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突袭,让2020年成为非常之年,中国人集体迎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自官方发布“人传人”信息以来,民众陆续开始主动隔离、降低接触,让一切正常的活动变得不正常,导致“假期经济”几乎停摆;病毒的肆虐,让电影撤档、商场关门、航班高铁取消、口罩成为春节热销单品、各居民社区严格要求“足不出户”,餐饮和旅游业受到重创;此外,复工一再推迟,大量企业选择集体远程办公。
疫情的蔓延,导致大量企业就无法创造经济价值,但是工资要开、社保税收要缴纳、水电房租要缴纳。除了积极应对疫情防治,各企业主在抗击疫情一线充分体现了社会责任和“生命力”,然而,企业主们正集体面对不确定性之下的企业经营困境。
那么,如何穿越疫情,渡过非常困难时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看到,国家和各级政府正在针对本次疫情非常时期,陆续出台了抗疫期间“惠企政策”。钛媒体将政策依照时间顺序(最新的排在首位)持续更新在此,便于企业了解使用。
以下为钛媒体整理的国家、地方政府针对营商环境、中小企业扶持的最新政策信息汇总(按发布最新时间实时更新中):
截止2月9日止,钛媒体汇总,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山东、山西和四川等省市相继出台政策为中小企业纾困、减负,支持它们渡过难关。
海南省三亚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五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8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核心内容:
一、稳定用工队伍:实施稳岗奖励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
二、减轻企业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期交纳税款,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加大金融支持。
详情见:海南省三亚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5条措施
上海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二十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7日(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核心内容:
一、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延期申报纳税,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进一步发挥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确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
四、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时间,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实施灵活用工政策等。
五、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六、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
地方政策详见:1、奉贤、青浦、黄浦、长宁等区出台扶持新政松绑减负 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2、静安、嘉定、杨浦、宝山等区出台扶持新政 “及时雨”助中小企业渡难关
深圳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十六条政策
发布时间:2月7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核心内容: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减免租金、延期缴纳社保、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 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 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全市产业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划拨10%的市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贷款贴息,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并已获得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且在建设期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向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一般延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 进一步释放“四个千亿”政策红利。用好发债增信资金,为参与防疫或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可对因疫情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并实行利率优惠。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发布时间:2月7日
核心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电价政策,重点减免两部制电力用户容(需)量电费支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
《通知》提出,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辽宁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若干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6日(自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核心内容: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减免租金、延期缴纳社保等。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省财政再给予25%贴息,期限最多1年。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广东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月6日(自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
核心内容:
一、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
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援企稳岗补贴。
三、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租金负担。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五、优化政府服务
山西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月6日(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核心内容: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减免租金、延期缴纳社保等。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娱乐和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20%。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四川省成都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二十条政策
发布时间:2月6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
核心内容:
一、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用水用能等负担等。
二、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增加、利率下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专项安排10亿元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防疫相关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缓缴社保及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加强就业适岗技能培训。
四、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扩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按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投资额在100万元—2000万元的按10%比例补助,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部分的按5%比例补助。
五、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
四川省内江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十六条政策
发布时间:2月6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
核心内容:
一、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二、减轻企业负担: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减免企业税费,减免企业房租,给予电费补贴。
三、加大金融支持:优先满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疫情防控的再贷款需求。
四、稳定职工队伍: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交社会保险费,发放就业补助资金,优化创业担保贷款。
海南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八条政策
发布时间:2月6日(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核心内容:
一、实施援企稳岗
二、缓缴社保费用
三、减免房屋租金
四、缓解运行压力
五、降低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六、减免部分税费
七、延期缴纳税款
八、给予财政贴息和担保支持
新疆阜康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条政策
发布时间:2月6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核心内容:
一、适用范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正在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政策措施
- 金融支持。对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
- 职工稳岗。
- 减轻税费。
- 优化企业服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六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核心内容: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详情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6条措施
山西省晋中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月5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核心内容:
一、扶持企业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龙头企业的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减免或压降成本费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比上年降0.5个百分点以上。
三、减轻企业负担。
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四川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月5日(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
核心内容:
一、加大减负支持力度。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四、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安徽省合肥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二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核心内容:
一、保障企业用工复产。
二、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三、优化信贷融资环境。
详情见:安徽省合肥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2条措施
浙江省宁波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一、社保减负力度大,临时下浮保险缴费。
二、金融帮扶举措多,小微企业贷款免3个月利息。
三、财税政策给力,允许企业延期交纳税款。
四、外贸服务加码,疫情影响参展展位费照补。
详情见:浙江省宁波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8条措施
湖南省湘潭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二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一、保障企业用工复产。
二、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三、优化信贷融资环境。
详情见:湖南省湘潭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2条措施
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五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核心内容:
一、强化金融支持。对我市小微企业累计实际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实际投资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1.5%的比例给予 奖励;达到2亿元的,按实际投资规模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支基金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到“新三板”、海南省股权 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小微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0万元、30万元。对小微企业通过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以及其它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按期融资额1.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期交纳税款,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推进援企稳岗,实施稳岗奖励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
详情见: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5条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核心内容:
一、减轻企业负担,税费减免,税费延期缴纳等。
二、强化金融支持,贷款贴息补贴,贷款贴息补贴,个人金融业务保障等。
三、进出口业务支持。
详情见:广东省珠海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0条措施
河北省保定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五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核心内容:
一、加大金融支持。实行精细对接,“一家银行(支行)包联四家企业”。全市金融机构共包联1148家企业,做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采取“金融顾问”方式,通过企业管理培训、组织银企对接、组织现场路演和外出考察等活动,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二、稳定职工队伍,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
三、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税费,延期纳税。
四、加强政策支持与服务,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五、强化要素保障。
详情见:河北省保定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5条措施
浙江省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六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5日(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核心内容:
一、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税费,延期纳税。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对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担保责任额的0.3%收取再担保费,省财政对减收费用给予专项补助。
四、加大对小微企业外贸出口的支持。
五、强化要素保障。
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二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4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核心内容:
一、优化政务服务。
二、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申请运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详情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20条措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二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4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核心内容:
一、强化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020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减轻税费负担:
- 减免相关税费。
- 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 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三、降低运营成本
-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 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 增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 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
-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四、加大稳岗力度
- 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 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 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 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
- 优化补贴办理流程。
详情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20条措施
江苏省盐城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二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4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核心内容:
一、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三、实施稳岗就业政策。
四、强化重点企业扶持。
五、服务企业持续发展。
详情见:江苏省盐城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20条措施
山东省东营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五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4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核心内容:
一、加强金融支持。
二、加大稳岗力度。
三、减轻税费负担。
四、优化政务服务。
详情见:山东省东营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15条措施
山东省青岛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若干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3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核心内容:
一、稳定职工队伍,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
二、减轻企业负担,延期缴纳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优化退税服务、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
三、加大金融支持,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四、完善政策执行。
苏州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疫情难关的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月2日(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有效)
核心内容:
一、支持对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策略
- 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 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 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 缓缴社会保险费。
-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 延期交纳税款。
-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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