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盆底肌修复等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条件尚不成熟

钛媒体App 9月14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近日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56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经商国家医保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大力发展产后康复事业,助力提升生育意愿的建议》的具体内容。其中,关于争取把盆底肌修复纳入医保目录,国家医保局表示,《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向居民提供盆底肌修复等干预措施,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此外,现阶段我国医保筹资水平和承受能力还十分有限,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筹资水平仅960元,盆底肌修复等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条件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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