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钛媒体App 12月1日消息,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其中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