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运营商为了推广5G套餐,悄然将低价的4G套餐下架,老用户更改套餐或新用户入网,只能选择新推出的5G套餐。而用户一旦选择升级为5G套餐,则可能无法再申请改回4G套餐。一时间,“被5G”话题迅速冲上微博热搜。
对此,三大运营商官方并未作出回应。不过,在客服电话渠道中,工作人员均表示,可以办理低价4G套餐,而对于办理了5G套餐的用户,只要没有合约期的限制,也可以随时改回4G。
然而,打开三大运营商的APP,各种“5G专区”“5G套餐”的字样纷纷进入眼帘。在套餐办理页面上,却难以找到明显的“4G套餐”窗口。对此,据红星新闻报道,三大运营商营业厅工作人员均表示,若需要办理4G套餐业务,需要拨打运营商电话或到线下营业厅咨询。
实际上,随着5G正式商用,各大手机厂商纷纷推出5G手机,相应地,各大运营商也在不遗余力地推广5G套餐。这本无可厚非,真正让用户反感的是,运营商及其工作人员在推介套餐等服务时存在的各种诱导和误导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导致的消费时不透明、不放心。
例如,中国移动APP中“5G智选套餐”一栏,包含了58元、79元等本质上属于4G的套餐——也就是说,运营商通过把“5G”塞满上一级菜单,给用户制造出一种“只有5G可选”的印象,从而引导用户选用5G套餐。同时,有不少网友表示,运营商的客服人员在电话中告知“没有4G套餐了”,或者是各种花式推介5G套餐,让自己不胜其扰。
由于普通用户对于通信技术的认知有限,不排除存在工作人员在考核压力下,利用这个信息差来影响用户的选择,甚至出现强制用户升级的现象。
据统计,2020年前三季度,仅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两家的5G套餐用户数目加来就超过1.7亿,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9月的运营数据指,今年前9个月国内市场5G手机累计出货量1.08亿部,再加上去年国内5G手机的出货量1376.9万部,合计出货量仅为1.22亿部。这意味着,目前有四五千万用户订了5G套餐却没有5G手机,其中肯定不乏无奈选择5G套餐的。
众所周知,5G套餐的起步资费水平较高。此前,中国联通在发布今年上半年财报数据时明确表示,联通5G套餐资费最低是190元,但这是过渡时期的套餐,未来5G套餐资费肯定要实现差异化。另外一份消息显示,中国移动的5G套餐是119元,最少赠送20G流量,如果用户签订3年合约的话,其每月资费补贴60元,相当于是59元/月。相比之下,4G套餐资费最低仅8元。
这意味着,如果用户只能选择5G套餐,就失去了享受4G的低成本优势。何况,还有那么多用户是买了高价的5G套餐,却只是用了低价的4G。
对此,据新京报,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兼首席律师陈文明表示,如果运营商在没有和消费者明确释明告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退订5G套餐,则属于违法。
首先,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消费权利,与《合同法》中的“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应视为无效。其次,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的行为。如果运营商工作人员强迫用户升级5G套餐,显然也违反了这一规定。
不过,陈文明律师也指出,如果消费者在通信公司办理5G套餐时候,双方明确约定每月最低消费和服务期限,并且通信公司做了特别告知说明的,该行为约定就是有效的。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订该套餐,需合约到期或解除原合约后办理变更。若涉及到违约金问题,也需正常缴纳违约金后才能办理变更。
“三大运营商大力推广5G套餐业务无可厚非,但如果在推广过程中隐瞒所附加的苛刻条件,如规定1-2年的合约期,中途不得更换套餐和取消,或者只能去营业厅办理取消等,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方蔚然律师也表示,运营商只有在充分披露附加条件的情况下,才算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才能行使自主选择权。
“从4G到5G是一个技术飞跃,能用上5G自然可以享受技术进步带来的全新体验。但不能不说,任何技术迭代都有一个渐进过程,从2G到3G再到4G,都是如此。哪怕到了现在,3G网络也没有完全退出市场。”人民日报就此刊文称,“下架4G套餐,让用户只能选择5G套餐,这实际上违背了市场规律,很可能拔苗助长,导致5G网络不堪负荷,5G使用体验不如人意。”
作为监管部门,工信部此前已注意到了运营商在推广5G过程中“动作变形”对用户权益和行业环境造成的损害。今年7月,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在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工信部将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依法查处没有经过用户同意就把用户套餐升级了、捆绑销售了这种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钛媒体编辑刘萌萌综合自红星新闻、新京报、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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