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末,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霎时P2P行业就上演了一场唇枪舌战,各路人士对《办法》热议纷纷,各抒己见,各家解读也开始流传于网络。但在热闹过后,我们也应当思考,《办法》之后,P2P行业的原有格局是否会遭到重塑?P2P行业的未来发展会否呈现新的趋势?
1、资产端竞争加剧
2015年下半年以来,P2P业内有关资产荒的哭诉就不绝于耳。从人人贷、宜信、陆金所、积木盒子等平台纷纷以转型综合资产管理平台、引入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来丰富现有资产端的动作来看,P2P平台确实是遭受了资产开发之困。从客观因素来看,P2P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2015年宏观经济的持续下行、央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2015年的三次双降,综合加速了P2P行业的资产荒。
首先,P2P行业市场规模扩大对信贷资产市场的最直观影响就是优质的存量资产基本已被消化完了,剩下的信贷资产风险点高、质地较差,由此便加剧了P2P平台开发优质资产的难度,进而呈现出优质资产严重稀缺的局面。
其次,近几年国内经济一直处于下行状态,实体经济不见增速、发展缓慢,而P2P行业有很大一部分借款项目是直接来自于中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困难越突出,中小企业的经济效益越差,爆发风险事件的概率也越大。
最后,央行政策也是P2P行业形成资产荒的助推剂之一。去年10月,央行颁布了关于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的公告,被一致解读为是变相实行货币宽松政策,将直接导致社会融资成本的降低。而对于P2P行业来说,银行等更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重新开放,原本的优质借款用户就会流失,无疑增加了P2P行业的优质资产开发难度。
基于上述市场环境,《办法》的出台还有可能使当前的资产荒更加严峻。一方面是《办法》明令禁止了P2P平台混业经营,P2P平台今后或无法销售债权资产以外的金融产品,未来信贷资产的竞争格局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根据零壹财经报告统计,截至2015年,P2P行业的投资参与者数量约为720万人次,月度增幅达7.7%。而今伴随着《办法》的出台,P2P行业规范化进程加速,将唤起更多人群的投资热情,理财端也有望藉此迎来新一轮的井喷。那么,如何实现资产端的增速发展,保证优质资产的稳定供应以匹配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将成为2016年P2P行业面临的首要挑战。
2、低成本获客成绝唱
网络借贷所具备的互联网特性决定了P2P平台的运营、推广、甚至获客都不得不围绕线上展开。随着P2P行业的发展,平台数量的增多,竞争格局的加剧,P2P的线上获客成本也是水涨船高。
最早在2012年前后,P2P平台获取一个注册用户不过10元,2014年开始已经涨到了80元,2015年更是涨到了300元左右。而获取一个有效投资人的成本就更高了,已经从最早的200-300元,涨到了600-800元,再到现在的1000-2000元。去年P2P业内还一度盛传获取单个投资用户的成本已经高达3000元,虽然这一消息被业内人士指为是极其个别现象,但高额获客成本所折射出来的P2P行业几近疯狂的烧钱式营销已足够令人不寒而栗。
获客成本的走高,一方面是行业竞争激烈。截至2015年,国内P2P平台数量已达3858家,将近4000家平台却只能争食700万的用户市场,可见局势之紧张。另一方面是长期的监管不力,令用户对行业缺乏信任,平台不得不烧钱增信。
P2P推广包括传统的搜索引擎推广、品牌推广及活动推广。搜索引擎推广渠道多达上百个。P2P平台每个月为竞价、关键词都要花费数十万到数百万;常见的品牌推广包括电视广告、行业会议等。
据笔者所知,电视广告以央视最贵,一年几个亿是不能少的,不过继e租宝之后,央视广告的信用价值已经大打折扣;电视节目的冠名赞助、品牌植入等费用,视节目的具体知名度而定,平均也在5000万上下;P2P平台赞助、参与或冠名行业会议的价格,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活动推广的成本则主要体现在平台压缩利润空间、让利于投资人,日常的返现、红包,节假日的抽奖、投资送礼等,加起来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
P2P行业的这种烧钱营销怪相在无监管时代十分风靡,按理说监管来了这股怪相就应当终结,但《办法》中“禁止网贷平台通过线下门店等形式来开展业务”的规定却有可能使烧钱营销陷入新的疯狂。过去由于线上获客成本高企,不少平台都剑走偏锋进行线下获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成本,但却破坏了原有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办法》出于净化市场的考虑,出台了这么一条规定,让所有P2P平台都回归线上竞争,却也加剧了线上竞争。
如果新规正式实行,未来P2P行业基本不会出现什么低成本获客、零成本推广等概念了,此前风靡过的营销神话,诸如果树财富零成本营销的案例也有可能被载入史册。与此同时,恶化的营销环境也有可能催生出一批擅长情感运营、粉丝经济的情感型平台,P2P行业此前已经有过悟空理财、果树财富等擅长用户运营的平台,如今有利网、PPmoney、积木盒子等也在逐渐强化与用户的情感活动,比如PPmoney著名的人工客服“小P妹”、有利网前段时间推出的“利友定制春联”等。
总而言之,《办法》的出台虽然会再度抬高获客成本,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能够促使平台切换到情感模式,切实地与用户搭建强关系,而非简单的“互利”。
3、细分市场规模扩大
P2P行业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体量越大的平台越是要争做“大而全”,志在一站式理财,以前文提到的陆金所、宜信、人人贷等巨头平台为代表;而中小规模的平台碍于自身规模及背景实力的不足,为了在市场竞争中避开与行业巨头的正面交锋,往往独辟蹊径,绕开巨头已经割据的市场领域,专注深耕某个特定领域,形成纵深发展战略,从而向“小而精”(业务范围小、业务模式精)靠拢。
诸如专门开发车贷、票据、珠宝等细分市场的平台;还有一部分中大规模平台,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往往能在百强榜上排得上号,但短期内仍无法与寡头抗衡,往往会选择以自身擅长的某一项细分业务作为切入口,而后才在平台的发展过程中慢慢纳入其他领域的债权产品,逐渐向广度发展。
整体而言,近几年的P2P行业基本呈现的都是百花齐放的景象,市场分化一目了然,寡头平台流量大,因此需要引入种类各异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来满足庞大的资金端市场;中大规模的平台虽然流量规模不及寡头,但生存空间稳定,因此有意横向发展;中小平台的要务是减少被巨头蚕食的可能性,因此更关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
不过,《办法》出台之后,2016年P2P的市场格局必将发生变化,今日这种百花齐放的景象很可能一去不返了。
《办法》在第十条所列的网贷平台禁止行为中,正式禁止了P2P平台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或违反相关规定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推介、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简单来说,就是要强化网贷平台的P2P标签,聚焦最纯粹的债权资产开发,在没有取得相应金融牌照的情况下不能再销售其他形态的金融产品。《办法》禁止P2P平台再做超市,随意买卖,基本等同于重塑行业格局,未来可能会出现如下分化:
第一,已经转型综合资管平台的行业寡头,完全有资本、资源能力运作,或成立其他独立子公司出售综合金融产品,或逐一取得相应牌照,合法销售其他金融产品。
第二,有意横向发展的中等规模平台,暂停转型一站式理财,纵向深入细分市场。
第三,中小体量平台在这一轮重整中面临的危机是最大的。在中大平台决意深耕细分市场之后,虽然各个细分领域的市场规模会随着入局者的增加而得到迅速扩张,但对于小体量平台来说,这一轮重整将会直接导致它们的生存空间遭到压缩,原有的市场份额也会遭到不同程度的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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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乱,很危险,在中国管理太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