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丈母娘与准女婿“撕逼”的戏码在资本圈、娱乐圈扩散。
张靓颖的母亲张桂英在前几天公开指责准女婿冯轲欺骗张靓颖当了“小三”、当赚钱工具,侵吞张靓颖和她的公司股份,并表示冯轲不是一个可以把女儿托付终身的男人,明确反对张靓颖与冯轲的婚事。
随后冯柯表示,他与张靓颖在2015年11月就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少辰时代股权结构不影响二人婚后财产归属;曾签署过一份遗嘱,如果冯轲遭遇意外,身故后名下所有遗产,均归属张靓颖;少城时代股权变更是公司经营融资的需要,并不是所谓的侵吞股权——财产安全问题。
从冯轲的回应看,刨除“小三”、“出轨”等极具八卦字眼的词汇外,背后撕逼的核心是对于相关公司的股权争夺,那么张靓颖到底要持有少城多少股份,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去深挖的话题。
选择了一条与李宇春不同的路线——触碰资本
与同期的“超女”李宇春不同,张靓颖对于资本、契约、法律的敏感度要更强烈,并没有跟天娱签定8年“卖身契”,而是在同年迅速签约华谊。
在签约华谊之后,张靓颖全面发力,不仅三年出了三张唱片,为《夜宴》《画皮》《功夫之王》等多部热门电影演唱主题曲,还前往美国举办演唱会,与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谈笑风生,甚至还曾随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日本。
华谊如此大力度打造张靓颖,可谁知三年合同期满后,张靓颖却并没有续约,而是自立门户,成立“少城时代”,至此开启了张靓颖触碰资本之路。
当时成立的“少城时代”便是如今撕逼争夺的主体前身,伴随着业务的逐步扩大,少城的版图也在逐步扩张。
在版图扩张的同时,也开始了反复的股权更迭,工商资料显示,最早的一次股权变更时2010年9月,变更后有三位自然人股东,张靓颖持股70%,冯柯持股20%,杨金明持股10%。这种格局持续了一段时间,2011年5月26日,公司实收从公司的实收资本从400万元变更为660万元,张靓颖出资462万元,依旧持股70%,是控股股东。
2012年4月13日,张靓颖母亲张桂英进入少城传播,少城传播的股东发生变更,2013年9月6日,少城传播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张桂英成为公司股东,按132万元的出资额,持股13.2%。此时股东持股情况是张靓颖持股70%,张桂英持股20%,冯柯持股10%,而之前的自然人股东杨金明已经撤销了股东身份。其后,少城传播进行多次股权变更,最终在2014年11月24日变更为张靓颖持股40%,冯柯持股60%,张桂英没有股东资格。
同时期的李宇春,在天娱的打造下逐步成为一名“超级巨星”,极少接触非演艺领域的事宜。
尽管李宇春前几年已经在天娱旗下成立的工作室已经独立,获得了相当大的自主权,但在明星资本化的今天,李宇春是少数从未涉及到资本领域的明星。
如果张靓颖走“专业艺人”的路线,可能就不会有如今的撕逼局面,毕竟作为明星的演艺、代言等收入,每一笔收入都是实实在在的进账,操作手法也相对单一,并不存在资本层面的估值和股权,这对于一名明星艺人来说,没有那么高的专业“门槛”。
张靓颖的IP价值到底在少城的体系是什么地位?
张靓颖的母亲指责冯轲“把女儿当做赚钱工具”,那么就来看看冯轲到底通过张靓颖赚了多少钱?
尽管张靓颖在最近一两年逐步将重心放在公司运营上,但就对于商业、资本的专业度来看,冯轲的贡献是要“大于”张靓颖,如果张靓颖精通资本,那么必然会成为类似任泉、胡海泉纵横资本圈、娱乐圈的“美女资本家”。
所以,计算张靓颖的“价值”,应该更加聚焦在IP价值上。
作为一名明星,张靓颖在市场上具备相当的号召力,也就是现在流行的IP价值,通过相关媒体的整理得知,张靓颖个人从最初以170万元收入上榜《福布斯中国名人榜》开始,到2013年最后一次以4480万元的年收入为止,8年间约有1.7亿元收入。
在2006年到2013年的八年时间内,1.7亿元的收入并不算很显眼,至少相比同期的李宇春是逊色一些。
而冯轲在文化艺术行业已经成立了10家公司,这10家文化艺术类公司中,有4家公司的投资方都是少城发展。但这家公司冯轲是控股股东,持股80%,张靓颖仅占20%。
目前少城时代主要运营的是少城音乐、少城影业、音乐厂牌燃音乐三个子公司。其中音乐经纪是公司的最大业务,旗下艺人除了张靓颖本身,还有还有杨幂、陶晶莹、王铮亮、梁博等明星,势力唱将与明星IP兼有,而对于95后的市场,少城时代也在一直培养新人。
目前,少城运营的主营业务很难说是大多数通过张靓颖的IP价值所衍生出来,否则冯轲也没有必要前前后后布局10家公司,涉及到版权、影视、科技、旅游等多个业务板块来运营,一家单纯的明星工作室便可。
至少,无论是圈内的专业人士,还是普通吃瓜群众来看,张靓颖并不等于少城时代。
或许冯轲在感情上“亏欠”张靓颖,但至少“把女儿当做赚钱工具”说辞在资本层面是站不住脚,冯轲是通过张靓颖获得了相关在娱乐圈的资源,但也是他在背后来主要操盘生意才能做到今天的商业版图,而且这种股权变更必须是协商一致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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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理由有2: 1 张靓颖看起来和任泉/胡海泉不同,她没有被媒体定位为“美女资本家”,所以必然不专业,所以在公司运作层面,冯柯贡献必然比张靓颖大。 2 少城并非只有张靓颖一个艺人。 我觉得该观点不靠谱的理由有2: 1 楼主既然提出从资本层面来谈问题,那么应该讨论:公司成立的过程(出资情况),该公司股权转让的细节,以及在此次事件中,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合法行为。这些因素决定了张靓颖应该拥有多少股份。和专不专业有什么关系? 2 少城时代确实不止张靓颖一个艺人,所以少城时代的收入不局限于张靓颖带来的收入。但是一个公司的收入来源,和公司的所有权是两件事。哪怕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你也不能说这个公司和股东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没有股东,就没有这家公司;没有这家公司,就不会有人能用这家公司赚钱。” 总结:这篇文章只是披着“资本层面谈问题”的皮,实质干的八卦的活。观点不清晰,证据不明确。
她的妈妈成名了
编者说了些人尽皆知的事情,撑死一凑数骗流量的标题党,请不要侮辱吃瓜群众路线智商好吗?能整点干货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