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备受关注的康美药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宣判,相关被告被判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达24.59亿元。
具体来看,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未实施基本的审计程序,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正中珠江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杨文蔚在正中珠江承责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该案是新《证券法》确立中国特色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后的首单案件,是迄今为止法院审理的原告人数最多、赔偿金额最高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什么是中国特色的集团诉讼或特别代表人诉讼?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新《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启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公告期间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可以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其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区别为:
一是诉讼代表人不同。普通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保护机构。
二是诉讼加入原则不同。相较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明示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默示加入”,能够扩大投资者保护的范围,更好发挥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三是诉讼效果不同。相较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一次性解决纠纷,但也意味着相关责任人短期内面临巨额赔偿,增大了破产风险,增加获得赔偿的不确定性。
据第一财经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民诉法研究所所长纪格非表示,由于证券纠纷的代表人诉讼形式,在效率和便利性方面存在着明显优势,因此随着实践深入,预计会受到越来越多认同,很可能成为证券投资者维权的重要途径。
公开资料显示,康美药业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以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为主导,集药品生产、研发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2001年3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巅峰时期的市值接近1400亿,稳坐医药板块第二把交椅。
然而,这“第二把交椅”还没坐多久,康美药业就开始坠落。
2018年10月中旬,有媒体发布质疑文章,称康美存在货币现金高、存贷双高、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高和中药材贸易毛利率高等问题。受此影响,康美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市值迅速腰斩。
同年12月,康美药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8月,康美药业造假实锤。证监会对其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指出其存在四大方面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康美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处罚正式落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随后,马兴田等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12月31日,11名投资者就康美虚假陈述案向广州中院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2021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彼时,康美市值只剩102亿。
7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5.5万余名投资者的特别代表人参加集体诉讼。
两个多月后,该案终于在今日(11月12日)宣判,原被告双方当庭未提出上诉,截至发稿,尚未获悉各诉讼当事人是否提出上诉。
据了解,作为康美药业实控人的马兴田,已被提起公诉。11月2日,*ST康美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案审理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7日指控马兴田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还指控其犯单位行贿罪,于同日立案审理。
目前,康美药业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1月2日,*ST康美披露了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截至10月31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ST康美重整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根据该方案,参与本次重整的投资人拟向*ST康美投入不超过65亿元。
此前,康美药业还披露了2021年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康美实现营业收入30.86亿元,同比下滑22.3%;净利润为-10.27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2.66亿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11月12日收盘,*ST康美报4.49元/股,跌幅1.32%,总市值223亿元。
(钛媒体App编辑刘萌萌综合自中国证券报、北京青年报、财经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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