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因病误工应正常支付报酬,延长假期期间工作应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钛媒体1月28日消息,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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