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三大支柱,最近自由贸易区货物和服务的新闻报道一直不绝于耳,但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却少得可怜。事实上,对于知识产权的预测和分析,不仅对于业内人士有一定参考作用,对于已经入驻或即将入驻的企业来说,也是需要特别重视的问题。在此,老徐对自贸区知识产权的发展进行了十大预测,供大家参考。
预测一:自贸区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将有所提高
很多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在创新程度高的国家里,较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能够带来回报;而在通过模仿慢慢学会创新的国家里,较低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才是可取之道。因此,即使某国加入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它仍然有一个较宽松的范围,可以对本国知识产权保护进行立法,设置一个适合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只要这个标准不突破TRIPs底线就行。
国际贸易规则几乎没有一个是由我国主导的,但在目前TRIPs和WTO的框架下,我国作为一个制造大国也得到了不少好处。上个月老徐在美国旅游,发现约90%的商品都印着Made in China的标签,这些商品的质量和价格都不算低。而美国如果要获得更多的好处就需要提高标准,其中知识产权标准的提高就有其必然性,如“337条款”、《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之类的法案也应运而生。因此,比起自家的知识产权法,自贸区受到这些国际协定的影响更大,知识产权保护也会更国际化。
自贸区中的关税、利率对于企业而言将是利好的,更多的企业会进入自贸区,如果没有一个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侵权、盗版、假冒的发生概率将会增加,这会对自贸区的长远发展起到负面影响。因此,自贸区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可能会比区外更高。
预测二:在国外授权的知识产权在自贸区内也能够受到保护
假设第一个预测成真的话,那么有可能企业在国外授权的知识产权在自贸区内也能够受到保护。虽然这有些突破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特征了,但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提高了,加上自贸区内对外资企业提供国民待遇,再加上自贸区本身的目的就是打破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也存在着贸易壁垒)。因此,老徐觉得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预测三:自贸区内外的政策差别可以创造知识产权的套利空间
对资本运作来说,自贸区内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区内的利率将会低于区外,这就存在着一个套利空间。与此类似,如果区内外知识产权政策上存在差异,那么企业能够利用这种差异将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套利。企业可以选择一种低成本的申请方式,或者选择一种政策扶持的运营方式,将自己的技术、品牌、作品进行知识产权包装,再经过自由贸易区进出口交易,就能够获得销售、税收、利率方面的红利。
预测四:自贸区内知识产权的数量将大量增加
自贸区将会培育三种类型的总部:一是跨国企业的全球第二总部,专门针对新兴市场开展业务;二是功能性服务总部,例如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许可与交易的总部;三是国内大企业或创业企业的总部,从自贸区走向全球市场。这三种类型的总部都是知识产权的真正拥有者,而不是那些开办在其他地方的办事处或者分公司。
预测五:专利审查高速路将重新适用于自贸区的专利申请
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简称PPH)试点至2012年11月30日截止,但自贸区内考虑到更多的国际合作与贸易,专利申请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都可能会降低,那么专利审查高速路可能会在自贸区内重新适用。
预测六:外资知识产权机构将入驻自贸区
业务量的增加会吸引更多的代理机构。自贸区不同于保税区,也不同于特别行政区,它是一个更加开放的贸易市场,包括民资外资可组合银行、外资可经营特定形式的增值电信业务、中外律师事务所新的合作方式等,这些在区外难以实现和运营的模式在区内都可以先行先试。可以说,自贸区的建设不仅为了贸易,更多的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和可复制性的尝试。国外企业在区内能够享受国民待遇,从事国内企业相同的业务,如果这种共存模式是有利的,那么将来可能会逐步放开到区外。因此,外资知识产权机构很有可能入驻自贸区,它们能够从事申请、运营、诉讼、谈判等多方面业务,这也对我国本地的知识产权机构提出了挑战。
预测七:知识产权将成为贸易的增值部分
无论进口还是出口,无论是国内知识产权还是国外知识产权,都会在自贸区内有所交汇。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同时,还需要将知识产权增值部分和风险排查列入其中。企业如果将技术与服务、商标与产品、版权与作品共同贸易,将会提高收益,相反的,如果忽视知识产权,则有可能面临法律禁令的风险。
预测八:自贸区内可能出现Patent Troll类型的企业
Patent Troll是一个让人爱恨交织的事物,在某种程度上它有违道理,但却合法存在着。话又说回来,虽然许多大企业都痛恨Patent Troll,但又有几家没有养着自己的Patent Troll呢?自贸区是一个知识产权与货物产品结合的地方,在这里进行Patent Troll运营,不仅自由,而且成本低(注册公司成本低、寻找目标对象成本低)。Patent Troll在国内一直没有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大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意识还停留在自我保护阶段。但在自贸区内则完全不同,那是一个竞争更激烈的市场,企业会用上它的所有武器,Patent Troll没有被写入负面清单又怎么会被闲置呢?
预测九:知识产权融资业务或可在自贸区中兴起
国内的知识产权融资一直不温不火,许多银行的朋友告诉老徐,虽然他们也想通过知识产权融资来开拓新业务,但那实在太“虚”了,即使有评估,也不敢轻易贷款给这些企业,除非还有房产或其他实体作抵押。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国内的金融机构往往有较多的监管和限制,比如烂帐有一定比例,超过这一比例就会遇到上级的麻烦,所以对待新兴业务比较谨慎。
在自贸区内则不同。首先,区内的金融机构能够从事的业务更多,没有被列入负面清单的都可以做(相信知识产权融资一定不在负面清单之中),金融创新更自由。其次,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可以在区内设立金融机构,它们与国企不同,对于一些小而快的知识产权融资业务能够轻便的应对,而不像国企那样层层审批,结果无数企业没有融到资就死在了半路。第三,区内的利率、税率比较优惠,许多企业更有动力向区内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第四,区内的知识产权融资一旦有成功的案例,将会被迅速效仿。第五,国家会鼓励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在自贸区中先行先试,再摸索其中的经验和可复制性,会有一定的政策支持。
预测十:知识产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存在极大的机会
既然知识产权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并作为国际贸易的三大支柱,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能够在自贸区内迅速发展,那么知识产权贸易为什么不可以呢?第三方交易平台会由技术专家、法律专家、经济专家等共同组成,他们能够参与到知识产权评估、许可、转让、拍卖等各个环节中,甚至能够进行专业的情报分析和知识产权风险预警。许多产权交易公司在区外大多从事着实体权利的交易(如房产),这些经验和模式稍做改变,也许就能够成为知识产权交易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老徐认为,虽然在我国谈知识产权有那么一些鸡肋的意味,但它确是一个朝阳产业。对于国际贸易来说,只有货物和服务而缺乏知识产权,就如同只有两个腿的椅子,无论怎样摆放都不会稳。同样,对于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这也是为什么有“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做专利/品牌,三流做产品”的说法。
【作者:徐明 管理学博士 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观察者 Email:i@lawxu.com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更多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话题,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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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分析。“企业可以选择一种低成本的申请方式,或者选择一种政策扶持的运营方式,将自己的技术、品牌、作品进行知识产权包装,再经过自由贸易区进出口交易,就能够获得销售、税收、利率方面的红利。”这个作者可以再详细阐述下。
哇!哇!管理学博士写的文章啊!牛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