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队队邦五陆
一个问题
如果你每天在网站上“签到”就能得到5毛钱,你愿意把这5毛钱“赞赏”给你喜欢的一个贴子、一篇文章,或者是一首新歌吗?
这个问题,我是问给“弱意愿付费用户”的。
一篇文章,假如有100位读者,有5位读者愿意掏钱“订阅/赞赏”,有35位读者认为白嫖心安、盗版理得,压根就没想过掏钱“订阅/赞赏”。那么,其余的60位读者,就属于“弱意愿付费用户”——不愿意掏钱,但又喜欢文章喜欢作者,白嫖起来并不感觉心安。
所以,我想问问这60位读者,如果你每天在网站上“签到”就能得到5毛钱,你愿意把这5毛钱“赞赏”给你喜欢的一个贴子、一篇文章,或者是一首新歌吗?
十多年前,我就是一个典型的“弱意愿付费用户”,如果这个问题提给那时候的我,我的答案是,我会。
剩下的59位读者,你们呢?
两点要素
“签到”就能得到5毛钱,谁来出这个钱?广告商吗?广告商为什么要出这个钱?
“广告商出100块——读者每人得5毛——给文章付费后作者收益60块”(后文简称模式A),这样搞,和“作者写一篇好文——吸引很多读者——通过广告创收100块”(后文简称模式B),有什么区别吗?与模式B相比,采用模式A的话,作者的收益难道不是反而在变少?
要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先看到,这里面有两个很重要的隐藏点:
- 模式碰撞
- 份额转移
模式碰撞
- 模式A:广告—用户—内容—作者
- 模式B:作者—内容—用户—广告
表面上看,只是倒转了一下顺序,差别不大,但实质上AB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广告投放方式”。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用户—广告”。
模式B是“用户←广告”,广告投向用户,用户被动接受广告,用户对广告的态度冷淡甚至冷冻。模式A是“广告→用户”,广告投向用户,用户得到5毛钱有直接好处,用户对广告的态度温和甚至温柔。
同样的一个电动牙刷品牌,广告预算都是100块,用模式B投向用户,用户对电动牙刷的好感度是X;用模式A投向用户,用户对电动牙刷的好感度就是X+0.5。0.5就是那5毛钱带来的变化。
从用户和广告商这两个角色的利益来看,模式A比模式B更能让两者都得利。
这将导致两个模式之间产生碰撞。
份额转移
模式B:作者—内容—用户—广告,略作改动,改为:平台—内容/玩法—用户—广告,你会发现,模式B就是目前主流的广告投放方式。
C. 电视——内容——观众——广告
D. 纸媒——内容——读者——广告
E. 电梯——空间——用户——广告
F. 视频网站——内容——用户——广告
G. 谷歌——玩法/工具——用户——广告
H. 脸谱——内容/玩法——用户——广告
I. 知乎——内容/玩法——用户——广告
J. 微博——内容/玩法——用户——广告
K. 免费阅读——内容——用户——广告
L. 趣头条——资讯/送币——用户——广告
……
X. 作者——内容——用户——广告
本质上,X和CDEFGHIJKL(后文简称CL),在模式上是一样的,都还是属于模式B。
同在模式B下,假设模式B的广告投放总盘子是100,那么X所占的份额应该不到10%,其他90%都被CL瓜分了。
并且,只有X代表的是个体创作者,CL代表可不是个体创作者,它们代表的是单位、公司、平台、网站、项目。
换言之,总盘子只有100的广告投放模式B,创作者也许份额能有10%,再加上一些漏出来的汤水,但接近90%的大头却是被各个平台所得到。
前面提到,模式A比模式B更能让用户和广告商得利。从广告商的角度来看,如果把X里的广告投放方式切换为模式A,当广告商在切换后的模式里尝到甜头了(用户在广告投放中得到钱,使得用户对广告的接受度更高、用户对广告的态度更温和温柔),那么他们会不会把原先在CL的广告预算,转移到X里面来呢?
转移了,X(模式B变为模式A后)的份额就能有20%、30%甚至更高。
CL发现苗头不对,如果想要阻止这种转移倾向,有什么办法?需不需要把自己的模式B也调整为模式A呢。调整为模式A,实质是把原先CL从广告商处得到的收益,分利给用户——分利的过程中,用户和广告商得利更多、CL利益受损。
CL是完全没有动力来做这种自毁根基的事情的。可世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新事物新模式不受控制地涌现,是推动世界往前迈步的客观规律。
A和B的碰撞之后,采用模式B的CL份额减少,采用模式A的X份额增加,意味着作者在新的玩法里,收益不会变少,只会逐渐变多。
模式A是一个对用户和广告商有利的玩法,这是基础。同时,创作者也在其中受益更多,增强了“广告—用户—内容—作者”这个链条,让它不至于成为一个短期行为,而能够长久可持续地发展下去。
命运之光
很多人、很多事、很多行业,其实都有着许多隐形的盟友。这些盟友,是一个个热爱某人、某事、某行业的小透明,即使人微言轻,但他们也在竭尽所能的去探索寻找,让自己喜欢的事物变得更好的办法。
“起点创始团队五帝隐退,腾讯互娱接管”的消息出来后,付费阅读和免费阅读又掀起新一轮的争论,有签约作者爆出新合同后,看衰声又多了一些。
我很关注这件事,也很关注大家的看法,但我并不焦虑。
这个世界很大很开放,网文并不是只有付费阅读和免费阅读(模式B)这两条路,我相信有很多像我一样的小透明,也在探索着不同的出路,努力开荒,争取着为自己喜欢的作者和喜欢的小说,作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小贡献。
这不是我们的义务,但我们有这样做的强烈冲动。
5毛钱很少,所以不必去问那5位愿意掏钱“订阅/赞赏”的读者,他们一定看不上;5毛钱不薅白不薅,所以也不必去问那35位白嫖心安的读者,他们只是为了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来,不会给模式A带来长久的良性循环,只会拉低天花板;
前期更需要的,是那60位“弱意愿付费用户”,他们对价格敏感,对作者对文章有着或多或少的同情心、同理心,5毛钱很少,但能够弥补心中的愧疚,带来精神上的愉悦,他们是为了钱而来但却不是为自己的利益,他们的参与和行为,能给模式A带来长久的良性循环,抬高了天花板,让作者都吃饱饭。
网文行业的探索:
付费阅读是一条路,但始终徘徊于5%的付费用户比例,似乎短时间内很难看到突破的变量所在;
免费阅读是一条路,但短期热闹,长期来看很难形成多赢局面,似乎也只是新势力想要打破阅文领头羊封锁的权宜之计;
模式A+弱意愿付费用户,是网文复兴的第三条路。
期待有更多的路可以让作者、用户、广告商、平台选择。
广告商在这波吃瓜争论中无辜躺枪。可是,广告商不是网文的敌人,反而是金主、是救星、是助燃剂,是网文行业的命运之光。广告商的角色永远存在,广告预算基本恒定,对网文行业来讲、对作者们来讲,广告商是光还是尘,不取决于他们本身,而取决于其参与方式,也就是玩法,亦即模式,或者说规则。
《乐队的夏天》里有一个场景给我的印象很深。
张亚东老师点评盘尼西林改编的《New Boy》,情难自己、泪洒现场,其中,他说到,
那时候我们写歌,叫《我要去2000年》,大家对那个2000年充满了期待,觉得一切都会变很好。结果好吧,就是我们老了…
其实,时间和广告商一样,角色永远存在,并且时间更加冷静得不像话,装聋作哑一言不发,只顾着昂首往前,从不在意别人的期盼。在这个时间点和下个时间点,世界是什么样,并不取决于时间的分秒变化,而取决于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我们自身,取决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行为选择,为不同的时间点打上了不同的烙印。
大人,时代变了。这句话隐藏在背后的真正语义其实是:大人,规则变了。
我坚定的相信,作者们会越赚越多,网文行业会越来越好。时代不思进取,但我们会。
抛开迷茫、放下沮丧、丢掉慌张,探索新玩法,拥抱广告主,迎接命运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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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所有思路,都来自于我们创业的产品队队邦,也是我们将会尝试去做的事情。 队队邦的产品开发及运营,目前还在1.0,但“模式性”版本迭代规划,已到了5.0。 《网文复兴,有第三条路吗?》描述的“利益共享”是1.0的思路。 1.0 利益共享 ; 3.0 权责共享 ; 4.0 线上之国 ; 这三个版本的思路已经写了文章分享出来,一起食用味道更佳,在我的微博 @ddb五陆 可以看到文章合集。 我们需要大家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如果你对利益分享感兴趣,对权责分享感兴趣,或者对队队邦的其他思路感兴趣,可以联系我,我们一起把事情往前推一推。 微博里有我的联系方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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