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互联网再传“屏蔽门”。近日,不少快的打车用户发现由快的打车发出的抢红包链接已经被腾讯微信屏蔽。在此之前,用户可以自由将快的打车结束后获得的红包链接分享给微信好友或者微信群内,不过从21日晚间开始,将快的红包分享到微信后已经提醒来自未审核应用,或者直接感叹号提醒发送失败。
快的、微信各执一词
针对用户反映被微信屏蔽一事,今日快的打车正式做出回应,证实快的打车发出的微信红包被腾讯屏蔽传闻,认为此举违反国家反垄断法规定,呼吁腾讯履行开放承诺。并表示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和用户的权益的可能。
不过,微信方面的回应则另有一番解释,其称快的红包之所以无法在朋友圈分享,是由于涉及诱导分享。腾讯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所有恶意营销、诱导分享的第三方应用,微信都会予以相同的处理方式。并同时强调,若滴滴打车同样进行诱导分享,微信方面也会对其进行封杀删除。
互联网屏蔽风气由来已久
其实说到屏蔽竞争对手,在中国互联网不算太长的历史上却是由来已久。
这方面,快的身后的靠山——阿里算得上个中高手了,在PC时代它就屏蔽了百度的抓取,在移动时代它又主动出击屏蔽了微信的链接跳转,至今也排斥外链。对外宣称的理由都很一致——为了确定用户的安全,而前者甚至被阿里公开列为其2008年“消费者保障计划”中的措施之一。
当新浪如日中天时,也对淘宝等外网链接敬而远之。不过如今时代不一样,自打被阿里收购部分股份后,淘宝商家就立即可以在微博上做推广和打广告了。但至今仍然对认证用户发布相关消息或设置自动回复时,仍对微信设置了诸多限制,理由通常都是涉嫌营销,这与微博广告的满天飞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还有360和百度相互指责对方屏蔽等,类似的屏蔽事件,可谓层出不穷、屡见不鲜。
屏蔽的理由归根结底都是利益关系
其实,这些形形色色的屏蔽事件,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利字。
淘宝先后屏蔽百度和微信,目的是保持住自己的流量入口不受其他人控制,形成闭环确保自身的利益,甚至可以说是与其用户的利益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而新浪当年还存有大野心,当然也不愿为淘宝作嫁衣,如今在BAT选边站到了阿里一边,更是要对微信表明自己的阶级立场。
同样,微信屏蔽快的,明眼人都能看出双方较劲背后那并不复杂的利益关系。快的与腾讯入股的滴滴是竞争关系,而其靠山阿里与腾讯也是死对头。微信方面无论如何做出解释,都难脱其中的利益干系,难以让人彻底心服口服。
用户利益为何总被忽略?
不过,话也说回来,在业务领域相互渗透的情况下,各网站基于自身利益关系出发屏蔽竞争对手,似乎也说得过去。毕竟,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在商言商,企业既不是政府服务部门也不是慈善机构,没必要也没义务去帮助竞争对手成长。
因此,微信屏蔽快的一事,很难简单地用谁对谁错来下结论。但为何中国互联网企业屡屡出现类似颇具争议的屏蔽事件?屏蔽事件的双方在权衡自身利益关系时,有没有真正考虑过用户的利益呢?用户利益为何总被忽略,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何在企业权利和公众利益之间,寻找到更合理的平衡点?在保障充分自由竞争的同时,又维护好应有的市场秩序?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中为何常常滞后缺位?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反思,有待于法律学者和互联网专家深入探讨,在今后的市场建设中逐步完善。
虽然互联网可能是目前中国透明度和自由竞争程度最高的行业,但不可忽视中国畸形市场的种种弊端同样存在于此。快的方面表示不排除诉诸法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只有相信并依赖法治,才能建立起一个兼顾公正秩序和自由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更好地保护企业权利和公众利益。类似的这种屏蔽事件自然就能在法律框架之下得到妥善解决,而最易被忽视的用户权益得到真正的保护。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市场乱象
微信屏蔽快的打车
很正常的商业手段,用户利益为其次。
第一次看这篇文章是在百度百家,互联网大会企鹅开放平台,却又立刻封杀“快的打车”(当然,我们都知道,腾讯投了滴滴,阿里投了快的)。 其实不仅在微信平台这件事上,腾讯与阿里针锋相对,想想大众点评+美团,滴滴+快的...似乎阿里和腾讯一直对着干。 突然想起一个段子:阿里巴巴公布股票代码为BABA几个小时后,马化腾说这次让人骑在了头上,赶紧给我想办法!为了平息小马哥的怒火,腾讯投资部紧急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办法,最后他们终于想到了,收购58同城,因为58同城股票代码是WUBA!无BA! 其实啊其实,BAT才是中国最大的投资机构。坐等看好戏。各位看官,觉得不错就给我点个赞,加个精,小弟等着积分换书看呢~~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
开放的前提是保证自己的利益
屏蔽也是正常啊,商业当然是逐利的。
还是钱作怪
可恶的企鹅从不考虑用户体验! 同意的就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