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未成年演艺人员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钛媒体11月14日消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规范演出从业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演出举办单位禁止使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及言行违法失德失范人员;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的演出经纪机构(工作室)和演出经纪人,要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权利,严禁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加强演出活动监管方面,演出活动不得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失范演员;演出举办单位不得设置场外应援、礼物应援、打榜投票等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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