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钛媒体品牌栏目:妙史,读史而知未来,科技中的商业沉浮录)
AT&T的拆分到底是对是错,依然有着巨大的争论。回顾这段历史,才能真正了解美国反垄断的历史沿革和内在逻辑的变迁。
历史上,“垄断”与“反垄断”的概念都来自美国。在列宁的论述中,资本主义发展到最高阶段,必然导致托拉斯(Trust)的诞生。托拉斯抑制竞争,它的出现必将使资本主义发展陷入停滞状态,并最终终结资本主义。
那部被翻译成“《谢尔曼反垄断法》”的代表性法案的英文直译其实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The Sherman Antitrust Act)”。托拉斯直译为“商业信托”,是指在一个行业(商品领域)中,通过生产企业间的收购、合并以及托管等等形式,由一家公司兼并、包容、控股大量同行业企业来达到企业一体化目的的垄断形式。通过这种形式,托拉斯企业可以对该行业市场实现垄断,并且通过制定企业内部统一价格等等手段来使企业在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回顾AT&T拆分
反观美国,反垄断的思路与行为也和100多年前反垄断立法时的情况大相径庭。事实上,在1984年拆分AT&T之后,美国再没有发生通过对大企业的拆分来抑制垄断的行为。到目前为止,这次划时代的拆分到底是对是错依然有着巨大的争论。回顾这段历史,才能真正了解美国反垄断的历史沿革和内在逻辑的变迁。
“随着曾经统一的贝尔系统开始作为8家独立的公司运作,美国通信业以及美国商业的一个新时代今天拉开帷幕。它对电话业以及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前程远大、事关重大的时代。”1984年1月1日《纽约时报》的头版报道了这个石破惊天的消息。“此前,没有一家像贝尔系统(AT&T,美国电报电话公司)这样庞大的技术密集型公司曾经把自身拆分成多家公司,即使在21世纪初那些激烈的反对托拉斯的日子里也没有过。”
AT&T被分拆成一个专营长途电话业务新AT&T公司,他继承了母公司名称和7个本地电话公司(即“贝尔七兄弟”)。在拆分之前,AT&T几乎垄断了美国的州内、州际和国际电话业务。此外,AT&T控股的西电公司提供了几乎全部贝尔系统的设备,使电信设备生产也在AT&T的垄断之下。
AT&T的前身是由电话发明人贝尔于1877年创建的美国贝尔电话公司。1895年,贝尔公司将其正在开发的美国全国范围的长途业务项目分割,建立了一家独立的公司称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1899年,AT&T整合了美国贝尔的业务和资产,成为贝尔系统的母公司。
其实贝尔系统在历史上并不是第一次面临被肢解的威胁。早在1894年,由于贝尔公司与政府所签的第二轮电话经营合同到期,贝尔电话公司已经失去了电话业务的垄断地位。在此之后,美国电信市场上曾经一度出现过6000多家电话公司,但由于贝尔系统牢牢掌握着长话的控制权,这些小公司最后都摆脱不了或老老实实被收购或者破产关门的结局。1913年和1949年,曾经AT&T两度面临反托拉斯法诉讼,最后由于其强大的影响力,都一一化解。
这次,肢解AT&T的决定同样面临众多的反对声音。《纽约时报》援引众多的专家的看法,普遍不看好这次肢解AT&T的行为:
“没有一个国家曾经下决心让竞争的力量而不是政府的支持的路段,来决定诸如电话网络这样至关重要事情的未来。对于美国这个几乎从各方面看都已经拥有世界上最好电话系统的国家来说,这是一个格外大胆的方针。如果这场赌博输了,电话服务的质量将会恶化。”“长期以来它一直是管理最出色的公司。你到海外去,那里的人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要拆分美国电报电话公司”
“这是美国有史以来最愚蠢的事情”
一些专家认为,解体贝尔系统有可能阻碍创新。“不再由电话费的缴纳者支持的贝尔实验室可能会发现其研究基金萎缩,而且工作重点会更倾向于短期产品的开发,而不是专注于长期项目。”此外由于电话系统形成割据,它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引入新的服务,因为需要多家公司同意,而在过去贝尔一家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还有一些反对者认为,这将增加本地电话费的支出,因为本地电话将得不到长途电话的补贴。还有人担心竞争会导致各家公司争相降低成本,从而降低电话通话质量。来自媒体和学者的反对和担心代表了当时经济学界的普遍看法。
司法部反垄断局与AT&T的拉锯战
拆分AT&T的始作俑者是隶属于司法部的美国反垄断局。1974年,司法部反垄断局控告了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声称它滥用垄断地位把竞争对手逐出设备和长途电话服务市场。这个机构的设立来源于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这一立法通过后,并没有被实施,直到10多年后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掌权。
1903年,司法部长菲兰德·C·诺克斯任命了一位助理司法部长,由助理司法部长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反托拉斯办公室。从1903年到1933年期间掌管反垄断事宜一直由这个办公室负责。1933年,在另一位罗斯福——富兰克林·罗斯福支持下,反垄断办公室,被提升为反垄断局。反垄断局被赋予的使命是通过基于反垄断法规和准则提供指导来促进经济竞争。
反垄断局并不是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的网站上,他们对自己的职能是这样描述的:反垄断局通过提出刑事诉讼来检举某些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这些行为会导致巨额罚款或是牢狱之灾。
除此之外,反垄断局也会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法院判决,以此避免未来的违法行为并且要求采取措施弥补违法行为对竞争造成的不利影响。反垄断局还强调,他们同时还扮演竞争倡导者的角色,在从属于政府管制的经济板块中鼓励竞争。这些板块包括:联邦政府管制产业,例如通信、银行、农业、证券、交通、能源和国际贸易。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管制产业,例如保险、住房、医疗、公共设施、职业注册、银行业的一些方面和房地产。
最终,在巨大的压力下,AT&T终于同意了司法部反垄断局将电话系统分为两部分——可以自由竞争的长话系统和天然垄断的市话业务。当时,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曾经有另外一个方案:将AT&T分拆成几个可以同时提供市话和长话业务的公司,但反垄断局否定了这个建议。在他们看来,让母公司只局限于经营长话业务,不能再经营市话业务,彻底打破了利用交叉补贴可能造成的垄断。
反垄断局认为AT&T之所以能在长话和市话市场都占据垄断地位,原因就是公司在奠定了长话市场的垄断地位后利用技术资金上的优势,采用交叉补贴的方式,用长话市场上的收入补贴市话市场上的亏损,以极低的资费在市场上竞争,迫使其他企业逐步退出了市场,进而达到在市话市场上的垄断。(本文作者刘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评论员,《商业价值》杂志态度专栏作者,网络首发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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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见钛媒体链接:《AT&T分拆30周年,是非对错东流去》 [...]
是是非非谁人说
高利润回报都是向壟斷方向發展的,能打玻壟斷是好事。
我觉得这是好事垄断必死啊
详细
终于明白了撒叫托拉斯。。。。
中国,也应学会垄断,和反垄断,因为,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必然。
垄断的悲剧
虽然我们在批评资本主义的垄断主义,可实际上我们自己的生活就被几大国有企业垄断着,用电只有两家公司,用油只有两家公司,通话只有三家公司,这让我们觉得去这些地方办事有时就像进一个衙门,所以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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