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斗鱼3年官司败北,互联网竞业限制下的打工人

滥用竞业限制拖累行业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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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派财经,作者|王得政,编辑|派公子

签?还是不签?这是个问题。

“不签就没办法入职”,多位互联网公司HR告诉派财经,入职就签竞业已成为不少公司的“标配”,为了让员工签竞业限制协议,有些企业还会软硬兼施,软的以股票为饵,硬的卡离职证明等。

可是,一旦违约,员工便要负担多则千万、少则数万的巨额违约金。此前,据多家媒体报道,科大讯飞前高管陆昀跳槽到腾讯后,由于其违约竞业限制协议等,被判赔偿科大讯飞1200万元。

新闻一出,舆论哗然。

如果将陆昀与科大讯飞纠纷放至全业内,我们会发现由竞业限制引发的纠纷由来已久。2017年,斗鱼向原技术骨干张先生索赔竞业限制违约金61.2万元;2020年,联想向前副总裁常程索赔竞业限制违约金525万元等。

张先生说,与斗鱼的竞业限制纠纷,他打了3年的官司,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至今,我也无法接受判决结果,斗鱼竞业限制范围太广了。”

派财经发现,不少公司竞业限制范围过于宽泛、模糊,甚至有公司竞业直接覆盖整个互联网领域。原本平等互惠的竞业限制有被滥用的倾向,一些“打工人”被迫抛弃行业积累,重新选择行业。

01 与斗鱼的3年官司

斗鱼向张先生索赔数额几乎覆盖其在斗鱼工作的所有收入。

根据(2018)鄂民终1XXXX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张先生离职前一年(2015年10月29日至2016年10月28日)斗鱼公司向其发放的工资总计为20.4万元。

“我在斗鱼工作2年左右,税后收入大概58万多元。”张先生透露,法院也认为斗鱼索赔金额过高,判令他赔偿30.6万元。

但这笔赔偿对张先生仍是一笔难以承担的巨款。于是,他与法院商定,30.6万元的违约金分2.5年还清。“再有1期,我就全部执行完了。”提及这笔巨额违约金,张先生直言,他留有心理阴影。

“现在公司要的竞业限制违约金,太吓人了”,多位互联网大厂员工直言,离职比过去慎重了。

一家大厂研究员高林(化名)说:“互联网公司竞业基本覆盖了全行业,他们听说过的公司都往竞业限制协议里面塞,离职后如果‘被竞业’就只能在家躺着。”

此前,网上流传过一张据称是拼多多竞业限制协议的截图。

这张截图不仅涵盖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腾讯集团、京东集团、苏宁集团等30多家互联网知名公司;还包括多家互联网巨头持股比例超过20%的公司;还包括上述公司的关联公司。

“说实话,现在不少公司竞业限制的范围过于宽泛,甚至有些流氓。”某公司创始人林一(化名)认为

张先生赔偿的核心原因也是斗鱼竞业限制范围。

2016年年底,张先生从斗鱼离职后,曾先后就职于怡刻科技与趣加科技。当然,这两家并不是违约的直接原因,真正触发违约条款的是它们背后的关联公司——趣娱。公开资料显示,趣娱主攻直播市场。判决书指出,趣娱公司与斗鱼存在竞争关系,故张先生构成违约。

张先生始终不愿意接受这一结论,趣娱与斗鱼直播市场并不重合。“退一万步说,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张先生委屈地说:“我入职的怡刻科技和趣加科技都不是直播公司,我在趣加科技又主要从事海外游戏链路的优化。对此,趣加科技还特意为我出过两份证明:一份是证明我在趣加科技从事运营相关工作;另一份是证明,在我工作时间内,趣娱的直播业务并未实质性开展‌‌。”但显然,这两份证明也没能让张先生翻盘。

从判决书可知,斗鱼在竞业协议的第二条约定中明确表示:截止员工离职,与斗鱼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张先生不能以任何形式入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B站、优酷网、YY直播、风云直播、游戏风云、爱奇艺、搜狐网、56网、新浪网、太平洋游戏网等20多家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还包括,与斗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我一直以为这里的‘直接或间接参股’指的是斗鱼关联公司,没想到新公司直接、间接参股都算在其中。”张先生坦言自己有苦难言,打了3年的官司,最终还是败诉。

尽管,很多公司的竞业限制看上去合理合法,可是细细分析,其中充斥很多不平等的、甚至霸道的条款,也导致在实际执行中,各方理解条款不一。

02 不平等条约

需要注意的是,张先生也拿到了斗鱼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在2016年11月至12月的两个月里,他每月都会收到1万左右的竞业补偿金,大概相当于他原先在斗鱼收入的60%。而按此计算,他在一年的竞业期内,可得到补偿金总额约为13万元,“这还不到我赔偿斗鱼的40%”。

一家小公司员工表示,他们公司更夸张,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只有1000元,但违约金却是员工在任职期间获得报酬总额的4倍。

林一告诉派财经,通常情况下,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是劳动者离职前一年平均月收入的30%—60%。不过,有些公司会钻空子,比如直接在竞业协议中每月定额补偿1500元,甚至不在协议中具体表明补偿金。

相对于这些员工放弃的机会,企业付出的补偿金并不高。

高林表示:“很多公司的竞业限制协议范围,基本上将员工原先从事的行业封死。”这样的竞业限制范围仿佛是在告诉你:“要么转行,要么违约付我们巨额赔偿。”

然而,对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行业来说,一个领域从探索到风口再到成熟,可能只需要短短几年的时间,抓住这个机会对于很多从业者而言,尤为关键。

“特别是一个行业还在探索期的时候更是弥足珍贵,”林一坦言,“如果在这个时候给签了两年的竞业限制协议,两年之后再想回到这个行业,基本就很困难了。”

可是,转行远比人们想象中困难。“很多技能无法完全迁移到另一个行业,这些对从业者的损害性都非常大。而且,转行进入新行业,没有一定经验,很多公司也不想要,就算入职了一家新公司,职位和薪资,都可能比原来有所下降。”资深猎头张萧(化名)表示。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想要离职的员工驻足十字路口,不知该何去何从,怨声载道。

多位互联网公司的员工表示,在他们入职签合同时,公司就让他们把竞业限制协议也签了。“签的时候,公司抛出股票等各种诱惑,但他想要搞你的时候,也毫不留情的启动竞业限制协议。”他们告诉派财经,签完竞业协议的员工,在竞业限制上已没了决定权。

林一直言,启动竞业限制协议的决定权,确实握在公司手中。“如果公司觉得这个人没有必要申请,就不发起了。”林一表示,“一旦启动,公司也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给予补偿。”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放弃约束劳动者离职机会。“他们总是试图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利益”。林一表示,不少公司虽然未正式启动竞业协议,但是他们会利用该协议阻挡员工离职,或者控制他们不加入其他竞争对手公司。

“我们公司每个离职的员工都要签竞业限制协议,不签就不给发离职证明。”一家视频公司员工表示,实际上,他们公司很少真正发起竞业限制,只想用这样的方式威胁他们,“真有人被忽悠住,不敢去竞品公司”。

种种迹象表明,现在,很多公司的让员工签竞业限制协议已背离初衷。员工放弃去同业的机会,公司按工资比例给予合理补偿,原本是平等互惠的,但如果竞业限制被滥用后,也就变了味。

03 存在的意义

竞业限制其实由来已久。

最开始的竞业限制,主要是针对于公司的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制度。其目的是为防止他们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三类员工。

所以,竞业限制初衷是限制企业高管和掌握核心技术、核心机密的人员。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运用竞业限制协议,原因可归结为两点:

一是来源于企业的不安全感。在经济活跃度较高的当下,人们对一家公司的忠诚度降低,更换工作更加频繁。“过去,很多人在一家公司一干一辈子,但现在截然不同,公司人员流动率非常高,尤其是互联网公司。”张萧表示,这时候企业也要保证人员和技术的底层安全。

二是,人们对于核心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意识到,需要保护知识产权。“有些企业的核心技术一旦被另一家公司知道,势必会让本公司处于劣势,甚至会帮助另一家公司崛起。”林一直言。这时候,竞争限制协议就是企业非常直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

张萧认为,竞业限制协议本属于双方平等签署的协议,个人要清楚只要签了字,他们就需要遵守协议。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人在签竞业限制协议时,忽略了协议背后的违约成本。

《劳动合同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不仅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还要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并且支付完违约金后,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不是法定义务。“它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义务,劳动者可以选择不签。”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索赔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滥用的竞业限制将拖累行业发展。

如果竞业限制协议变成一个霸王协议,劳动者不签也要签,限制范围无限扩大,表面上看,受伤的是那些希望通过跳槽,提高薪酬待遇、获取更多学习机会的打工人,但从长远来看,一个行业一旦失去了人员流动性,行业发展也必将失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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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工者,被作为商品的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从来就不是企业的主人!被资本家主人剥削是必然的!法律怎么能保护弱者呢?

    回复 2021.04.20 ·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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