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意互动与易车的股权纠纷事件还在持续发酵。
日前,新意互动首次公布了此前与易车在内的众多股东方的投资协议——《关于新意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根据《投资协议》内容显示:现有股东拟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一系列调整,使公司持股平台(即拉萨丰润、拉萨润泽、拉萨鸿阳和拉萨鸿丰)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易车互联最终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20%。
随后,钛媒体联系到易车方面,后者回应称:此条款在《投资协议》中的“鉴于”部分,是对未来可能的安排进行的描述。法律上,合同“鉴于”部分的内容仅为订立合同的背景介绍,而非对当事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条款。
新意互动:易车“股权争议”三个不成立
关于易车和新意互动的股权争议,新意互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联席总裁薛慧指出了“三个不成立”。
在新意互动方看来,这“三个不成立”是“易车控股子公司非法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提法不成立”、“新意互动CEO曲伟海为了一己私利,小股东挑战控股股东的提法不成立”以及“易车在新意互动的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提法不成立”。
新意互动认为,目前以曲伟海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团队,对新意互动的管理是“具备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目前新意互动的管控模式不仅合法,且在历史上也有协议表明,易车完全同意由新意互动管理层来控股,保持对新意互动的控制权,易车也要将其持股比例降到20%以下。易车的“非法控制”的表述是想“掩盖易车自身背信弃义,不履行承诺的事实”。
同时,根据公开的《投资协议》内容,该协议于2018年12月正式签订,并显示有易车、新意互动以及其他12名股东的签字和公司盖章。协议的第3条所规定的内容:“现有股东拟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一系列调整,使公司持股平台(即拉萨丰润、拉萨润泽、拉萨鸿阳和拉萨鸿丰)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易车互联最终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20%。”
针对协议内容,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安进表示,从签约时间与主体来看,这份协议代表全体股东意愿,而全体股东是这家公司最高有决定权的机构,决议有最高效力。从协议内容看,易车明确同意放弃新意互动的控制权。这份协议是对所有股东、管理层有约束力的。并且,合同中对易车放弃控制权条款没有生效限制或冲突的条款,故未能履行的原因在于易车一方。
易车回应:从未承诺持股比例下调至20%
在股份争议进一步发酵以后,钛媒体联系到了易车方面。
对于新意互动在发布会中展示出的“易车持股比例下调至20%”部分条款,易车方面对钛媒体表示,此条款在《投资协议》中的“鉴于”部分,是对未来可能的安排进行的描述。法律上,合同“鉴于”部分的内容仅为订立合同的背景介绍,而非对当事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条款。
易车方面还强调,从未承诺,也没有法律义务将公司持有新意互动的股权比例下调至20%。所以新意互动所称,纯属断章取义,混淆视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此外,易车还表示,目前控股之争只涉及曲伟海个人,并没有针对新意互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新意互动发布会上所称“经营管理团队”无权代表全体员工,易车坚决反对曲伟海绑架员工意志对抗控股股东的行为。
据悉,易车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公开资料,新意互动是易车公司控股子公司,曲伟海是法定代表人。从2002年新意互动组建时起,曲伟海就担任总经理,后担任董事长兼CEO,在新意互动任职18年。而易车是新意互动的控股大股东,在2016年之前,新意互动均为易车100%控股。从2017年初开始,易车对新意互动管理团队实施高额股权激励,团队持股从0增至30%。
对于股权变更问题,双方已经来回交锋多次,未来双方仍将在法庭上持续对峙。
(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 饶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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