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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三定”:撤销消保局,市场司、宏观审慎局职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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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机构改革中,相应核减央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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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注: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财经五月花(ID:Caijing-MayFlower),作者 | 唐郡,编辑 | 张威,钛媒体经授权发布。

10月12日晚间,中央机构编制网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三定方案出炉。

所谓“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根据《通知》,本轮机构改革中,央行涉及三项职责调整,三项机构设置调整。编制方面,根据职责划转,相应核减央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调整后,央行内设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值得注意的是,除此前已经公布的央行消费金融保护、金融控股公司日常监管等职责调整,本次“三定”方案还披露了央行内部系统的一些调整。

根据《通知》,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金融市场司承担的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一位接近央行人士认为,这是央行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体现。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院长刘晓春表示,前述两项内部职责调整可以理解为央行内部更加强调宏观审慎管理,但这一调整更多是央行内部职责的理顺,对外应该不会有太大影响。

01 三项主要职责调整

根据《通知》,本次央行涉及三项主要职责调整。

一是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是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本次“三定”方案中的职责调整与此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一脉相承,属于“意料之中”。

根据《改革方案》,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下称“中央金融委”),同时设立中央金融委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办事机构。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国务院金融委”)及其办事机构,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办公室。 

此前,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还设立了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根据《改革方案》,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划入金融监管总局。

在本次“三定”方案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被细化为“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职责”。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此番改革后,央行将更专注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管理,作为央行的职责更加突出,实则回归了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剥离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责,完善分支机构改革,有助于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再造现代中央银行。

02 不再保留金融消保局

职责变动之下,央行机构设置亦随之调整。

一是将设在央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2019年的“三定”方案,当时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确定的编制达15名。

二是央行不再保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

三是宏观审慎管理局不再承担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将金融市场司承担的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一位接近央行人士表示,此番机构改革强化了央行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的职能,更加侧重宏观审慎管理。在本次央行内部司局之间的职责调整中,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和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被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体现了央行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的思路。

此前,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 2019年的“三定”方案中,明确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

根据央行官网,此前宏观审慎管理局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协调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央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此番调整后,宏观审慎管理局不再承担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同时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和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

“宏观审慎侧重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而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金融正好其中的重要领域。”前述人士称。

同时,多位受访人士强调,这一调整主要是内部职责理顺,对外部不会有太大影响,也不涉及政策导向的变化。

此外,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

据央行官网,此前金融市场司职责包括:拟订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拟订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承担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的具体工作。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评估金融科技创新业务。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小微、“三农”、科技创新等结构性金融政策协调具体工作。

“普惠金融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职责,调整到金融市场司是比较合适的,有利于统筹指导金融机构继续做好普惠金融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董希淼称。

03 核减行政编制30名

2019年的“三定”方案显示,当时央行的机关行政编制779名(含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编制15名)。设行长1名,副行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92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包括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领导职数3名、货币政策委员会正副秘书长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本轮机构改革中,根据职责划转,相应核减央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调整后,央行内设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前述接近央行人士表示,央行部分职责被划出,相关人员编制有所调整,符合“人随事走”的原则,“比如设在央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对应的人员编制也应该划走。”

值得注意的是,本轮央行的机构改革中,县支行确定将被裁撤。根据央行2020年报,央行共有县支行1761个,职工43594人。县支行裁撤后,这些人员的去向市场颇为关注,其中讨论较多的一种看法是,县级支行部分人员编制有望划转金融监管总局,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据一位金融监管总局地方分局人士透露,当地正在登记央行县支行人员情况。“县监管组一般三四个人,成立支局需要一些人,县支行人员划转过来,正好能够补充监管人员不足。”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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