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有感于打车类App
文/下塘散人
近日,打车类App风头正盛,余入行旬月有余,稍有感触,然自惭樗栎,故抛砖引玉,临屏赋诗一首,聊表一孔之见,望方家指正。
志齐鸿鹄打车飚[1],大佬风投钞票烧[2]。
李总今朝声嘀嘀[3],马公昨日步摇摇[4]。
莫言律令何时改[5],且论嫁衣尚合腰[6]?
更惧有司山寨事[7],香蕉摘尽摘芭蕉[8]。
2013-4-15
注释:
1、志齐鸿鹄:即鸿鹄之志。形容创业者志向远大。《史记·陈涉世家》:“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飚:同“飙”。
2、略。
3、李总:李彦宏,代指百度。嘀嘀,嘀嘀打车。近日,百度更新了其地图客户端,并接入了“嘀嘀打车”的在线应用服务。
4、马公:马化腾,代指腾讯。摇摇:摇摇招车。近日根据业内朋友透露,腾讯目前与摇摇招车沟通频繁。
5、律令:朝廷法令。《史记·孝文本纪》:“请奉诏书,除收帑诸相坐律令。”翻译:先不说出租车相关法律政策什么时候修改。因出租车行业属于国家管制行业,打车类App本身存在很大的政策风险。
6、嫁衣:此处代指通过移动App进行打车这一模式。翻译:姑且讨论下通过移动App进行打车这一模式在国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另外也有“为人做嫁衣”的隐患,为尾联“更惧有司山寨事”作铺垫。
7、有司:即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有司。诸葛亮《出师表》:“宜付有司论其刑赏。”此处指出租车公司及相关管理部门。山寨事:指出租车公司及相关管理部门待市场成熟后,利用自身渠道优势,推出自己的打车类App。
8、香蕉:代指常规的出租车业务。芭蕉:代指移动App打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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