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累计两年以上未完成培训证券从业人员或被自律管理

钛媒体App 3月21日消息,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起草了《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持续培训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券商征求意见。《培训细则》对从业人员持续培训进行了系统性规范。券商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从业人员持续培训管理职责的,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自律管理措施。从业人员无正当理由累计两年以上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要求参加合规教育等自律管理措施。被采取要求参加合规教育自律管理措施的从业人员,应同时按照本细则要求补足相应培训学时。 (来源:中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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