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虫二
2018年,B站连续更新《银河英雄传说》等动漫经典,粉丝高呼“文艺复兴”,但这个梗出现在精神小伙的视频上,嘲讽效果就拉满了。
每代人都有不同的文化标签,三年一代沟,十年一天堑,没法跨服交流,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下沉,越通俗的内容,穿透力越强。
过去几千年,内容生产和消费不断大众化,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唐诗宋词、元代话本、明清小说,近代电影、电视,文化和娱乐的界限逐渐模糊。
英国学者斯图亚特·霍尔在《仪式抵抗》一书中认为群体情绪会把大众文化变成更稳固的小众圈层,从而获得对抗外部污名化的精神护甲。
美国学者亨利·詹金斯观察的更精辟,他认为粉丝并不是集体无意识的盲从,而是在媒体大众化的过程中,通过熟练的参与和互动,建构了自己的文化权力。
所有杀时间的娱乐产品都验证了这个理论。
假以时日,说不定“自带水泥、村口集合”真成文艺复兴了。
这是娱乐升格为文化的第一阶段,“奥利给”的出现,预示着这个阶段已经基本完成,但后面还有一道屏障,就是“文化无优劣、审美有雅俗”的认知,如果短视频再把这个论断攻倒,那就无往而不利了。
最近爱优腾在第9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向短视频开火,不管是“猪食”调侃,还是拉低一代人审美的指责,低俗这个罪名总是逃不掉的。
以前的娱乐多少带点仪式感,但手机填满碎片时间,娱乐的主要功能就变成杀时间了,也是靠杀时间赚钱的,这个逻辑一旦闭环,社会教化作用就悄然退场了。
“寓教于乐”只是自我安慰,《李焕英》票房、口碑双杀《唐探3》,你说是亲情的觉醒,还是商业的胜利?电影改变不了走出电影院的你,能做的只是唤醒“本可以做得更好”的愧疚。
如果你觉得看《李焕英》比《唐探3》更有收获,那纯粹是你的错觉,这种错觉本身就是价值,好比买了从来不用的健身卡,就以为拥有了八块腹肌一样。
现代娱乐的厉害,就是让你一边沉迷,一边反思。
当然这事不能绝对化。
有个朋友曾经慨叹,“男不迷虎扑,女不爱抖音,穷不碰快手,富不玩小红书,世界就完美了”。
乍一听,蛮有道理,再一想,这不是正确的废话嘛。
我们喜欢的东西毁了我们,这个调调很有煽动力,但成立的前提很复杂。
纯粹从机会成本上说,任何选择都有更好的替代,你花两小时看一本世界名著肯定比打两盘游戏有收获,诸如此类。
但一个人不允许自己有片刻放松,也不享受任何杀时间的快乐,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我们不是苦行僧,用不着“苦其心志,劳其体肤”。
谁都希望把碎片时间变得更有效率,问题在于碎片时间只有长期、稳定、科学、系统的加以利用,才会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坚持本来就不是普通人的特质。
大多数人不是没有奇思妙想,缺的是执行力而已。
这就好比把我们扔到90年代的深圳,就算知道做社交和通讯可以赚大钱,你能再造一个腾讯,还是创办一家华为?说实话,能在华强北打出一片天地,都是人精了。
多数人在梦想尚存的时候,都会保持一定的自律,不会也不愿浪费碎片时间,挣扎到35岁之后如果还没买房,还没财富自由,想不“躺平”都不行,这就是现实,白岩松反问一万遍“不会吧”也没用。
现代娱乐的妙用就在于稀释了你浪费时间的焦虑,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娱乐有害论”的两个支点都被瓦解了。
首先被瓦解的是行为判定。
过去的观点是成瘾即有害,瘾的引申义是无法遏制的行为惯性,2008年《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规定,连续3个月每天6小时上网就是网瘾,2010年改为每周40小时,这套理论现在过时了。
手机时代你没法指责任何人(青少年除外)沉迷网络,因为工作和生活早就融为一体。
其次被瓦解的是文化优越感。
1985年,Neil Postman写出名著《娱乐至死》,感叹电视对印刷文化的冲击,“人类无声无息的成为娱乐的附庸”,但他还没见识过手机的威力。
过去我们习惯了权威人士告诉我们什么是阳春白雪,什么是下里巴人,这个模式在BBS、微博时代很有效,但形势比人强。
现在谁有流量谁就是大V,不需要真实身份背书了,反倒是罗翔、戴建业这样的教授为了迎合流量要,不得不从教室来到镜头前。
现在的手机不仅是流量入口,还是承载所有信息的“元媒介”,手机其实已经实现了对所有媒体的时间和功能替代。
现代娱乐很像当年的“新文化运动”,擅长以降维方式破圈。
1917年胡适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包括八条主张,其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字俗语等等,这招的厉害在于保守派越反驳,越是自曝其短。
比如清华大学国学院创办人之一,也是中国比较文学之父的吴宓大骂胡适是“卤莽灭裂”,就听得人一头雾水,因为这个典故出自《庄子·则阳》,没点墨水完全get不到含义,这么骂人虽有技术含量,但毫无影响力。
语境决定了受众量级,所以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是必然的。
现在流量和算法推动了文化的娱乐化,更容易上位的当然是通俗内容,热搜里全是明星网红的鸡毛蒜皮,曾经的显文化反而退回封闭的小圈子,失去了对普世审美的支配力。
有人享受这个变化,有人厌恶。
《三联生活周刊》的主笔王小峰写过一本书,叫做《只有大众,没有文化,反抗一个平庸时代》,2015年初版时好评如潮,2019年再版风评大变。
即便在号称“精神角落”的豆瓣也充斥着冷嘲热讽,“这年头觉得自己的专业素养还值68元一本的人太自以为是了”。
情绪反转之强烈让人感叹4年的沧海桑田。
流量的本质是追随,大众娱乐既不会居高临下,也不会趾高气扬,总是恰到好处的贴近并响应情绪,甚至可以把圈外人逼成“伪受众”。
举个例子,电影《黑衣人》有个情节,威尔·史密斯入职神秘机构,被要求在漆黑的夜晚,识别街上的有害生物,结果他放过张牙舞爪的怪兽,爆头了拿着量子力学的小萝莉。
为什么?因为“事出反常必有妖”。
假设你是一个普通上班族,别人刷直播,打游戏,你非要捧着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你不是怪物,谁是怪物?
内心再强大的人,也害怕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
所以庞大的用户基数让短视频拥有了群体情绪支撑,假以时日确实有可能变成主流文化,这就像喜欢平克·弗洛伊德的摇滚死忠粉,不能看不上邦乔维一样,喜欢周杰伦的《兰亭序》,也不能无视吴亦凡的《大碗宽面》,一旦“文化无优劣”变成“审美无雅俗”,就有舆论免疫力了。
从这个角度上说,短视频的快速成长很难遏制,但在流量内卷的氛围下,将其描绘成一种庸众审美还是有机会的,短视频与所有娱乐产品一样,最终有一个自证“清白”的过程。
第一,证明自己没有造成文化的逆淘汰。
去年疫情期间,中国人均APP使用时长(6.7小时/天)首次超过睡眠时间(6.5小时/天),短视频是主要受益者,但你拿走了用户时长,就有责任让时间与价值成正比,这是逃不脱的社会压力。
大众娱乐经常贴着“低俗”的标签,我们内心多少也认同这一点(虽然不愿意承认)。快手的“奥利给”,遮遮掩掩的试图表达文化没有优劣之分的道理,看起来像是外宣,其实更多还是给自己的用户打气,希望消除潜意识的罪恶感。
从情理上说,一个宽容的社会不应该把个人兴趣搞成鄙视链,甲喜欢歌剧,乙喜欢学猫叫,彼此都不是对方的参照物,各自安好而已。
非要上升到监管层面,必须有明确的界定标准。
2005年美国《反低俗法案》规定了3个形成要件:
1、公众场合;
2、对他人造成伤害;
3、存在冒犯和敌意;
对应的措施也是3条:
1、罚款;
2、分时段限播;
3、技术处理(消音或马赛克);
被明确界定为低是7个特定词语,并不是简单一句“卧槽”就违法了。
另一方面,低俗处罚也只限于FCC(联邦通讯委员会)所管理的公共频道,HBO等付费节目以及starz等深夜剧不在其内,为什么?
因为观众是主动选择,请注意“主动选择”这个词。
举个例子,我在抖音、快手关注了某人,愿意看他大冬天跳进冰窟窿,夏天穿棉袄抽疯,怎么了?我的选择,我承担后果。
当然光有这种精神胜利法不够,所以短视频都争着给非遗、科普等项目导流,捧出网红教授,证明自己可以与传统文化互补共生。
退一万步,花点钱把自己拉出会场,也划算。
第二,消除爽完之后的罪恶感。
在被现实暴打之前,没人愿意承认自己只是混日子,总要挣扎一下,短视频如果只是用杀时间缓解焦虑,爽完之后的罪恶感就会很强烈。
所以核心是改变社会评价体系。
李佳琦成为特殊人才落户上海,薇娅当了杭州亚运会形象大使,说明现代社会的商业成功很容易转化为美誉度。
除了把头部网红塑造为模板,还要让草根利益均沾。
现在抖音、快手、B站都在想办法给草根内容创作者输送流量,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薇娅财产90亿,远不如1亿主播人均90元更有意义。
此外,内外有别也是情感加分。
不管你承认与否,tiktok都是中国在海外最成功的流行文化产品,这点并无争议,讨厌抖音的人会支持美国封禁tiktok吗?
恐怕不会。
当短视频逐渐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成为一种行为惯性的时候,用户杀时间的罪恶感和舆论压力都将消退。
第三,短视频还要证明自己能够创造一种新文化。
这在逻辑上说得通,文化迭代一直如此。
汉朝李延年创作《佳人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李延年如果活在当下就是顶流创作者,抖音、快手、Q音、云村都会砸钱疯抢。
但班固写《汉书》,李延年进了《佞幸传》而不是《艺文志》,说明在当时的主流文化看来,李延年顶多是个弄臣。
宋朝的市井娱乐叫做“勾栏瓦舍”,里面有各种艺人吹拉弹唱,内容接地气,观众很火爆,某种程度上就是线下版的短视频,即兴表演的成分很像今天的直播。
商业特征也类似,艺人很红,很赚钱,但社会评价不高,流量再大也无法转化为美誉度。
那个时代文人尚且相轻,何况瓦舍艺人,宋朝的风流才子柳永,为了跟宰相晏殊套近乎,开口就说大家都是读书人,晏殊马上划清界限,我可不写“针线闲拈伴伊坐”这种东西,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宋词是唐诗之后又一个巅峰,但勾栏瓦舍最后进化出了关汉卿这样的人物,文学史上的地位比晏殊和刘永还高。
时间越晚,文化和娱乐越是互相转化。
美国学者弗雷德里克·杰姆逊(中文名詹明信)认为文化就是“日常闲暇的娱乐活动”,按这个定义,短视频里的所有行为几乎都可以看成文化了。
在《时间性之终结》一书中,他强调“不应该把流行文化和大众文化的经验看成是无时间的,相反,它们只是在当下龟缩着的一种经验”。
他甚至预见了短视频二创文化的崛起,认为现在的电影大片“看起来像是一堆爆炸着的相互堆积的片段,情节已沦为一个借口和填充物,如同一根弦丝,串起来一堆以我们兴奋点为中心的珍珠。”
在他看来,这种电影“看看预告或精彩片断剪接就足够了,(因为)电影除了这些精彩片断也就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他将这种现象称为简化(reduction),并认为这是一个“严肃的哲学命题”,代表了“美学、经济学和社会现象学领域的发展状况”。
回头再看,这不正是短视频“剪刀手”正在做的事吗?
现在的短视频正处于巨变的前夜,商业光环越耀眼,越需要新的文化自恰,这事既不高雅,也不卑微,就是赤裸裸的求生欲。
至于用户,不许躺平,不让佛系,好歹刷刷视频,打打游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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