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按】日前,笔者听了 @北邮王立新微博 教授关于《信息化与商业模式创新:手机淘金!》的演讲,根据其演讲笔记,结合自己的理解,对运营商与互联网的关系有了一些新的思考,若有疏忽与不足之处还请见谅、指正。
移动互联网热,争论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简单概括为两句话“运营商互联网化,互联网公司移动化”。产业形态上争论的焦点主要是运营商互联网化,作为一个社会基础通信业务最底层的提供商到底应不应该做互联网?如果做,应该走怎样的不同路线?如果否,又该如何面对来自互动网公司移动化的竞争。从中国移动首创的业务基地模式,再到如今中国电信率先实施的基地公司化、市场化,既是运营商在重点业务的自我布局,也是对外来转型的探索。
面对运营商管道化的局面,或许其自有“高深谋略”,是我等草芥思维所不能企及的。但就目前智能管道建设、精细化流量经营等思路的提出,到重点建设无线城市,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政策监管和非对称收费手段等,运营商似乎还没有从业务层找到移动互联网的突破口,那么其是否真就成了“比特搬运工”?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是否又能使微信这样的互联网企业产品不断侵蚀运营商业务,进而成为下一个运营商?
信息化的哲学理解
笔者第一次听到用哲学的思维方式来解释信息化,简单概括三个方面:认知体系(内容)、传递体系(网络)、应用体系(平台),从宏观上解释信息化就是“符号化”,既是二进制编码0和1,也是《易经》中的阴和阳。做一款好的产品,必须从理解客户信息需求出发,其对应特性则是“无限分享性、即时性、针对性”。
笔者理解,运营商天生就拥有顾客信息化及可盈利的基因,但可惜在早年SP疯狂吸金的时代被严重破坏,至今也没有重构出自己的内容和平台,泛滥的垃圾短信和衰落的手机报业务就是很好的证明。此时在移动互联网上诞生了“亿级”用户数的即时信息分享产品(微博),和即时通讯产品(微信),并具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针对性特点,只需要在运营商的网络中传输信息即可。
互联网1.0时代,运营商的增值业务靠短彩信挣钱,互联网2.0时代,运营商还是这个路数,但杀出了一群互联网的狼,正在吃掉他的信息传输路径,替代他的语音通信业务,改变其传统营收结构。这些狼群奔跑在运营商的网络中猎食,运营商只能收取少许过路费还要保证道路通畅和及时扩容,承载了数百亿元的产业链却难以分食其一。至少现阶段,运营商只能甘于充当“比特搬运工”。
微信能否成为下一个“运营商”
信息化与物质化的商业区别在于——供需关系的信息匹配,最接近用户的渠道往往能直接掌握商业模式的核心关键。这也许是为什么微信要打通QQ、微博、邮箱等业务来做用户导入,把一个原本独立的移动社交应用变成现在的“万金油”,笔者认为其目的就是通过渠道掌控用户,并精确匹配用户的需求。
微信已突破2亿用户数,接下来将要解决的是盈利模式的问题(不深入探讨),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当这个基于通讯录和社交关系链的软件被越多的用户安装时,手机号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弱化,在聚集大量用户的平台上进行经营转换就容易得多。此时,用户将不再依赖于任何一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接入号码约束。
把微信比作“运营商”,目前恐怕谁都不愿承认。但运营商在争夺3G用户布局4G的过程中,微信始终在高速发展,比如资讯接入、电商接入、金融业务的接入、各类营销与服务体系的接入,微信正企图成为手机的入口,第一站是解决通信需求,第二站是满足生活需求。
腾讯最适合做的就是在其7.8亿QQ用户的身上继续挖掘价值,以满足这些用户的需求及合作伙伴的利益,创造平台价值。但目前从整体的开放策略来看,还缺乏真正的核心开放(关系链价值),期待微信开放平台能逐渐在移动平台上开放这种核心能力给众多合作者。我们假想未来“你可以没有手机号,QQ或微信足矣”。
此时再问“手机是什么?”、“3G和4G是什么?”恐怕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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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新意。运营商的概念可重新定义。http://www.tmtpost.com/5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