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源记物语
我一直观察公共议题并试图写下自己的评论,其目的只有两个:一个是保持自己对时事的敏感性和逻辑;二个是希望找到一些有共同价值观的同好。
我也深知,自己并非专业媒体,对公共议题的评论必然带有主观性。在这个过程中,绝大多数时候我并没有第一手的信源和资料,我只能从公开报道中引述二手资料,佐证我的观点。因此,在这起「灾难」面前,我一直很纠结:我要写吗?要写什么?我能写什么?在事实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对事件本身,希望大家相信官方调查,我就不发表任何评论了。但关于媒体的表现,倒是我可以聊一聊的话题。
2022年3月21日14时38分左右,自昆明飞往广州的东航 MU5735航班,坠毁于广西梧州市藤县琅南镇莫埌村。机上人员共132人,其中旅客123人、机组9人。
24个小时左右,「人物」在其公众号就发布了报道《MU5735航班上的人们》,瞬间获得10万+阅读。文章火爆的同时,却也引发了新闻报道在公共舆论的争议:在这个时候就发布了这么一篇反映大量乘客的「受害者报道」,究竟是“及时、客观、专业的报道”还是“吃人血馒头的丑陋嘴脸”?
“一场灾难发生后5分钟内Twitter做出的贡献最大,在那之后12小时里是在帮倒忙。”
在2013年4月15日波士顿爆炸案发生后,《连线》杂志网站用上面这句话表述社交媒体在灾难事件中的作用。如今,当人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新闻现场报道的来源之时,传统媒体已经无法将时效性当作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了。网络信息的特点除了快之外,还有多——海量的信息。这后一点,反倒给传统媒体留出了一线生机:网络信息无法解决权威性的问题。
于是,追寻并呈现真相,一种复杂的真相,成为了传统媒体的优势和责任。在这次“东航 MU5735坠机事件”中,这些媒体承担了什么职责和作用?
01 媒体的第一天报道
灾难发生后,多方力量进入现场,媒体是重要的一方。对灾难事件的报道,从新闻传播的角度而言,一般有三种角度可供进入:灾难事件本身,灾难事件的相关方,灾难事件引发的政府行为及社会意义。
无论哪一种角度,媒体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是满足公众对灾难的知情权。然而,报道角度、报道主体、报道时间等方面的不同选择,反映出了在特定阶段中,媒体自身所秉持的新闻价值观,以及自身所承担的角色和职能。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的传统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四大媒体类型各有其特点,其角色和职能也泾渭分明。而如今,互联网时代的媒体已经将原有的媒体类型打乱重组。
在本次“东航 MU5735坠机事件”中,人们第一时间收到官方确认的消息是2022年3月21日16:00左右各类新闻APP或社交媒体APP。
然而,至少在半小时前,微信上的各类消息就已传开了:飞行实时数据、现场视频等。
随后,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这一事件吸引了,微博上随即爆出多条与此事件相关的热搜。此时的新闻报道,还属于碎片化、快速的信息。
第一篇稍微延展和集中的报道出现在当日晚间,「中国新闻周刊」于23:05在官方公众号发出《东航梧州空难,专家:“这是极其罕见的情况”》一文。文中汇集了各类现场信息,以及从外围对专家、航司、从业人员等多方进行了采访,对坠机可能出现的原因进行了一定的探究。
14分钟后,「南方人物周刊」于23:19在官方公众号发出《广州白云机场,家属在等待MU5735乘客的消息》一文。对东航、白云机场、受难者家属等相关方的情况进行了汇总报道。
23:46,「三联生活周刊」在官方公众号发出《坠落的MU5735》一文。文中对现场目击事件发生的村民进行了采访,从现场视角进行了报道,也从公开信息的搜集上试图对航班上的乘客进行部分呈现。
3月22日13:29,「财经」在官方公众号发出《直击东航坠机核心救援现场,发现失联人员随身物品(评论区实时更新)》一文。汇集了发文之前几乎所有的官方信息。
3月22日14:10,「人物」在官方公众号发出《MU5735航班上的人们》一文。于第一时间对东航MU5735航班的乘客进行了群像式的报道。
3月22日17:08,「南方人物周刊」在官方公众号发出《救援与等待:莫埌村这一天》一文。对救援人员、当地村民、到达现场家属等人物进行了报道,并还原了部分救援现场的情况。
3月22日23:03,「南方周末」在官方公众号发出《MU5735机组,没有应答》一文。对东航MU5735航班的机组成员进行了集体报道。
3月22日23:34,「新世相」官方公众号发出《关于MU5735,我们收到1905条留言。其中有他们的故事》一文,其汇集了前一日(3月21日)晚发出的征集信息。这些汇集信息与乘客相关度较高,但真实性未见体现。
这些媒体的选择尽管有一定的主观性,但也是我长年关注的以「深度报道」见长的一批媒体了。在这次“东航 MU5735坠机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天里,通过这些媒体的报道,作为公众的我们获得了什么呢?
02 主体为“人”的报道
通过这些媒体的报道,除了对现场搜救情况的现场感有更直观的认知之外,我们知道了东航 MU5735航班上大量乘客和机组人员的人生故事。
在灾难事件中,一般而言分为两类:自然的和人为的。而这种分类,是原因论的。不同的分类,造成了灾难发生后受众关注点的不一样。在汶川大地震中,尽管也有很多媒体对地震的形成进行了详细的报道,但这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民众更关注救援情况及灾后重建的情况等。而在“7·23甬温线动车事故”中,人们更关注的是“这是怎么发生的?”
因为大家深知,天灾是很难避免的,而人为灾难或许原本可以避免,而更进一步探究下去,也许可以找到一个“责任人”。
而在“东航 MU5735坠机事件”中,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依然是:“这是怎么发生的?”
然而,勿论媒体,专家组目前都尚无法确认这一灾难事件究竟是自然导致的还是人为导致的。
因此,在“灾难事件本身,灾难事件的相关方,灾难事件引发的政府行为及社会意义”三个切入角度里,如果选择了灾难事件本身,对媒体是吃力不讨好的。
在知乎上,工程师、前飞行员、现职空乘、大学教授、飞友等各类人士在第一时间就针对网络上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了大量的分析。
而在一线的救援现场,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等代表着国家权威的媒体在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直播,时刻通过网络带给民众最新的现场资讯。
留给这些「深度报道」媒体们对事件本身报道的空间真的不多了。
于是,我们看到,选择报道事件本身的那几篇报道,基本上都在外围。一方面,是对事件现有时间线的信息梳理,汇总资讯;另一方面,是采访到权威人士对事件成因进行非一线的报道。
而有三家媒体,选择了将报道重点放在“人”身上:「人物」、「南方周末」、「冰点周刊」。
从时间上来看,「人物」最早,「冰点周刊」最迟;从关注对象上来看,「人物」把报道重点放在乘客身上,「南方周末」把报道重点放在机组人员上,而「冰点周刊」把报道重点放在某位乘客的亲属身上;从影响上看,新榜显示,三篇报道的阅读数都是10万+,然而从“在看”和“点赞数”两个数据上,「人物」最高,「冰点周刊」次之,「南方周末」最少。
然而,引起最大争议的也是「人物」的这篇文章。目前,在其公众号,该篇文章已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同样都是对人物的报道,为什么「人物」的这篇文章引起最大的争议呢?
选择不一样的报道主体,意味着报道所要追寻的逻辑链条的区别。
「南方周末」选择的是机组人员。仅就对灾难发生后的贡献来看,这是最具价值的。在空难事件中,人为因素导致的比例较大。美国联邦航空局在2014年发布一份调查报告称:1976年至2012年间,美国共发生了2758起空难事故,其中8起由飞行员自杀所致,约占0.3%。报告显示,这8名自杀飞行员都是男性,其中4人体内检测出酒精,两人检测出服用过抗抑郁药物。8人中有7人独自驾驶飞机自杀,1人机上载有一名乘客。比较著名的机长驾机自杀事件有以下几起:1997年,新加坡胜安航空公司185号航班从雅加达飞往新加坡途中在河中坠毁,机上104名乘客和机组人员无一生还。调查人员最后认定,这起坠机事故是由飞行员自杀所导致的;1999年10月31日,埃及航空公司990航班坠毁,美国调查显示该事件为副机长主动行为导致;2013年11月30,莫桑比克航空公司一架飞机在纳米比亚北部的丛林中坠毁,飞机上33人身亡。负责事故调查的莫桑比克官员表示,初步调查表明,是飞行员故意使客机坠毁的。
因此,机组人员尽管也有很大概率是受害者,但第一时间对机组人员进行报道,对查出空难事件背后的成因是有正面意义的。
在网络的争论中,部分媒体从业人员为「人物」站台,其理由是:受害者家属也有倾诉意愿,对受害者的报道是整个事件中“立体化”的表现。
然而,符合这种论述的专业报道,正是「冰点周刊」的这篇《我愿意讲述:姐姐姐夫都在那架飞机上,还有1岁半的外甥女》。文章开篇写得很清楚,是受害者弟弟主动找到媒体,“希望媒体能真实报道他们家的事,让姐姐一家三口能被社会看到。”
「冰点周刊」将报道主体放在了某位主动倾述的受害者家属,去深度呈现1位受害者的人生。尽管这一报道对灾难成因几乎没有贡献,但其尊重了受害者家属的倾诉意愿和公开意愿,依旧称得上是规范的新闻报道。
然而,「人物」的这篇报道不一样。如果要对乘客进行群像式的报道,至少应该是有较为确切的证据证明空难事件与乘客有高度相关性。在这样的前提下,媒体要追寻出灾难发生的事态链。这有两个报道路径选择:一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发现之前调查未曾发现的铁证,将真相公诸于众。这正是诸多成功的灾难报道过往所努力追寻和实践的;二是在无法追寻到真相情况下,经过采访和资料整合,将事件的发生再推演一遍,并结合现时的社会情态,做出自身的判断——这并非对灾难的判断,而是对这一灾难所发酵而出的社会意义的判断。
遗憾的是,「人物」的这篇报道,选择错了前提和时间点。在真相尚未查明之时,将报道主体对准大量的乘客,不仅对灾难成因毫无贡献,也对受害者家属进行了“侵入式采访”,有对其造成二次伤害的嫌疑。
03 新闻伦理中的传者与受众
「人物」的这番操作,涉及到的是新闻伦理的问题。一方面,是新闻媒体自身的操守和规范。
在我国过去的灾难报道中,叙事视角多数都站在国家和集体角度。这一种视角的叙事起点是救助和秩序。因此,我们会看到,无论是汶川大地震还是甬温线动车事故后,这一种叙事视角侧重点在于重建灾后社会秩序,找出责任方等。
「人物」没有依循这样的叙事视角,将视角对准了个体。个体视角的新闻报道,最具吸引力的做法是“唤起情绪”。在复原灾难发生和缅怀受难者的过程中,一种情感的共享被建立起来,有助于以“唤起情绪”规驯某种认同。在个体视角的灾难报道中,容易出现两种叙事原型:“悲情普通人”和“救援英雄”。在“救援英雄”还未出现时,「人物」选择了前一种。
毋庸置疑,观众对这样的新闻是“喜闻乐见”的,从数据上看,「人物」也达到了目的。究其原因,是人们确实爱看“情绪波动大,具有戏剧性”的新闻。美国学者奥斯特和日奥曼的一项实验研究指出,同样一则新闻,如果被访者十分情绪化、情绪反应较强,会加强受众对于新闻价值的判断,那么观众会觉得问题的严重性比较大,情绪上更容易受到影响,更被吸引。
然而,这样的报道对时间的拿捏很重要。如果距离灾难时间太近,极容易引发“二次伤害”。
在2004年6月10日凌晨,中国援建阿富汗的一个建筑工地遭到恐怖袭击,其中有11名中国人丧生。而这11名不幸的中国人远在国内的亲属,就遭遇了大量媒体造成的“二次伤害”。
受众爱看是天性,但能否忍住阅读量的诱惑保持克制,正是专业媒体的体现之一。
另一方面,除了新闻媒体自身的伦理规范,还有受众伦理规范,即, 受众在传播过程中应享有的道德权利和应承担的道义责任。
1996 年, 詹姆士·奥考恩总结了前人的受众伦理研究成果, 探讨了认知 (epistemic) 和对话 (dialogic) 传播中的受众责任问题,提出了六条媒体受众伦理准则:
(1) 赞成交谈。
(2) 要求有充分证据, 你才接受报道或事件为真实性的。
(3) 即使你主动接受一个报道的真实性, 也保持有益的怀疑度。
(4) 鉴别并挑战信息发送者的意识形态 。
(5) 认知并挑战大众传播者的私下动机。
(6) 使你从过去经验和收集到的事实中获得的个人理解融入媒体对话, 并与媒体信息进行批判性比照。
我不知道「人物」在采访时遵守了几条。但至少,他们自己也知道,不是所有的受害者家属都愿意接受采访。
在「人物」发出那篇报道之后,除了自身获得了大量的阅读量和粉丝之外,对灾难事件、灾难受害者(及家属)、社会意义这三个层面有什么有益的贡献吗?
至少,我没有看到。
截止本文发出时,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已举办四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该事件的相关信息。在3月23日下午,搜救队在坠机现场发现了一部记录器,后经确认其为两个黑匣子中的话音记录器。目前,搜救工作仍在继续,现场尚未发现幸存人员。
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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