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推出音乐搜索,欲与iTunes竞争;2011年发布音乐云存储和流音乐,推出免费提供2万歌曲存储空间的概念,并开始与音乐商谈判;2013年,为何还在“与多家大型唱片公司谈判,计划推出流音乐服务”?
今日有消息称,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谷歌正在与多家大型唱片公司谈判,计划推出流音乐服务。媒体报道这看起来振奋人心,我却又不由得想起了前些年的相关消息。
谷歌的布局音乐服务之久有目共睹,推出流音乐服务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早在2011年3月,谷歌即宣布发布测试版云音乐服务。这项新服务将与亚马逊最新推出的音乐服务形成竞争。当时报道称,谷歌推出的这项测试版音乐服务将可以让用户以云计算方式上传和存储完整的音乐库,用户可以使用电脑、Android手机以及平板电脑流媒体播放这些音乐。
当时,亚马逊已推出了一项类似的云音乐服务Amazon Cloud Drive,用户可以借此通过互联网在任何一台电脑或移动设备上流媒体播放所存储的音乐。而谷歌音乐服务提出的概念,即云存储,将为用户免费提供2万首歌曲的存储空间,闪杀其他网站。
但再回溯到2009年,谷歌新音乐搜索工具Music Onebox发布,用户可以使用该工具快速的查找音乐,搜听歌曲样本、付费下载。当时消息即称,谷歌已经与百代、索尼、华纳和环球这四大唱片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与索尼旗下Gracenote的合作,谷歌还可以非常方便地将歌词整合到搜索引擎中,方便用户找到并播放歌曲。如果用户输入或收听到的歌词有误,一项名为“谷歌建议”(GoogleSuggest)的服务还将列出类似的关键词,借此帮助用户找到正确的歌曲。此外,谷歌还与Real Networks的订阅音乐服务Rhapsody联手,并与Pandora、Imeem和Rhapsody三家音乐服务建立了合作关系。
当时也有分析人士称,此举是谷歌和唱片公司推广与苹果iTunes竞争服务的新途径。虽然谷歌不分享歌曲销售的收入,不过可从搜索结果边的广告获得收入,同是因成为音乐搜索的目的地而提高了自己的地位。
那为什么2009年过去两年,2011年又过去两年,谷歌“云音乐”还是伴着琵琶半面脸?还是没有成为能与iTunes竞争的一个成熟产品?
对谷歌而言,遇到的第一道槛,即版权。亚马逊发布音乐服务时,唱片公司高管们即感到不安,强烈要求就云服务签署新的许可协议,同时要求提高销售收益分成比例。与亚马逊不同的是,当时的谷歌甚至还没有与唱片公司达成任何许可协议,无法向用户销售音乐,以及为用户提供与其他人共享音乐的服务。
从今天的报道槛,谷歌还在继续与与大型唱片公司谈判。
版权问题直接引发的,就必然是盗版。媒体报道,由于谷歌未能有效打击盗版音乐网站,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近日还对它提出了批评。该协会在本周早些时候称,谷歌在大约半年前承诺会严厉打击音乐盗版,“但六个月过去了,我们发现,没有证据证明谷歌的政策在消除盗版网站问题上取得显著成绩。用户在搜索流行歌曲或热门音乐人时,这些网站仍然出现在谷歌搜索结果的靠前位置。”
也许在正版谈判无法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时候,对这些盗版,谷歌也不得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但版权这道槛过不去,要做成iTunes,所有商业模式和服务都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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