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美国版反资本无序扩张戏码,快要到达高潮了

美国反垄断法案疾行,巨头年底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注: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品玩(ID:pinwancool),作者 | 油醋,钛媒体经授权发布。

还有十几天就是美国独立日了,今年这是亚马逊的“618”,但贝索斯的心思多半是不在这儿了,不止贝索斯,库克、扎克伯格还有皮柴,有一个算一个,到中期选举之前,眉头都展不开。

原因不是竞争对手,不是自己平台的卖家,中国?这次也不是。

敌人在自家后院,一部有可能在今年写进联邦法律的法案——《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The 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

这部颇具攻击性的法案看起来会在接下去的几个月进入博弈的加速期,一旦拜登签字,就是美国反垄断扎扎实实的一记大棒。

《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 图源:美国国会官网

01 肉只吃肥的,选大不选小

《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打击的是美国互联网“大平台”(Covered Platforms)的带有歧视性以及自惠性的行为。Covered Platforms是为这部法案定制的新词,法案里自然要先界定出打击范围。

· 年净销售额或市值超过5500亿美元。

· 美国境内月活用户达到特定规模:在线平台拥有5千万普通用户、平台拥有10万业务用户。

· 构成“关键贸易伙伴(Critical Trading Partner)”。

其中“关键贸易伙伴”的意思是,有能力阻碍或限制从属商户(Dependent Business)触达其用户或消费者,或者阻碍或限制从属商户使用为有效服务用户所必须的产品或服务。

这样一约束,名单上只剩亚马逊、苹果、谷歌这几个硅谷old money,特别是一直在收税的苹果和打压平台卖家的亚马逊,最后这条“关键伙伴关系”的补充像是怕这俩公司逃了似的。

《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中规制的具体行为招招见血,比如:

不公平地限制大平台内其他商业用户的产品、服务或业务与涵盖平台经营者自己经 营的产品、服务或业务相竞争能力,从而严重损害涵盖平台中的竞争。

这条行为鲜明的指向亚马逊物流服务FBA(Seller Fulfilled Prime)与“购物车”按钮之间的隐形联系。

“购物车”按钮是亚马逊平台是80%销售额的来源入口,当顾客搜索某样商品后,“购物车”按钮会通往一位卖家,当顾客点击将商品收入购物车,收入的即是这位卖家的商品。但这个按钮背后是一个排名,或者亚马逊方面称为一种智能算法,而这种算法是倾向于亚马逊自身的物流业务的,贝索斯此前承认了这一点,这意味着亚马逊卖家需要对于FBA政策的任何变化言听计从,否则其在平台上的销售情况将相当被动。

这一条则是针对苹果的:

除了出于大平台安全或功能的需要,严重限制或阻碍平台用户卸载预装的软件应用程序,将大平台用户使用大平台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设置为默认或引导为默认设置。

如果这条规制落地,苹果将必须像安卓系统一样开放侧载。争议许久的“苹果税”会完全没有立足之地。

相对于大平台内其他商业用户的产品、服务或业务而言,在大平台的任何用户界面(包括平台提供的搜索或排名功能)中,优先对大平台经营者自己经营的产品、服务或业务,而不是采取中立、公平和非歧视的标准。

这意味着谷歌未来在搜索视频时,排名靠前的搜索结果如果仍然被YouTube——这家自己16年前收购来的公司——占据的话,谷歌最好能为搜索结果的公正性提供足够的证据。

否则?

“大平台”们面临的罚款金额将会是前一年在美营收的15%,或相关业务线前一年在美营收的30%,做个比较,亚马逊2021年全年的净利润率只有7%。如果此法案真的落地,几家美国科技巨头的商业模式将会受到极大冲击。

02 时间窗口,中期选举前

这部可能会改变美国甚至全球科技行业竞争走向的法案,成或不成很大概率将在今年11月的美国中期选举前有个说法。如果无法在这个时间窗口内通过,这部从去年6月开始酝酿的法案很有可能无疾而终。

2021年6月,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主席David N.Cicilline的一个类似版本的法案是本法案的前身。Cicilline的法案与另外四部同样意在约束反垄断的法案在去年6月同时提出,四个月后,修改后版本《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由美国两党议员小组联合发起,发起人为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竞争政策、反垄断和消费者权利小组委员会主席、参议员Amy Klobuchar,以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Chuck Grassley,后者是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资深成员之一。

《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相比Cicilline的版本要温和一些。

在规制的行为界定上,新法案为“歧视性行为”的释义加入了“公平性”与“损害大平台中的竞争”两个评价维度,即只有当大平台的行为造成自身业务与平台上其他经营者的不公对待,从而对竞争造成损害时,这种歧视性行为才构成违法行为。

另外,Cicilline版本的法案中提出从任何意义上禁止涵盖平台限制用户卸载预装应用程序,当前法案中则为此条设立了一个前提,即如果大平台是基于自己平台安全或功能的需要,那么这样的行为是被允许的。这为苹果们留出了足够的抗争空间,理论上任何预装软件的行为都可以此条款脱罪。

部分规制的改动将会增加《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施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但整体上有益于其最终通过的概率。美东时间今年1月20日,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16:6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这部法案。两个月后,美国司法部立法事务方面的代理助理检察长Peter Hyun致信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两党领导人,认为“大平台对市场的开放和竞争构成了威胁”。

Peter Hyun致信  图源:美国司法部官网

司法部的支持意味着拜登政府首次公开表示对于大公司反垄断措施的支持。

但这只是态度上的表明,距离法案真正送到拜登眼前签字,时间要快。

法案的支持者担心11月的美国中期选举后,共和党将在众议院中占据多数席位,而在数字、科技领域的议题中,共和党显然更加关心内容审核和以及信息的隐私问题,反垄断问题相关法案的优先级将会下降。

一些支持者相信这部法案将会落地,并且就在接下去的几个月内。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反垄断小组委员会的最高共和党人,科罗拉多州众议员Ken Buck在4月与Cicilline一同接受的采访中表示,法案将会在美国国会8月休会的日期前通过。这一说法收到另外一些有影响力的支持者认同。Accountable Tech的联合创始人Jesse Lehrich认为法案的推动过程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并且非常有信心会在8月中完成签署。

“否则时间窗口的关闭速度将会比人们想象的更快。”

03 游说斡旋,抓紧时间

几家科技巨头们自然无法坐以待毙,一场大范围的游说从法案摆上台面就几乎同时开始。

参议院投票通过后不久,亚马逊、苹果以及谷歌陆续向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提出担忧。苹果声称这将威胁到其应用商店的商业模式,并且如果侧载的口子打开,意味着用户需要面临大量未经审查的应用程序,苹果用户的数据安全将受到威胁。

这一辩护打的正是新版本《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中在正当性抗辩中新加入的抗辩理由,即“当行为是为了维护或增强涵盖平台的核心功能,或是为了保护涵盖平台安全时,不构成违法行为”。

但Klobuchar的一位发言人在此前接受媒体时回应称,这项法案并未强迫苹果允许未经筛选的应用程序进入苹果设备。而苹果公司在侧载上的担忧,只不过是为了稳固自己在生态中的垄断地位,并因此收取高额费用的辩护。

1月,一份Punchbowl News的报告显示,经多位接近参议院的人士确认,库克和皮柴已经亲自给参议员们打过电话,敦促他们反对酝酿中的立法。甚至在去年6月包括Cicilline版本法案在内的五部法案提出之后,库克就早早致电众议院议长Nancy Pelosi,表示这样的法案“过于仓促”。

图源:Seller Union

亚马逊走的群众路线。

本月初,亚马逊全球销售合作伙伴服务副总裁Dharmesh Mehta在亚马逊卖家论坛中贴出一份声泪俱下的声明,号召亚马逊的卖家联系当地参议员反对《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的立法。文中有一个网站链接,点进去是一份亚马逊已经为商家写好了的反立法的电子邮件,以及一个可以找到自己所在地区参议员的表格和联系方式。

讽刺的是,这些被平台剥削许久的卖家们,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要过。但看起来商家们对于亚马逊打出的感情牌态度模糊,CNBC的报道中透露,论坛中许多亚马逊商家表示打算支持该立法。

时间接近7月,对于这场博弈中的各方来说,接下去的一个月将是决定性的。之于所有关注者,一场美国版本的反资本无序扩张戏码,快要到达高潮了。

本文系作者 PW1 授权钛媒体发表,并经钛媒体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
本内容来源于钛媒体钛度号,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
想和千万钛媒体用户分享你的新奇观点和发现,点击这里投稿 。创业或融资寻求报道,点击这里

敬原创,有钛度,得赞赏

赞赏支持
发表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4

扫描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