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晚,淮河能源(600575.SH)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89.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股票自12月17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天眼查显示,淮南矿业和国开发展基金分别持有电力集团89.3%、10.7%股份。此次重组若能顺利完成,意味着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持有的电力89.3%的股权资产,将全部装入上市公司。
目前,电力集团主要负责潘集电厂、谢桥电厂、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瑞能热电公司、新能源新业态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对潘集电厂、谢桥电厂项目部、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瑞能热电公司、光伏管理中心、淮能州来新能源公司等下设单位实行垂直管理;对淮浙凤台电厂及13家参股电厂履行股权监管。
资料显示,淮河能源前身为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改制后于2003年登陆沪市主板(时名“芜湖港”),后历经多次资产重组。2010年,芜湖港与淮南矿业顺利完成企业重组,淮南矿业将集团铁路运输和物流贸易业务注入公司,与公司原有的港口装卸、仓储等传统物流资产相结合。
2016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淮南矿业将所属煤炭、电力业务部分资产注入公司,公司自此开启“能源+物流”发展之路。
按照淮南矿业2016年重组时所作出的公开市场承诺,其目前在建或拟建的潘集电厂二期、谢桥电厂、洛河电厂四期及后期煤电项目,在具备投产运营条件后将注入上市公司。
事实上,2019年和2022年,淮河能源先后两次发起吸收合并项目,试图推动集团资产整体上市,但均以失败告终。
其中,第一次终止是因为房屋产权短期内难以获得,第二次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被当地政府追缴矿业权出让收益共计36.6亿元,进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及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淮河能源重组上市、屡次筹划吸并事项的过程中,已有多名参与人员被监管处罚、甚至落马。
先是2022年12月,参与淮河能源吸收合并项目净资产价值评估的安徽华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张亚、方玉被证监会出示警示函。上述公司及人员在评估中存在评估参数取值或计算错误、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资产评估报告出现多处矛盾或错误等问题。
随后,2023年10月16日,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孔祥喜被查。2024年11月27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孔祥喜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0万元,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今年4月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的通报,孔祥喜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内容指,孔祥喜身为省属大型国企党员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寡廉鲜耻,严重破坏任职企业政治生态;靠煤吃煤,大搞权钱交易、“家族式”腐败,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煤炭供应、融资借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从官网披露的履历来看,孔祥喜长期在淮南矿业工作,直到2020年才正式兼任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的董事长,成为整个集团的掌舵人。不过,孔祥喜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淮南矿业借壳芜湖港上市的全过程。
一份2015年的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孔祥喜曾在担任皖江物流(淮河能源曾用名)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期间,因未能有效控制重要并表子公司的经营运作,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彼时,作为财务造假的主体,皖江物流也同时被罚50万元。
据悉,在2012年、2013年两年时间内,该公司虚增收入91.54亿元,虚增利润4.9亿元。2011年和2013年,也存在未披露对外担保,未披露30亿元债务转移等行为。(本文首发钛媒体App,作者 | 马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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