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规定:不得为国企融资提供任何形式担保、承诺偿还

钛媒体App 6月6日消息,广西发改委发布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明确,不得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偿还;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融资建设的项目,无后续资金保障以及因决策失误难以继续实施的,应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由国有企业自行负责清理处置,政府不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 给小编加鸡腿🍗
  • 爱了爱了😁
  • 挺有深度的,不错
  • 紧跟时事,赞一个👍🏻👍🏻
  • 真不错,收藏了
  • 写的很不错,关注了
  • 都没有那么简单
  • 这么厉害的吗
  • 学到了学到了
  • 商场如战场,竞争激烈啊
  • 行业发展都是有周期的
  • 企业的发展都不是一番风顺的
  • 说的好有道理😄
  • 内容值得人们反思
  • 数据还是很详细的
  • 内容很精彩,夸一夸
  • 又学到了很多知识
  • 内容很详细👍🏻
  • 小编辛苦了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
5月25日 星期日
新股优优绿能 sz301590
5月29日 星期四
新股影石创新 sh68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