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SOHO中国(00410.HK)旗下的7家物业公司因存在电力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合计约8664万元。
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第二分公司、上海第四分公司、上海第五分公司、上海第六分公司、上海第八分公司、上海第九分公司均涉嫌在负责终端用户的电费代收代缴过程中存在加价多收电费行为。这7家公司对应的分别为SOHO东海广场、中山广场SOHO、SOHO复兴广场、天会广场(原凌空SOHO)、外滩SOHO、天山SOHO及古北SOHO。
根据SOHO中国物业官网信息显示,本次受到处罚的7处办公楼是SOHO中国物业目前在上海服务的全部项目。
这7家分公司分别违法向用户多收取的电费约为158万元至725万元不等。
以天山SOHO为例,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即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八分公司)作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在负责天山SOHO所有终端用户的电费代收代付工作的过程中涉嫌加价多收电费。
经执法人员调查,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当事人向电力公司缴纳的到户平均电费单价为0.6105-1.1613元/千瓦时,实际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单价为1.07-1.25元/千瓦时。
同期,天山SOHO终端用户在上述期间内总用电量为8797937.10千瓦时,结合每月到户平均电价,用户应交电费为743.6万元,而当事人实际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合计达1077.7万元。
此外,当事人也存在两次未将终端用户电表中预存电量采用调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费的行为。扣除在转供电过程中的合理线路损耗费用和此前已主动向终端用户退还的多收电费,当事人向终端用户合计多收取电费人民币2548.5万元。
天眼查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的大股东为北京开成世纪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5%,北京开成世纪咨询有限公司为北京朝外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大股东为SOHO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
SOHO中国另一下属企业涉嫌偷逃税,被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10月22日,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公告,称接到举报SOHO中国下属企业北京建华置地有限公司涉嫌偷逃税款,经过分析研判依法决定对该公司实施立案检查。
天眼查显示,北京建华置地成立于1994年,由潘石屹亲自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可见潘石屹创立北京建华置地时,还是他在京创业早期。这家公司已经陪伴他走过了近30年时间,其妻子也一直担任这一公司的副董事长。
目前SOHO中国(BVI-7)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建华置地60%股份,疑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40%股份在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手里,该公司背后是A股上市的华远地产。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建华置地主要经营范围为对朝阳区东大桥8号房屋建设、出租、经营,这一地块对应的是北京SOHO尚都。
据报道,SOHO尚都继SOHO现代城、建外SOHO之后,在SOHO中国在北京CBD推出的第三个散售项目。散售模式带来了物业难统一管理运营等问题,各业主之间的租金恶意竞争时有发生,自2005年起这一项目的租赁、运营争端就没有断过。
SOHO中国计划将91%股权出售给黑石,却未能如愿
早前,在2020年3月份就传出黑石集团希望以每股6港元的报价收购SOHO中国,并且有意让SOHO中国私有化退市的消息。
今年6月16日,SOHO中国发布公告称美国黑石集团已经向SOHO中国发出了全面收购要约,以5港元/股的价格,总共收购SOHO中国约28.56亿股股份,交易价格约236.57亿港元。交易完成后,黑石持有91%股权,而SOHO中国现有控股股东将保留9%的股权,且公司继续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
但这一收购计划很快夭折,8月3日黑石公告其收购SOHO中国一案被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立案审查,9月10日SOHO中国宣布此次收购终止,公司股价也被“打回原形”。目前潘石屹夫妇仍共同持有SOHO中国63.93%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其实,潘石屹早就开始逐步淡出中国房地产舞台。从2019年计划出售核心资产,到2020年与黑石集团就SOHO中国私有化进行谈判,再到与黑石集团进行的要约收购,可以看出潘石屹出售SOHO中国的决心之坚定。
SOHO中国在变卖资产、主业从销售房产转向自持物业后,目前核心资产只剩位于北京、上海的八处核心地段商业地产。
2021年上半年,SOHO中国实现营业收入8.05亿元,同比下降45%;毛利约6.59亿元,同比下降18%。财报显示,近几年SOHO中国净利润缩水严重,公司归母净利润自2017年的47.33亿元一路下滑至2020年的5.36亿元,2021年上半年这个数字为3.4亿元,和2012年的顶峰时期的百亿元净利润已不可同日而语。
(钛媒体APP编辑翟碧月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BT财经等)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