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两会,与互联网经济有关的出现了两份正好针锋相对的提案。其一为苏宁张近东委员所做,在他看来,VIE模式下,电商发展十分扭曲,故而应该尽早出台对VIE进行监管的规定。另一份则为百度李彦宏委员提出,他认为,政府应该鼓励利用企业借助VIE模式发展,在支付牌照和并购审查上,要取消对VIE的限制,即给予完全的国民待遇。一个鼓吹监管,一个主张松绑,意见截然不同。
这首先和两家公司所处的位置有关。苏宁作为一个新近进入互联网领域的传统商家,树立的竞争对手为淘宝。在他的视野中,整个电商行业有价格战盛行的恶性竞争态势,而这一态势,是因为企业的目标是上市而非盈利,VIE模式则是推动这个目标的元凶。而过去淘宝系下的支付宝VIE事件更是将这个模式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张近东对VIE的不满,可以说是有一定的为自家企业考虑的成分。
百度则不然,这家公司本来就是VIE结构中国人控制的海外上市公司,切实经历过VIE路径,加之最近市场上又多有对国内互联网公司(很多本身就是VIE结构)并购的传闻。李彦宏要求对VIE结构松绑,有站在百度立场上的一面,不过客观上也是为行业内其它VIE结构或打算通过VIE结构发展壮大的互联网公司呼吁。
抛开各自立场不谈,让我们比较公正地来审视一下VIE结构究竟要施以监管还是要多加鼓励。张李两个截然相反的提案,究竟对国内网络公司,孰利孰弊?
其实VIE是国内行业规制下不得已的产物。比如门户网站需要新闻刊载资格(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文规定“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再比如视频网站需要网络视听许可证,也排除了外资入股的企业。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在又想获得牌照又想海外上市的情况下,想出了VIE这种制度创新,让事情变得可操作起来。
不夸张地讲,99%的网络公司都是需要外部资金注入的,而一般情况下网络公司由于鲜有固定资产而很难取得银行贷款,于是用股权交换风险投资几乎成了唯一的道路。风险投资,顾名思义就是风险很大。风险投资的模式大致就是投资若干企业,7成颗粒无收,3成回报极高,就算是好投资。要让3成的回报超过7成的输个精光,就必须要这3成的回报高出一般的水平:2倍3倍都是小意思。一个企业的利润率不可能有如此之高,唯一的方法就是股权买卖,风险投资退出。一轮又一轮的VC退出,最终的目标一定是上市。
所以,张近东所谓企业目标是上市而非盈利,并非是VIE造成的,哪怕这个企业接受的是所谓人民币基金的投资,后者一样寻求的是规模超常发展,迅速做大以求上市,在几年内形成十数倍甚至更多的回报。严格监管了VIE,企业不见得就把上市不当目标了,也就是VIE并非价格战的元凶——即便退一万步讲价格战是万恶的话。
现在来看看资本运作的最后一环:上市。在早年还没有创业板的时候,中国股市门槛极高,大部分网络企业无法达到所谓盈利多少多少年的要求,但风险投资又等着套现回报,海外市场就成了极好的选择,而且,相对来说美国互联网更加发达,更容易接受新兴的哪怕是亏钱的科技公司,证券市场运作也更加正规,企业纷纷海外上市,没什么不好。即便后来有了创业板,对照一下创业板上那些高科技公司的高管迅速套现业绩迅速滑坡,至少目前在美国市场上的那些互联网公司,还是更为靠谱一些。
中国互联网的各种牌照,出自各个部委之手,由于种种原因,目前还很难统一协调在牌照上尽快松绑,故而就很难根本上驱逐掉VIE模式。与其围追堵截,不如大开方便之门。事实上,自新浪启动VIE模式以来,中国经济并没有出现什么大乱子(即便支付宝VIE事件,后来也是藉由商业谈判互相妥协加以解决)。我甚至可以说,对比很多传统行业,互联网行业更显阳光更显健康。李彦宏所提,更具务实性和可操作性。
从大局上来看,中国对海外资金的需求依然很旺盛,各地方招商引资依然是地方上的重头戏,可持续发展还是在求发展,海外资金当然是重要源头。对VIE进行监管,事实上会极大地不利于我国对外资的引入,也不利于我国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引入,尤其是在互联网这个新经济领域。工业时代中国已经落后于世界列强,难道在信息时代依然要落后个几十年吗?
(本文首发于 网易科技频道 )
后记:李彦宏后来表态说他和张近东的提案并非互相针对,只是各自角度不同云云。可视为PR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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