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发布

钛媒体11月30日消息,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烟国标(20171624-Q-456)状态变更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烟碱释放量不应高于0.2 mg/puff。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2024T-EDGE快报详情右上

投资日历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