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四川省金融反腐行动继续取得新进展。据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6月14日,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杨朝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四川银行凉山会理支行客户经理王宗因为对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拟对其进行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
此举意味着,从基层员工到高管,四川银行正式驶入金融反腐风暴的深水区。
四川纪监委信息显示,现年不到50岁的杨朝晖早年任职蜀兴信托投资公司,后长期供职于四川中行系统,曾任中国银行青羊支行行长、成都开发西区支行行长、锦江支行行长等职。
其2014年初加入广发银行,担任该行成都分行副行长。2016年3月,又改任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后者系经省政府批准、原银保监会核准成立的四川省首家省级地方AMC。
2020年11月至今,杨朝晖历任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成都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至于该行另一案,则具有罕见的“小案重罚”特征,体现出四川纪检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烈信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与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王宗因为在帮助多家企业申请贷款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办理贷款中提供帮助,所涉贷款金额超1.5亿元,受贿26万元,一审已被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获刑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监管公布的“终身禁业”罚单中,被罚员工多涉及重大案件或金额特别巨大,此案或为四川纪检委落实金融反腐部署、突出办案引领强震慑的体现。
钛媒体APP查阅相关文书注意到,法院一审认为,王宗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宗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王宗退缴的在案的人民币26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
值得一提的是,除杨朝晖外,今年4月以来四川金融圈还有多名银行干部被查。
3月1日,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方兆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4月10日,农业银行四川达州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潘传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月14日,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罗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成都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3日,绵阳市商业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何苗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接受绵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 | 黄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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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是金融命脉,来不得半点儿虚假
非法吃进去的,必须吐出来。
又一个所谓的能人落马了。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深挖,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