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伏六十年,日本消费金融发展简史

当时的日本媒体直言,“连日本政府自己都没有料到,过度严苛的政策会对行业产生如此重大、万劫不复的影响,带来了一个全输的结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丨苏宁金融研究院,作者丨黄大智

为什么要观察日本的消费金融发展情况?

外部国际关系、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情况、人口结构、居民收入……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当下的中国与我们的邻居——日本都有诸多的相似之处。回顾日本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或许有助于我们把握消费金融未来的走势。

1

如果简单的将金融借贷分为消费信贷和生产性信贷,那么与生产性信贷不同,消费信贷与经济周期一般是顺周期关系。经济繁荣时,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经济衰退时,消费信贷萎缩得更快。因此遍数国内外,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基本都是伴随着经济极度繁荣而发展起来的。

日本也不例外。二战失败后的日本,将全部精力放在了发展经济上,在1945年后的30年内,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在1960-1975年间,GDP增速长期保持在15%以上。经济爆炸式的增长,带来了居民财富的快速增长,当时的日本号称“一亿总中流”,顾名思义,有一亿人的中产阶级,这个数量超过总人口的九成。

收入、财富的增长自然带动消费需求的增加,整个社会大量生产、大量消费,汽车+消费品三大神器(冰箱、电视、洗衣机)全面渗透进居民家庭之中。

这类高价产品进入一般收入的家庭之中,极大的刺激了消费金融的扩张。90%以上的汽车分销商提供分期付款的业务,实力强劲如松下、东芝这类流通业巨头,纷纷设立消费金融部门。没有实力成立专门消费金融部门的中小企业则和“信贩公司”合作,设立统一经营消费金融的商业企业协会。

然而,以百货商店等流通业巨头为中心,扩大高单价商品分期付款销售规模的同时,却由于对消费者说明不足,出现诸多消费纠纷。同时,由于百货商店与厂家合作扩大分期付款,也极大的影响了中小商家的利益。

考虑到消费者保护及行业的健全发展,日本政府在1961年制定了《分期付款销售法》,用于调整百货商店(其他大企业)和中小商店的利益冲突。同时,还兼顾消费者保护,例如不正当交易可解除合同等。

但是,当时这部唯一与消费金融密切相关的法律并没有限制行业的准入,广阔的发展前景让大量民间资本开始涌入,市场出现大量的“个人借贷公司”。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在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有超过20万家经营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其中90%以上是“个人公司”。

无序、野蛮生长的消费金融造成了一定程度社会秩序的混乱,“消金三恶”(高利贷、暴力催收、多头借贷)被众所周知。具有标志性的小额消费贷巨头——武富士公司,便是在这期间成立并快速崛起的。

2

到了1978年,日本GDP达到9800亿美元,首次超过苏联,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1975-1990年间,虽然经济增速从年均两位数以上的增长下降到8%左右,但资产价格的上涨带来了更大的财富效应。

在经历了比较粗犷的消费扩张、满足基本消费升级的需求后,日本消费趋势开始向“个性化、高端化”的趋势发展,奢侈品和高档消费品盛行,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也越发激励。而且,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银行系信用卡开始快速崛起,以日本住友信用与Visa合作设立“Visa日本”为标志,银行系的消费金融势力走上扩张之路。

当时的高档消费到底有多盛行?从一些陈旧的新闻、书刊、影视剧上,能够大概描绘那个时代奢侈的真实生活片段:

东京是一个镀金的城市,餐馆出售洒有金片的寿司,商场里售卖金箔包裹的巧克力;新宿街头的每个行人都穿着名牌服装、鞋子:上班族穿着John Lobb的鞋子,家庭主妇戴着梵克的珠宝首饰;每一个毕业生都可以轻易被录取并拿到极其优厚的薪水待遇;进口的鱼子酱和高档洋酒被大量消费;白领闲暇的时间可以轻易花上上千美元而娱乐……

高端消费品极大刺激了消费金融的快速扩张,特别是“单品分期付款”(一种单品类商品分期的消费金融模式)的快速增长。

消费金融繁荣的另一面,“消金三恶”的问题引起政府的日益重视,在此背景下,1983年11月日本制定并实施了《贷金业规制法》,明确了从事贷款的企业必须进行注册等规定。

20世纪80年代后期,伴随着日本泡沫经济的形成,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始出现了质的变化。

在当时,不管是正规的消费金融公司或持牌机构,还是民间借贷,提供的都是小额无担保贷款,其发展也相对较为平缓。但在泡沫经济时期,资产价格高涨,消费金融公司从信用类贷款转向大额担保业务,这部分缺乏有效监管的资金又转而流向股市、汇市、楼市。

原本对消费金融不屑一顾的银行也开始积极介入该领域,并凭借其雄厚财力和强大影响力,对推动消费金融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80年代末,日本泡沫经济崩溃,消费金融业也受到了强烈冲击,很多相对弱小的消费金融公司破产,日本的消费金融市场进入重新整合期。

3

房地产泡沫破灭让日本进入了“失去的二十年”,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欲望都大幅度受挫,消费也开始回归理性,高性价比、物美价廉的产品受到热捧。

泡沫经济后的时代,日本的消费趋势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消费分级的趋势极为明显,消费降级发生在各个阶层中。虽然在此前的石油危机中,日本也经历过短暂的消费降级,但整体上并没有影响消费升级的趋势,直到泡沫经济的破裂。

与泡沫前奢靡的生活片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奢侈品与大钻石不再被穿戴在新宿街头的行人们身上,而是陈列在中古店铺中。大量在泡沫经济中从世界各地买入的钻石、奢侈品被人们重新放到二手市场中出售。

这些奢侈品被来自各国特别是中国的消费者买走,还有人将这些购买经验发在小红书上,吸引到更多的人去购买。那种疯狂“买买买”的情况,就好似泡沫前的日本一样。

而日本的年轻人,由于收入并没有增加,更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物品,车、服装、家具甚至婚纱都喜欢买二手的。

消费的降级无疑也极大的影响消费金融的发展,消费金融占名义GDP比重的增速大幅度放缓,甚至停滞不前。

然而,在泡沫破裂的初期,消费金融公司并没有紧缩消费者的信用,反而研制出不用直接面对顾客即可签约的自动贷款申请机,并通过大量商业广告提高认知度,扩大客户群体。

过度的贷款给消费金融行业带来了短暂的辉煌时刻,1998年,小额零售贷款巨头武富士公司上市,次年该公司创始人成为日本首富,消费金融走到了看似最辉煌的时刻。

但这种背离经济发展而繁荣起来的消费金融,早就埋下了风险的种子。畸高的利率、过度贷款造成多重债务者以及破产者的增加,因之引起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在当时,日本国内因经济因素自杀的人数增至近9000人,约占自杀总人数的30%。

对于银行而言,消费金融也是当时除了IPO之外最赚钱的业务。例如,2005年,花旗银行在日本消费金融领域的利润,占到了全球业务利润的二十分之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加上金融机构的高利润,关于消费金融业务的政策风险、社会舆论非常大。

因此,日本金融厅开始重视贷金业的监管,2004年修改了《破产法》,2006年12月,又颁布并实施了《贷款业法》,规定逐次降低贷款利息上限,并引入信贷总量规制(信贷总额限制在年收入1/3以下)等规定。同年,《利息限制法》也实施,更进一步打击了消费金融行业。

日本最高法院规定,所有超过《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均为无效,且贷款额不得超过借贷者年收入的三分之一,之前多出的利息部分,要全部退还给借贷者。也正是这部法律,红极一时的武富士公司才走上了破产清算的道路。

此时,人口也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出生率降到 0.8%,老年人口占比 30%,消费的欲望更加弱化。同时,在1990-2008年间,日本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也增长极为缓慢,甚至出现了下降。

经济下行的压力、监管的趋严、收入不振、消费欲望不强,众多因素使日本的消费金融一蹶不振。

4

次贷危机让全球都重新认识了过度消费的代价,日本包含信用卡贷款在内的消费金融无论是新增还是待偿余额,也都创下了新低。

但随着千禧一代(20世纪末出生的一代)和Z世代(2000年后出生的一代)逐渐成为消费的主力,以及安倍上台后推出“三支箭”(宽松货币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消费金融重新焕发出了一些活力。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金融的再次活跃,但从上图看,无论是信用卡贷款还是消费金融的整体发展情况,都远远没有达到过去的水平。

5

金融具有天然的“负外部性”,消费金融同样如此,在促进消费的同时,对于消费金融助涨了“消费主义”的批评声音也不绝于耳。

很多人将国内当今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比照其他各国(如日本)消费金融乱象的前夜,从近几年监管的思路来看,监管也着重加大了对于消费金融风险的防范,如调低最高利率上限、引入消费信贷总量限制等。

但是,从日本对消费金融的监管路径来看,严苛监管导致消费金融巨头们的信贷业务就此一蹶不振,甚至给地方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

很多借款人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贷款,就转战地下,导致地下高利贷猖獗,进一步养肥了黑社会势力。而除了对本地市场重创之外,也直接造成了国际消费金融势力如花旗、通用电气等外资对日本市场失去信心。

更有甚者,当时的日本媒体直言,“连日本政府自己都没有料到,过度严苛的政策会对行业产生如此重大、万劫不复的影响,带来了一个全输的结局。”

日本对于消费金融监管的初心当然是好的,主要思路是保护借款人群体,希望不产生破坏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

但是,如果从金融市场供求出发,传统金融机构只服务头部人群,这部分人群的个人借贷需求并不强烈;反而用户越下沉,金融信贷需求越强烈。所以,在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极端遏制消费信贷市场,并不符合客观现实。

在互联网的加持下,国内消费金融近十年的发展走过了其他国家几十年的发展路程,发展中的问题不可避免,但已经被用户、企业、监管所认可,并给消费者、商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利益。

而在当下“国内国际双循环,内循环为主”的经济发展格局下,消费金融促消费的作用有着更大、更重要的意义,平衡好商家、金融机构、用户等多方主体的利益,处理好监管和消费金融创新的关系,也许才是消费金融发展的健康之路。

本文系作者 黄大智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本内容来源于钛媒体钛度号,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
想和千万钛媒体用户分享你的新奇观点和发现,点击这里投稿 。创业或融资寻求报道,点击这里

敬原创,有钛度,得赞赏

赞赏支持
发表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扫描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