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钛媒体App 7月2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近期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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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切实为民服务,能相对减轻些压力

    回复 2022.07.05 · via android
  • 国家医保局的格局也打开了

    回复 2022.07.03 ·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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