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就普惠托育试点征求民意:同一机构不得存在两种服务标准
钛媒体App 9月17日消息,北京市卫健委日前会同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1日前向市卫健委反馈意见。根据通知,公办托育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每人每月托育服务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同一家机构园所不得同时存在普惠和非普惠两种服务标准。申报参与试点的托育机构园所应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近3年内无违规办托行为,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办托风险隐患,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在申报前3年内参加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的结果为合格;托育机构需已在区卫健行政部门备案,按照相关标准评级结果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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