标成风,这次中招的是新任“国民老公”宁泽涛》。引起了小小轰动,当日有些媒体也就跟着报道,甚至有的使用了较为夸张的标题。如什么“XXXXXXXX2000元成本可能换上百倍回报"等等。 看的老高心惊肉跳的。百倍成本那么好获得吗?
文章发布后,也和行业内一些便宜进行了较多的沟通。大部分人都说,这个商标注册成功的可能行不是很高。至少通过异议程序,异议成功率还是较高的。同时,文章中,老高也推荐朋友们可以参考当年易建联商标抢注案。来进行对比和学习。
但事情的发展有时候很是出人意料的。今天8月14日下午,新浪微博认证名为”中国工商报“的微博,发布消息:”#关注#【宁泽涛商标即将公告】被抢注在第25类上的宁泽涛商标已通过初步审定,将于下周公告。由于此商标申请时间较早(2014年9月),在审查时他还没有红遍全国,得以通过初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商标被提异议并获得支持的概率极高,抢注者很难如有的媒体所说“获得百倍回报”。
好了,这下可怎么办?
按照商标局审查员一般审查流程,审查阶段一般只审查在先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名誉权、著作权等)是否冲突一般留待异议或者无效阶段审查,需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好了,这个就得出答案了,如老高在上篇文章中如初的,宁泽涛方面要及时整理证据。在商标3个月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解释:
何为商标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那么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简单来说就是:
1、提交商标注册申请→2、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3、商标审查通过→4、商标公告期3个月→5、拿到商标证书。
注意,其中步骤3中,商标审查通过后进入步骤4公告期。但如果没有通过,就会要申请人选择,是放弃申请还是做驳回复审申请。
步骤4中,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如果无人异议,商标获得注册,进入制证阶段,下发商标注册证书。但如果有人觉的不应该通过注册,就可以依照《商标法》,就该被公告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注:商标通过审查,并不是获得商标权。只有通过异议期,拿到商标证书才是真正获得商标专属权。
那么宁泽涛的这个商标,异议有多大成功率呢,或者说宁泽涛会不会提出异议呢?
首先、会不会提异议,老高是不知道的。但如果我是宁泽涛团队,或者团队的法务,我肯定会提异议的。
第二、异议成功率的问题,这个说实话,肯定不是100%成功那么有把握,但是有诸多前情可以让我们参考和佐证。
我们业内人士今天也在讨论,如果商标局审查的时候就不给通过,会以书面理由驳回呢?想来想去,只能是依照商标法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十条一款八项”,也就是《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驳回申请。
法律条款:《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对,就是这个: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今年上半年大名鼎鼎的“微信”商标案就是依照此条款,大家有兴趣的可以自己问度娘。
那么为什么不依照此条款驳回此次宁泽涛商标申请呢?前文说了,按照商标局审查员一般审查流程,审查阶段一般只审查在先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名誉权、著作权等)是否冲突一般留待异议或者无效阶段审查,需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
说说道这里,就需要行动了。
作为体育明星的姓名商标被注册,宁泽涛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姚明、易建联等都有过类似经历。宁泽涛这次与易建联的商标抢注案有挺多可以借鉴和相似的地方。
1、第 3562067号“易建联Yi Jian Lian”商标(即争议商标)由名乐公司于2003年5月20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05年9月7日被核准 注册,其专用期限至2015年9月6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柔道服、足球鞋、鞋、袜、帽、手套(服装)、围巾、领带、皮带(服饰用)。
2、2009 年5月7日,经商标局核准,争议商标转让给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该公司并非球星易建联本人所有)。
3、2006年3月24日,易建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争议商标,其主要理由为:争议商标与易建联姓名完全一致,且申请注册时间在易建联成名之后,其注册使用将损害易建联的姓名权,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争议商标的 注册使用将给易建联的社会形象和商业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名乐公司以欺骗手段获得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评审期间,易建联提交了四份证据,其中包括新浪网网页打印件,其上记载:易建联自1999年开始从事篮球训练,2002年入选广东队,2002年入选国家青年队。2002年获得亚洲青年篮球锦 标赛冠军,2003年获得全国男篮甲A联赛亚军。网页打印时间为2006年3月7日。
4、2009年11月30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第 33584号裁定,认定:易建联系我国著名篮球运动员,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未经易建联授权,将与其姓名相同的 文字申请注册商标,侵害了易建联的姓名权,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其他商标的情况及经营行为与本案无关。综上,易建联所提争议理由部分 成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撤销。
上述法条适应当时《商标法》,与现行《商标法》略有区别。
判断姓名权是否因争议商标申请注册而受到损害,应当以该姓名在先具有一 定知名度为前提。在易建联案中,易建联主张其姓名权受到损害,应当就其姓名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虽然易建联提交的新浪网网页 打印件所显示的形成时间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之后,但是其所载内容涉及易建联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取得的成绩,足以证明易建联在先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好了,宁泽涛商标的申请时间与宁泽涛第一次在国际大赛获奖的时间,网上到处都是,老高在前篇文章中也有描述。
2014年9月23日,在第十七届亚运会男子50米自由泳决赛中,宁泽涛为中国游泳队收获男子项目的首枚金牌。9月29号,该商标申请注册。(本文首发钛媒体)
【钛媒体作者介绍:高锦荣,万文知识产权员工,商标观察员,狂热爱好者;个人微信:aogo66;微信公众号:chinabiao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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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商战吗
都是想通过抢注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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