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被业内认为是股权众筹行业井喷元年,这其中自然少不了互联网巨头的参与。今日,360也正式发布旗下私募投融资平台360淘金,被认为是360达成私有化协议之后,周鸿祎打出的第一枪。360做股权众筹,看似不相干,却也不意外,几大互联网公司几乎都推出了自己的股权众筹平台。
2015年,在政策和行业的推动下,众筹行业开始爆发,巨头与新星角逐,百花齐放,泥沙俱下。截止2015年10月份,共有186家股权众筹平台先后上线。股权众筹也被誉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最后压轴戏”。
有的众筹机构借助原有平台的流量和资本等优势,发展迅猛,如京东众筹、淘宝众筹、苏宁众筹等;有的平台先发制人,垂直细分,如众投邦、云筹、大家投等;有的平台一波三折,在曲折中摸索尝试,如点名时间,高调转型后又回归众筹。
360模式
事实上,2015年12月22日,360淘金已经正式上线,目前官网依然显得颇为初级,只有一个正在众筹的项目以及多家合作投资机构的展示构成。根据首页的数据显示,360淘金第一个项目 “艾企锐”已经筹得1582万元。
据360淘金CEO曾纯强介绍,360淘金采用的并非现下大行其道的“领投+跟投”模式,而是采用了“远期定价”模式,平台与VC合作。
“领投+跟投”模式最初发端于海外的股权众筹的鼻祖Angelist,是当下大多平台采用的模式,即在众筹过程中由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更多的跟投人选择跟投,京东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
而360淘金采用的“远期定价”,是选择和投资机构合作,筛选A轮及后期的优质创业项目,签署投融资协议,再通过股权众筹方式将筹集到的资金先快速汇入到创业公司,供创业公司运营使用。一旦创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拿到新一轮股权融资,众筹资金将按照新估值的一定折扣转换成股份。
除此之外,如果创业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则按照上一轮估值或约定估值折算成股份。
整个过程中,360淘金的投资经理会参与项目筛选、调查、资金募集、投后管理和项目退出服务,只有项目退出后,而投资经理才有资格享受收益分成。据曾纯强介绍,这样做的目的是倒逼投资经理以高标准筛选优质项目。
同时,为了确保项目质量,360淘金还规定:项目必须曾经有一轮专业机构投资人的投资且占股不低于5%。
360淘金的另一特点是建立平台与VC是平等的合作关系。以往,经常是平台求着VC要项目,以拿来主义的形式获取项目,这种合作模式难以保证投资人的利益。但先后上线的平台并没有真正摆脱对VC的依赖,只是在渠道等方面有所变革。
这会造成一个问题:VC首先自己消化掉真正优质的项目,而将一些不是最看好的项目拿来众筹,众筹平台如何争取到一手的好项目?
360淘金主推与VC合作,本质上来说是以投融资双方利益为出发点,更易于达成双赢的局面。
针对创业者层面,360淘金则承诺打款周期相比传统模式缩短了2/3,为创业公司节省了一轮融资,同时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
360在这个时候推出股权众筹平台,似乎是有意为之,借着政策的东风而来,前不久证监会送出大礼暗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时间就在2016年,将会循序渐进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
这意味着,股权众筹或许将迎来政策的春天。伴随着政策的逐渐明朗,股权众筹也是投融资下滑态势的资本寒冬下逆势增长的一个突出领域。数据显示,2015年二季度互联网行业VC/PE融资规模环比下降50.36%,新三板投资从53亿直降至4亿,但十月的股权众筹市场却反势逆袭,成就了筹资总额8.14亿元的神话。
同时,股权众筹领域也呈现了一幕新星与巨头角逐的场景。截止2015年10月份,国内已经有186家股权众筹平台先后上线,这其中有京东、阿里等巨头,也有人人投、众投帮等垂直品类的众筹平台。
如今360的杀入,并且打着“颠覆传统模式”的口号而来,加上周鸿祎也不只一次在公开场合提到目前股权众筹规则不利于行业发展,需要改革。虽然暂时还无法预测360淘金能否为整个股权众筹行业带来变革,但从360淘金的模式可以看出周鸿祎的目的很明显:先把市场搅乱再说。
平台乱象与法律漏洞
不过,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股权众筹”都是平台们寻找的更新鲜的说法而已,这些平台本质上是怎样的业务模式,就应该受限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能因为在互联网上发展业务,就不受法律限制。目前,股权众筹平台大多涉嫌违规,继续再看看钛媒体编辑孙骋关于现在鱼龙混杂大量股权众筹交易平台的法律风险分析:
2015年8月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 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决定近期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证监会称此次检查的目的有三点:
- 了解股权融资平台的实际运行情况,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其规范运作。
- 摸清股权融资平台的底数,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
- 引导股权融资平台围绕市场需求明确定位,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可以看出,检查只是第一步,先让各地方政府摸底,一旦发现有关违法犯罪情况,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了解总体情况后,证监会再出下一步监管对策。
一、大部分股权众筹平台是违法的吗?
2015年7月18 日,十部委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规定: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这次通知表示:
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
目前市面上很多股权众筹平台业务形态并不符合《指导意见》的要求,往往还混淆公募和私募,在两者政策之间钻空子。
首先我们来看证监强调的“互联网形式的非公开股权融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是什么?在这里,先要厘清公募、私募股权众筹的概念。
公募的股权融资募集对象是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公开发行,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是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证监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所以相对应的,这次证监会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平台上的融资者是否进行公开宣传;是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股东人数是否累计超过200人;是否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现在,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都有这几个特征:首先,互联网开放的特性,导致股权融资的募集必须公开发行,融资者对融资信息进行公开宣传;其次,投资者是通过网络来募集的,属于非特定对象。
很多股权众筹平台都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通过广告等形式宣传等违法行为,对参与者人数也没有限制,投资者的标准往往没有《达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股权众筹平台的很多行为,已经远远超过私募股权的权限了。“互联网形式的非公开股权融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既不属于合法公募范畴,也不属于合法私募范畴。
针对这次检查,某股权众筹平台在其公众号发文如下:
截图:某股权众筹平台的公告
可以看出,这家平台认为央行针对公募股权众筹,并且觉得自己从事的是私募股权众筹,所以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和自己没关系,甚至认为目前不存在单独申请私募牌照。
截图:平台声称互联网私募股权众筹不需要牌照
事实上,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融资的性质、投资人门槛、融资者的准入范围等做出初步界定: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人(个人)金融资产方面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
这些股权众筹平台声称,针对这次证监会检查需要做出这些调整:
所有项目融资信息将只对审核通过的跟投人展现,不再公开宣传,
未经平台审核通过的用户无法参与认购,
保证融资完成后累积项目股东不超过200个,
平台为用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不涉足投资基金……
未来股权众筹平台必将对用户有更高标准的审核,股权众筹融资的性质、投资人门槛、融资者的准入范围都提高了,才会结束股权众筹的违法乱象。
二、即将推出牌照制吗?
在证监会的这份通知里,“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这句话意味深长。
我们再来梳理一下去年以来与股权众筹相关的政策:
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融资的性质、投资人门槛、融资者的准入范围等做出初步界定。管理办法要求,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人(个人)金融资产方面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
2015年7月18日,央行会同有关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2015年7月24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答记者问时,明确将《指导意见》中的“股权众筹”与“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的私募股权融资”区分开来。
而证券业协会在7月29日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则将私募股权众筹列入其中,确立了备案制要求。这也许意味着公募股权众筹的牌照制管理与私募股权众筹的备案制管理就此确定。
昨日的通知也是证监会在《指导意见》发布后的首次发声,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的发展也将就此摆脱监管真空。
此前传闻公募股权众筹已经有三家试点:京东、阿里、平安。但此消息一直未获官方证实。《指导意见》要求公开、小额,未来还会发放牌照管理,要备案,要监管。实际情况中,公募比私募更难监管,涉足的人更多,监管条例也会更严格。
牌照制监管是必然趋势。
三、互联网能特殊化吗?
其实不管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股权众筹”都是平台们寻找的更新鲜的说法而已,这些平台本质上是怎样的业务模式,就应该受限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能因为在互联网上做业务就不受法律限制。
金杜律师事务所的陈府申律师表示:把私募和公募搬到互联网上做,大家以为这些可以不受监管,所以把很多概念混淆了,对于公开发行,目前的证券法和刑法都有相关规定,甚至有罪刑叫作“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罪”,所以股权众筹的很多玩法,在现行法律里都可以找到对应的条款。
“最近出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对于私募机构所了许多要求,比如是否达到管理资质,是否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有没有受限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等等,私募机构必须在满足资质、备案等情况下募集资金。”陈府申认为:私募和公募都要受限于法律规定,不可以因为是互联网途径就搞特殊。
《指导意见》表示公开可以做股权众筹,所以一些平台大张旗鼓自称是公募,有意避开私募,但公募也可能有违法的情况,游走在公募和私募之间,妄图以此利益最大化,在法律的监管下,这些挣扎都是徒劳。
什么是中国现象
不过,虽然,有诸多法律上的风险和漏洞,过去一年,股权众筹确实正在形成中国现象,也取得了极大的发展,这就是大势所趋的力量。根据零壹数据、盈灿咨询的数据,钛媒体作者谢宏中、池冬对百花齐放的2015年股权众筹行业变化也作了如下总结,看完估计大家能更好理解:
回顾这一年里,股权众筹从相关政策风向变化,到各家平台的风景流转,客观解读行业中标志性转折点,细数年度里红与黑事件。立足行业观察,深度盘点股权众筹的元年发展足迹。
一、政策利好,却现“更名”奇观
互联网金融的关注度逐年上升。2014年相关部门共出台政策文件8个,2015年增加到17个。从政策的内容来看,2014年的关注重点为互联网金融,2015年深入关注股权众筹、P2P。
2015年3月份,国务院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到“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可谓吹响了股权众筹春天的号角。
随后,6、7、8月份连续出台四大政策,从“大力推进”到“行动指导”,再到“健康发展”,最后落于“规范开展”。五大政策,五个力度与方向,为“股权众筹元年”做出强有力的注脚。政策的最后导向,是自由发展、宽松监管的维度。相比起对P2P的管制和监督,轻松得多。2015年度出台的中央层面政策见图1。
股权众筹的外延与内涵定义不够明确,各家众筹平台对自身的业务描述和定位也各有不同。在此情况下,证监会于8月17日发布的《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 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激起了一场特有的政策性“三天两度更名”奇观。各大平台更名情况如表1。
表1:2015年各大平台政策性更名列表
这一奇观背后的深层逻辑,是各平台方既想符合政策的表述要求,又想抢占“股权众筹”网络关键词带来的最大关注价值。毋庸置疑,“当良民”和“博出位”终难两全,矛盾之中也有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的平台方,不明就里,犹如惊弓之鸟,盲目跟风。
在政策变化和不确定性中,“更名奇观”难判好坏。透露出大多数平台还是希望政策能提供合法合规经营的空间,获得健康发展机会。
二、股权众筹平台发展现状
1、行业爆发式增长 平台质量参差不齐
2013年至今,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颁布的大小政策共有32个。伴随政策的明朗化,股权众筹平台的数量也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零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底,国内上线的众筹平台至少有338家,在正常运营的288家平台中,涉及股权众筹业务的有186家,占比63.3%;涉及产品众筹业务的有142家,占比48.3%,兼有两种业务的平台则有45家。单纯的公益众筹平台仅有5家,但实际上很多综合型众筹平台都设有公益栏目。
平台数量的飙升是行业爆发式增长的体现。但实际的发展情况,还需看平台类型的分化。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推动股权众筹的发展从草根探路阶段,走向专业与综合大平台掳夺的阶段。依据平台经营类目作为划分标准,进行了不穷尽、不排名的维度划分。
六大股权众筹平台经营类型
上图可见,当前股权众筹的发展重点在于消费类众筹平台和天使股权众筹平台。涵盖天使投资的热门行业,以及与实体经济挂钩的店铺领域。社会上资金流向哪,股权众筹的服务就扎根到哪,这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式。
2、股权众筹成为风险投资热点
2015年,股权众筹行业成为风险投资的热点领域。共有五家股权众筹平台获得千万级别(或以上)投资,取得过亿的估值。这透露出投资界对股权众筹行业真金白银的看好,也是资本寒冬里股权众筹暖冬的原因。
2015年股权众筹平台获得投资额列表
3、资本寒冬下逆势发展
2015年二季度互联网行业VC/PE融资规模环比下降50.36%,新三板投资从53亿直降至4亿。这些数据意味着国内投融资市场呈下滑态势。但十月的股权众筹市场却反势逆袭,成就了筹资总额8.14亿元的神话。不论是众筹项目的数量还是融资额都一再高企,纪录不断被刷新。
据盈灿咨询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0月,股权众筹行业共新增项目3760个,新增项目共完成筹资金额8.14亿元,比9月的7.32亿元上涨11.20%。许多众筹平台筹集资金超过预期,整体表现强劲。京东众筹以8010万元筹集金额高居榜首,淘宝众筹位居榜眼,云筹位列第三。苏宁众筹、人人投和天使客分别列居第四、五、六名。
三、股权众筹行业标志性四大转折
新生事物总是伴随成长的磨砺。2015年,股权众筹共有四次标志性转折点。股权众筹相关政策的出台,让疑云散去,朗月再现。巨头渗入,行业竞争更加考验智商。众筹从单一领域到重点多领域的延展,不仅是价值发现的拓展,更是经营理念更迭的表现。股权众筹的未来之路愈加清晰了。
1、政策转折——从“无法可依”到“有政可循”
2015年之前,股权众筹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虽然政策频下,但无定论,行业的实践依然无所适从。2014年发布了《私募股权资产管理办法》,大有运用私募办法来管理股权众筹的风势。但这意味着大部分股权众筹平台都无法达到严苛的要求。行业从“徜徉风口”的喜悦中惊醒,进入政策敏感期。
2015年7月份,股权众筹迎来了政策转折点。央行与十部委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放弃了“私募股权众筹”的概念,将股权众筹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进行。清晰的“公开、小额、大众”明确了发展方向。从此,股权众筹从业者从“无法可依”进入“有政可循”的阶段。
2、玩法转折——从“草根创业”到“巨头渗入”
5月19日对股权众筹而言是一个玩法的转折日。促使玩法转变的诱因是“巨头渗入”。新入局的巨头,数阿里和中科招商的布局最引人注目。5月份,蚂蚁金服旗下的股权众筹平台“蚂蚁达客”在上海首获股权众筹营业执照。
7月份中科招商主导创办的股权众筹平台“云投汇”正式发布。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为新兴产业企业和项目投资人提供一站式投融资交易工具。
“草根创业”想登上股权众筹的舞台,已经不易。和巨头一起战斗,既需要细分领域、垂直发展,确保不被挤出局,也需要懂金融懂创业、另辟蹊径,方有立足之地。
3、项目转折——从“O2O、TMT”向“四大领域”拓展
伴随着一大批O2O项目死亡名单的出炉,股权众筹平台从单纯的紧盯O2O和TMT项目,向其他领域拓展。以年度五大平台的项目划分为基础,统计众筹项目的热门领域,见表2。股权众筹平台通过明星项目,不仅跑顺了业务流程,完成了自我涅槃,更形成了自家的项目价值发现体系。
表2:股权众筹平台热门领域列表(注:其中京东众筹只统计股权众筹项目)
数据显示,2015年众筹投资主要集中于“生活服务、文化传媒、智能硬件、企业服务”四大领域,这与传统天使投资所追捧的领域具有一定的契合度。可见,热门众筹项目,未必一定是最高精尖技术或者最缺钱的项目,而是天使投资界热点追踪的领域,拥有较高的成长空间,又易于被大众理解、看好的项目。
4、观念转折——投后、筹后管理萌芽和发展
大部分的众筹平台,将主要的精力和人力投入到项目的融资推荐中。随着行业的发展,股权众筹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其中投后管理不足的问题最为严重,制约了股权众筹的进一步发展。2015年,国内90%的平台未有系统化的投后管理方案。
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从业者逐渐认识到,一个项目的众筹融资结束,既是交易的结束,又是投资的开始。筹后管理开始受到平台的重视。在云筹推出筹后管理模块后,人人投、筹道股权等在业内先后推出筹后管理模块。云筹目前投后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包括筹后项目的现场巡检,项目投资人可查阅定期发布的项目巡检报告,了解项目动态,并对接资源与资金。
四、股权众筹的红与黑
中国证券业协会原会长黄湘平表示:“股权众筹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最有效途径和方式。”股权众筹是金融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股权众筹逐渐释放出更多红利,让传统行业迸发出新生命,带动多样化创业服务发展。
股权众筹让TMT、农业、公益、文创行业迎来了老树发新芽的机遇。最明显的例子是书籍的出版。在众筹出现之前,需要经历漫长且耗费巨大的宣发环节,想要一夜登上畅销榜,还需积淀。但利用众筹,《周鸿祎自述:我的互联网方法论》一个月内筹资160万元。《社交红利》在两周内筹资10万元。这股热潮大有颠覆传统出版行业之势。
法律、财务、技术创业外包服务、形形色色的创业CEO培训班,和众筹一起在风口中起飞。同时,也带火了一个名词“众筹营销”。这种从金融到营销的延伸,让众筹能够完成新品上市、用户参与、品牌传播等多种营销功效。
股权众筹之所以能成功释放诸多红利,究其原因是众筹将消费的终点与生产的起点进行链接,由一条线变成一个圆,形成了消费链条的闭环。这是众筹带动异业发展的本质原因。
但股权众筹仍处于快速发展的早期阶段,政策监管不到位、风险控制薄弱等让问题频现。比如沦为隐性营销炒作的众筹刷单、变相虚假融资的部分股权众筹项目。
例如京东“悟空i8”项目的刷单事件。项目上线1小时内预定金额突破100万元。奇怪的是,上线第二天,数据还停留在110万停滞不前。同时,评论内容单调、重复,不免存在刷单嫌疑。媒体怀疑,京东众筹平台对刷单早已知情。借众筹之名做营销,丧失了众筹的原貌。监管缺失,众筹营销与众筹预热之间的界限模糊。急功近利地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最终损害的是投资人对众筹平台的信任和项目本身的形象和未来发展。
今年9月份出现了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人投)与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互相起诉。据调查该项目包括合同、经营数据、征信等多方面信息存在造假问题。平台随后将其列入黑名单。法院最终认为,诺米多公司提供的证件难以完全排除可能的交易风险,因此应对合同的解除承担更大责任。这意味着,众筹平台胜诉。
这些有猫腻的黑料事件,一时刷爆了朋友圈。通过“虚假”来夸大营销、通过“虚假”来骗取融资,不仅是对创业者、项目方道德诚信的拷问,更是对股权众筹平台风险控制环节的深刻警示。
2015年,是中国股权众筹的元年,但是机构呈现的趋势已经是多元化。有的众筹机构借助原有平台的流量和资本等优势,发展迅猛,如京东众筹、淘宝众筹、苏宁众筹等;有的平台先发制人,垂直细分,步步为营,专注股权或消费众筹领域,如众投邦、云筹、大家投等;有的平台一波三折,在曲折中摸索尝试,如点名时间,高调转型后又回归众筹;当然,也不乏有的平台大浪淘沙,已经销声匿迹,如奇点集众筹、魔方众筹。
股权众筹在国内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站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风口上,用互联网技术、众筹理念、大数据等新增长点为全民投资打开一个窗口。随着行业的发展,相信股权众筹也会将从生活服务、文化传媒、智能硬件和企业服务四大领域向外辐射,覆盖到其他行业和领域,为互联网金融、创业领域 乃至产业升级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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