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对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同等最高贷款额
钛媒体App 10月14日消息,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日发布了关于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要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相应楼栋现场施工形象进度达到1/3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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