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抉择:微软根据微软的产品特征、市场特点等,以法律规定的企业权利为依据,积极应诉,应付了一系列诉讼。
关键时刻:1997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指控微软违反1995年的调解裁决,利用其操作系统的垄断优势,保护并扩展这种垄断,不正当地要求个人电脑制造商安装微软的浏览器产品,同时剥脱用户的选择权。
此举不但使微软开始了与美国法院等部门的长期反垄断诉讼,还引发了微软与竞争对手的诉讼及欧盟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等一系列事件,使微软面临严峻的司法环境和较为恶劣的外部环境。如果诉讼失败,微软不但会被强行分拆,还将失去市场份额,失去企业的竞争力。
策略结果:有效的应诉避免了微软被分拆,更在新的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保持了企业的高速增长,保持了企业的全球性竞争力和影响力。
应对策略:微软采取全方位应对策略,保护微软的正当合法权益。抓住对手的弱点,反戈一击。取得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和支持,赢得社会对企业的认同,给司法部门和法官施加压力。
创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微软公司,从1975年19岁的比尔·盖茨在哈佛大学退学,和他的高中校友保罗·艾伦一起卖Basic语言程序编写本开始,到成为世界PC机软件开发的先导,再到成为世界互联网业界的翘楚,比尔·盖茨成为世界首富,只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在微软高歌猛进式的发展和扩张中,由于企业产品特点、产品销售方式及管理者如比尔·盖茨的个人风格,在占领市场的同时,也引起了竞争对手和司法部门(包括韩国、欧盟等)的质疑、批评和反击,直至诉诸法律,以微软垄断市场、违反《反垄断法》之名把微软告上了法庭,使微软面临被分拆、罚款等处罚,微软面对着由诉讼引致的此起彼伏的综合性危机。
从微软所遭遇的反垄断诉讼系列案件,在全球视野下的政治、经济、司法、社会等层面,解析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与市场竞争策略,分析企业应对诉讼的对策、策略,为企业提供借鉴,应不失为有益的探索。
不断发展壮大的微软,由于其产品(主要指其开发的操作系统)及其捆绑式销售方法遭到一些业界人士及其他人士的批评和质疑。有人指出盖茨和鲍尔默“总是在抢东西”,有人认为“最后留给我们的,只有洗衣机和烤面包机”。
官司缠身
第一回合。1991年,微软竞争对手指责微软利用其操作系统中的垄断优势,与运用软件捆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开始对微软进行调查。虽然经调解在1995年达成协议,但由于比尔.盖茨等人的强横个性,微软随后在IE浏览器的推广上,故伎重演,又采用了捆绑策略。
1997年10月20日,美国司法部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微软违反1995年的调解裁决,利用其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保护并扩展这种垄断,不正当地要求个人电脑制造商安装微软的浏览器产品,同时剥夺用户的选择权。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要求法庭宣布微软犯有藐视法庭罪,并判处该公司在违反期间每天100万美元罚款。
在这轮诉讼中,1997年12月法官做出正式裁决:微软强迫电脑制造商采用其浏览器,违反了与联邦政府达成的调节协议。在上诉的同时,微软采取了阴奉阳违的做法,在将旧版浏览器免费提供给采用Windows95的电脑制造商的同时,加紧开发新版浏览器,并将其融进当时即将推出的Windows98,以形成一体化的新版操作系统。而此举不但将了法官一军,更激怒了法官。不过,到1998年5月12日,该法院做出部分裁决,6月23日做出终审裁决:原裁决错误。
微软赢得了第一轮诉讼的胜利。但诉讼并未引起微软的足够重视,仍然在销售方式采用老办法,这更加激起了有关方的怒气。
第二回合。第二轮的诉讼马上来到。5月12日,输了官司的联邦司法部转而以违反联邦反垄断法的罪名重新起诉微软,而且在5月18日,美国联邦司法部与20个州(后有一州退出)联合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在微软的集成新版浏览器Windows98发布日期已经确定在5月18日的关键时刻上,微软和美国司法部的交锋不可避免。
在这轮诉讼的过程中,网景、Sun、IBM等公司高管纷纷出庭指证微软的垄断行为。同时还传出,《今日美国报》称美国联邦司法部律师和19个州的代表举行密谈,提交了拆分微软的议案。2000年7月,法官做出判决,要求把微软分为两家独立的公司。
在不利的局面下,微软采取了积极行动,开始进行反击,抓住对手和法官弱点,在舆论上创造有利于微软的环境。一是找到对手乘机对微软落井下石的言论。二是抓住法官带有倾向性、对微软有偏见的言论。针对这两点关键,微软提起诉求。
2001年6月28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表决,撤销地区法院法官一年前做出的拆分微软的裁决,由信任法官对此案进行重审。由此,微软取得了第二轮的胜利。
微软的烦恼远没有结束,足可以用官司缠身来描述。2003年12月,RealNetworks向加利福尼亚圣何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责微软违反了联邦反垄断法,并指控微软通过非法手段将媒体播放软件与操作系统捆绑。2005年10月达成和解协议。微软向对方支付4.6亿美元。
在国外市场,微软同样遭遇烦人的官司。2004年4月,韩国门户网站Daum控告美国微软及其韩国子公司涉嫌在即时通讯软件业务上有不公平的商业行为。
在欧洲,微软遭遇了系列反垄断诉讼,如2004年3月的败诉。2007年2月,IBM、诺基亚、Sun、甲骨文、RealNetworks等向欧洲反垄断机构提起诉讼。欧洲初审法院基本维持了欧盟委员会2004年对美国微软公司做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维持罚款4.97亿欧元的决定。
除了上述这些较具代表性的诉讼之外,微软还遭到全球业界及其他国家司法部门的质疑、起诉。这些诉讼不但影响了微软的市场地位、信誉、精力,也对微软的战略、经营等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诉讼中成长
2011年8月,微软市值达2027.5亿美元(2013年8月达2600亿美元),居全球第3位,位于苹果和埃克森美孚之后,高于IBM和谷歌等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这表明,纵然经历此起彼伏的诉讼,耗费了微软的诸多资源,但微软仍然在发展壮大。换个角度看,如果没有这系列的诉讼,微软或许会做得更好,市值理应更高。
分析微软遭遇诸多诉讼的原因,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固然是根本。但微软的产品和销售方式确实在客观上影响了竞争对手的市场及发展空间。而微软的主要领导者比尔·盖茨的个人风格、个性也助长了有关人士的不满情绪,从而加大对微软的进攻火力。
很明显,反反复复的诉讼不但消耗了盖茨们的时间和精力,花费了微软的资源,也影响了微软的战略和经营,影响了企业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也可能是因为官司,微软在与Google、Facebook等新崛起的互联网公司的竞争中,没有占据最前沿,不能挖掘和占领新的市场机会。这些都不能不说是留给微软和企业界尤其是互联网界的经验和教训。
比较与微软处于同期且发展较为迅速的科技和互联网企业,如思科公司、英特尔公司等,可以发现,这些公司则因做好了起码的功课,采取了在业界和司法部门看来必做的某些动作,避免了反垄断法的追责。这既是对微软的提醒,也是对着眼于开拓市场包括全球市场的企业的一个借鉴。
官司促使微软改变
经过这些诉讼战役,微软戴上了反垄断的紧箍咒。为了打赢官司,微软必须做出反映。除了主动采取有力举措积极应诉,微软从内部进行转变,力求以内部转变来改变外界对微软的看法,减少诉讼的概率。
2002年11月5日,微软成立了反垄断达标委员会。加强内部对反垄断法律、内部检测、应诉等的管理。
改变强横作风,开始注重沟通、调解、低调行事。对于这一点,2011年5月15日《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指出,“如果1998年司法部和19个州的律师没有将微软告上法庭……本案的确改变了微软强横的作风。”
尊重市场,尊重对手。在改变强横作风的同时,微软逐步表现出对市场及市场竞争对手的足够尊重。从对对手的不屑一顾到为对手偿付资金、支持发展,再到分享市场,这些做法化解了诉讼,缓和了与对手的紧张关系,给微软带来新的市场机会。
重视法律,尊重法庭和法官。从被动应诉的败诉经验中,微软体现到“重视”的作用和必要。微软不但要从美国的各个反垄断案中找到对自身有利的办法,更从当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加强与法院、法官的合作,争取在合作中进行调解。
处理好诉讼之外的各种关系,如竞争与合作、竞争与垄断、创新和垄断、市场与政府、市场与司法。对处于快速发展的企业来讲,官司尽管难以避免,但如果能够处理好上述关系,就能最大可能地减少官司。
采取有利于裁决的具体策略。微软系列诉讼案件揭示,取得社会、业界、公众的认同乃至同情,是取得有利的司法裁决的好办法。微软在不屈的“战斗”中得到教训,强横不如悲情管用。于是打好“悲情牌”成为微软某个诉讼的选择,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在微软遭到众多攻击时,微软转而打起了“退休牌”,以比尔·盖茨的“退休”转移矛盾和视线,不但化解了矛盾,还为微软制造了又一个让全世界瞩目的话题。
当然,微软要持续发展,仅仅应付官司是远远不够的,何况有些官司还以微软的败诉、微软承受损失,或者以协议调解、微软出钱而结束。在微软持续性应付诉讼的同时,微软不忘继续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同样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过,在某些新的市场领域,微软还是转型不够、发展不足,落在了一些新型企业的后面,如Google、Facebook等。如何创造新的市场、占领新的市场,这既是微软未来发展的问题,也是业界的问题,更是未来创业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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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搜狗VS360的互控诉?
盖茨老了,曾经的时代先锋会不会成为最大的阻力?电脑系统微软独大的局面还要维持多久?
微軟的律師好犀利
树大招风,难免的。
图中的比尔盖茨好老
树大招风
越挫越勇
微软近几年似乎在逐渐失去方向啊!
微软会比苹果活的长
微软如果倒下,可不是单纯的商业事件那么简单,也许真的会改变我们所有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