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川汇文化产业,作者 | 无花果,编辑 | 时光、半岛
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每年全国两会期间,科技领域创新都是最引人关注的热门话题,今年也不例外。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首要任务。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国家领导人洞察世界科技变革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客观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思考。从2023年在地方考察时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从今年1月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系统阐述新质生产力到浓墨重彩地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一系列的论断论述为各类生产要素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和发展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
国家领导人在系统阐述中指出:概括地说,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同时提出,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等三个方面重要措施,大力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产业创新工程、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人工智能+”行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等专项任务。
由此可见,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是2024年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更是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大战略工程。那么,涉及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的新质生产力相关生产要素和优势行业都有哪些?据三川汇文化产业研究分析,在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文化领域与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行业)主要分布于现行的5类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之中(详见下表)。
战略性新兴产业:1个大类4个中类8个小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以重大前沿科技突破为基础,代表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体现了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潮流,具有巨大未来发展潜力的创新产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性引领作用。在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创新发展绿色消费、循环消费、文娱消费等新消费模式,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自2012年开始,国家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家统计局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统计办法,涵盖了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共分7大类30个中类100个小类。
为了准确把握“十三五”期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2018年国家统计局在现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基础上进行修订,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的活动进行再分类,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引导资金投入提供参考。
这次修订,通过细化分类和界定特征,确定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八大产业,包含320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其中,与大文化行业密切相关的数字创意产业被首次纳入分类统计范围,共划分为1个大类、4个中类和8个小类(并非全部),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机遇。
国家科技服务业:3个大类5个中类14个小类
科技服务业是我国新兴产业之一,是指利用现代科技知识、技术和研究方法为社会提供智力服务。它不仅是现代服务业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领域。在文化领域,科技服务业的活动广泛,涵盖了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同时致力于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的建设与服务。
201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精神,国家统计局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该分类共涵盖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综合科技服务等七大类,共划分出了24个中类,69个小类。
为适应行业发展和统计工作的需要,2017年6月,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正式发布,鉴于《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已无法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统计需求,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12月根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进行修订,完成了2018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在保持2015版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做出了相应调整。
总体而言,此次修改幅度较小。根据2018年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7个行业大类和24个中类与之前的分类保持一致。然而,行业小类从69个增加至88个,新增了19个小类。具体而言,在涉及文化领域的行业中,包括3个大类、5个中类和14个小类,这些分类没有作任何调整或变化(详见下表)。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科技服务业优惠税收政策、贷款支持、创新基金等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能动,有效促进新兴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规模以上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7个百分点和2.9个百分点。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1个大类2个中类14个小类
高技术产业是指研发投入大、产品附加值高、国际市场前景良好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具备智力性、创新性、战略性和资源消耗少等特点,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先导产业,对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方式和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随着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包括文化和旅游产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渗透能力非常强。
2018年5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国家制定高技术服务业有关政策和加强高技术服务业宏观管理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参照国际相关分类标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对符合高技术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制定出台了《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该分类主要以应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为参照,共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以及25个中类97个小类。其中,涉及文化、广电和传媒领域涵盖1个大类2个中类14个小类(并非全部)。
自“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我国高科技产业快速增长,新业态新模式日新月异,动能转换持续提档升级。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高技术服务业投资相比上一年增长了11.4%,增速比服务业投资高出11.0个百分点,占服务业投资比重比上年增加了0.4个百分点。特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营业收入更是实现了12.8%的增长。
“三新”经济活动:4个大类10个中类37个小类
2015年5月,国家领导人在视察浙江时首次提出了“三新”概念,强调要加速传统产业的升级,积极推动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简称“三新”)的部署要求,满足统计上监测“三新”经济活动规模、结构和质量等需要,2018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该分类标准重点反映了先进制造业、互联网+、创新创业、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从而确立了“三新”活动的统计分类国家标准。
2018版的“三新”活动范围分类,涵盖了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9大类,以及63个中类和353个小类。其中,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等领域的活动也被纳入其中,涵盖4大类、10个中类和37个小类(并非全部)。
2020年初不可预测的因素以来,传统的线下接触式消费,特别是文旅行业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为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9月发布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指出了培育和发展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性。其中,包括深入发展在线文娱,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鼓励发展智慧旅游,提升旅游消费的智能化和便利化。
此后,娱乐旅游新业态在促进国内消费恢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促进“三新”经济发展最活跃的新动能。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近13万亿元。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52395亿元,较上年增长15.3%,增速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7.1个百分点,对于整个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0.9%。
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2个大类7个中类34个小类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202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G20杭州峰会提出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明确定义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统计分类范围,为准确统计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速度和结构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分类标准。
该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出发,明确了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在内的32个中类156个小类。其中,涉及文化领域相关行业共有2个大类7个中类34个小类(并非全部),主要分布于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两大行业之中。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遵循《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分类》等权威分类标准,积极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的顶层设计,推出了《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数字文化新业态的蓬勃发展。
2021年,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被正式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之中。2022年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将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布局列为推进战略实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同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再次强调了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重要性。
结语
综上分类梳理,尽管目前关于新质生产力及相关核心产业分类标准尚未健全,但从新质生产力内在逻辑关系中不难发现,在我国现行的产业分类体系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新”经济模式、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等五大产业,既是新质生产力重要的产业“底座”,也是新质生产力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和基本框架。
在这五大产业体系中,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在新质生产力方面具有强大的潜力和优势。其中,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信息服务、数字出版、游戏动漫、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行业,都是与新质生产力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也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因此,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制定经济工作计划和政策时,应该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充分重视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创新发展迫切需要,加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加大文化领域新型生产力的培育,为推动文化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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