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就投资者权益变动要求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
钛媒体App 1月5日消息,据证监会网站,证监会就《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明确刻度标准。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涉及的“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统一明确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同时对于条款中“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明确为触及(或者跨越)5%,避免对“达到”仅理解为比例升至5%、而忽略比例降至5%的情形。此外,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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