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钛媒体App 10月17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调整了机构设立和股东准入条件,落实业务分级管理规定,完善财务公司专项业务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简化债券发行和部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程序,取消非银机构发行非资本类债券审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事项,改为事后报告制,明确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完善相关行政许可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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