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对于天使投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当你的创业公司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亦或者是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天使投资人就会想尽各种方法出售手里的股权换取资金。因为作为投资人的本质目的是让钱流动起来并实现增值,而退出环节则是其中的关键。所以,即使你没有考虑过退出问题,你的天使也会主动跟你提退出,这是基于一个天使投资人的本性而决定的。作为创始人的人的你能做的就是为结束这场“恋爱”提早做好利己准备。
目前主要的退出方式有: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企业并购、回购及破产清算等。
让天使一路笑到IPO
首次公开发行这种方式不管对于天使投资人还是对于创业者来说都是最想见到的。上市意味着公司价值的大幅上涨,股票市场对于公司股票增值的助力可以说是爆炸性的。IPO可以使股票持有人在短时间内获取高额收益,趁这个时候,即使天使投资人选择退出,创业者依然可以凭借IPO的优势保证公司资金回转。当然,IPO看起来美轮美奂,但对于天使投资一般选择的中小型初创企业来说,道路还很遥远。
没有IPO,下一轮融资也很美
如果说IPO只是一个看起来很美的梦,那么企业并购、回购将不失为一种主要的退出方式。对于天使投资人来说,并购、回购这种方式不如IPO那么可望而不可即,而且手续相对简单、完成周期较短,操作起来也较为容易,因此很多天使都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退出。其实对于创业者来说,天使们在这个节点选择退出也未尝不是好事。一方面早期天使的退出可能为其他更有实力的投资者让出空间,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创业者可以趁天使离开的时候回购一部分股权,从而进一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
以上说的内容都是天使投资人和创业者喜闻乐见的结局,当然,不是每一个爱情故事都是完美的结局,悲剧也是时常发生的。
“天使”变“魔鬼”
第一种悲剧叫中途撤资,算是天使移情别恋吧。天使撤资肯定是有目的的,且不管他为何目的,其撤资的缘由多半是因为不再看好企业的发展前途。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那么投资人的损失将会进一步扩大,因此投资人选择撤资倒也无可厚非。但撤资不能违反《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即不能在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退伙。如果天使在对企业执行造成不利影响时候仍然选择退出,并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创业者大可以要求这位“不负责任”的天使赔偿损失。
你和天使一起哭:破产
另一种种悲剧叫破产清算,这种局面是天使投资人和创业者都不想面对的。因为一旦企业破产清算,意味着双方都有可能血本无归。这种退出方式对于天使来说损失更为惨重,毕竟创业者损失的多半是管理、运营、业务等付出,而天使损失的却是真金白银。
以上几种天使投资人的退出方式,大部分都是有利于天使和创业者互利共赢的,因此面对“分手”创业者也不必太过担心。最重要的是防止出现不负责任的天使,创业者可以进行一些技术处理:在早期沟通时与天使就中途撤资等问题进行协商,对因中途撤资而造成的损失明确好违约责任,加重其撤资的成本,并写入书面的投资协议。当分手的代价太大时,另一半还会随便分手吗?(本文内容均属信息性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建议。作者三道律师事务所曹桢娟律师,绿菜心微信:lvcaixin,授权钛媒体首发)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逐利天使
没利益了肯定分了
天使与魔鬼不过一线之隔〜
天使投资也是邪恶的化身
说不定可以搞出什么火花
好聚好散
那就散吧……
看看
退出机制条款,都是投资人说了算、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