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院发现未成年人遭家暴有强制报告义务
钛媒体App 3月6日消息,3月5日,最高法联合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合力解决。
针对学校、幼儿园与未成年人接触密切,较易发现未成年人遭遇家庭暴力的特点,《意见》明确,学校、幼儿园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基于专业医学知识也较易发现和判断伤情及原因,为此,《意见》也进一步明确了医院的强制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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