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

钛媒体App 11月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上述最低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杠杆率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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